今天看到一位辽宁网友在网络上放言,说伪满洲国时期东北的工业和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已经达到了亚洲一流,还强调所谓没有出卖矿产。听到这样的言论,让人不得不怀疑,是无知还是别有用心。
我们先不讨论伪满洲国是否真的未出卖矿产,我只想问这位网友:你听说过鹤岗的东山万人坑吗?抚顺的平顶山万人坑?阜新的万人坑?再看看关内热河、承德、大同、淮南的万人坑,你真的了解过吗?每一处都是日本侵略者在中国掠夺矿产、掠夺资源时制造的血泪之地,死去的生命无法用数字衡量。我真心建议这位辽宁网友,有空去实地参观这些万人坑,向那些被日寇以人换煤、被虐待致死的先辈们表示一点应有的敬意,也让自己对历史有最基本的认知。 说到伪满洲国时期中国百姓的生活水平,不能只听一些空泛的说法。小时候读过一篇文章,名字叫《失去祖国的孩子》,里面有一句话我至今难忘:爸爸手捧着我的脸说:‘妮儿,在咱满洲国,只有日本人才能吃大米,满洲人吃大米是犯法的。你要说出去,咱一家人就没命啦!’ 你看,在伪满洲国,连吃大米都是违法的,中国老百姓的生活竟然还能被说成亚洲一流?这样的说法简直荒谬至极。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小说,故事情节虚构。那么我们来看真实的情况。1938年11月,日本人在东北颁布了《米谷管理法》,1940年6月实行大米配给制,同年8月又开始面粉配给制。这种配给制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将中国人分为四等,日本人每人每月可得12公斤大米,而中国人一等至四等依次递减,四等甚至不供应。所谓能获得前三等配给的,只是伪官吏中极少数的人,而绝大多数普通百姓只能拿到最低等级,或者根本拿不到。1942年,间岛省延吉县协议员池中龙在全国联合协议会上坦言:本县水田地区生产的稻米历来全部供出,私自留下便是犯法,换来的只是夹杂沙子、草籽、不堪入口的小米,而且价格比出卖的稻价高出五倍多…… 这就是伪满洲国普通中国百姓的真实生活——艰难、被剥夺、甚至苛刻到让人难以想象。如此生活,你还能说是亚洲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