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计大部分人都会以为,只要是官员的私人住宅,就可以称作府。毕竟在电视剧里,这种叫法随处可见,总让人误以为所有官员的私宅都有资格挂上府的招牌。那种画面感:高墙深院、朱红大门、雕梁画栋,让人自然而然地产生错觉,好像一旦你是官员,家里就理所当然能叫府。 然而,历史上的现实却远比电视剧严谨得多。能称作府的住宅,其实非常稀少。这不仅取决于住宅的规模与豪华,更关键的是主人必须拥有特定的爵位。更重要的是,府本身只是使用权的象征,并非所有权。换句话说,府和宅,虽然都是私人房屋,但在等级与意义上存在显著差别。
先来说说府这个字的多重含义。最初,它指的是官员处理公务的地方,相当于现代的政府机关或行政办公室。比如某某府衙、某某知府,这里的府并不是住宅概念,所以我们先不展开。 重点在于府的第二层含义——高官和贵族的住宅。在这里,高官贵族具体指的是拥有郡王、亲王爵位的人。其他官员的住所,则统称为宅。严格来说,私人住宅在府和宅之间,还存在一个中间等级,称作第。清朝的律法对房屋等级和面积有严格限制,任何人都不能随意逾越。 以清朝为例,只有获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主以及一等国公爵位的人,他们的宅第才可称为府。三品以上的官员,即使是公侯,也只能称第;一般士大夫的宅第,则只能叫宅。由此可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主都是皇亲国戚的级别,其府邸几乎等同于王府。而一等国公虽然位次略低,但仍属高等级封爵,地位仅次于郡王。至于辅国公、镇国公等超品官员,则属于爵位系统中的其他等级。 王府,顾名思义,是封建社会中等级最高的皇家贵族宅邸。在北京市西城区,现存的王府均为清代遗存,分为亲王府、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四个等级。每一位亲王或郡王,只要接受了爵位,便会有王府可供居住,但这房子依然归国家所有。王府通常建在朝廷都城内,王爷只是使用者,没有所有权,也无法继承。 如果王爷的儿子继承爵位,自然可以继续居住在王府中;若王爷无子嗣或被废爵,王府便会被朝廷收回,再分配给其他王爷使用。由此可见,府实际上是国家财产,由内务府管理分配,属于皇家管辖范围。相比之下,极少数由皇帝直接赐予的第,以及绝大部分私人出资购买的第和宅,则属于私人财产。 所以你可能听说过恭王府、礼王府,但几乎没人听说过大学士府或军机大臣府。即便是内阁大学士或军机大臣,如果爵位不够高,朝廷也不会分配府给他们,自己的住宅只能叫宅。举个大家熟知的例子:和坤,作为深受皇帝宠信、权倾一时的清朝大学士,他的住宅并不叫府,而是和第或和宅。大贪官和珅在嘉庆帝时期被查办,其住宅几经易手,最终在咸丰皇帝时代,赐给了弟弟奕訢。奕訢后来世袭恭亲王,原本的和坤宅邸才正式改名为恭王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