嫪毐之乱爆发之际,昌平君与昌文君携手吕不韦,接受了秦王下达的攻毐令,率兵镇压叛乱。《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对此记载道:秦王获悉嫪毐发动叛乱的消息后,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毐。
这道命令虽然简略,但接受攻毐令的三位大臣身份清晰可见:相国,即吕不韦为首;紧随其后的是昌平君和昌文君。两位君的称号表面上是封号,但他们在接诏时担任的具体官职,史书并未明言。昌平君是秦始皇的表叔,也是辅政大臣之一,他在接令时位列第二,仅次于相国吕不韦。以秦国官制推断,大臣中仅次于丞相者,通常是副丞相——也就是御史大夫。因此,从地位排序来看,我们可以合理推测,嫪毐之乱发生时,昌平君很可能担任御史大夫一职。 这种推测虽缺乏直接证据,但可以找到间接佐证。历史学界通过对秦国行政文书的研究,积累了大量成果,提供了支持依据。中日学者的研究显示,秦汉帝国的法律制度严密完整,诏令的下达有固定程序。最高政令通常以诏书形式发布,发令者为王或皇帝,接收者则为丞相,其次为御史大夫。 秦始皇统一六国当年,曾下达著名的议帝号诏,命大臣讨论秦王的新称号,最终确立皇帝。《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二十六年时的情景:秦王诏令丞相、御史大夫: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随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及廷尉李斯等对议,建议采用泰皇,最终嬴政定为皇帝。 由此可见,秦王下达诏书的对象是丞相和御史,当时的丞相为隗状和王绾,但直接接诏的正是王绾;御史大夫冯劫也接令参与议事。这种制度化程序不仅有文献证明,也得到了出土文物的印证,例如《汉书》及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诏书常以制诏相国(丞相)、御史(大夫)形式下达。以此推断,嫪毐之乱时秦王下诏亦应循此程序,而位列相国吕不韦之后的昌平君,很可能就是御史大夫。通过对昌平君政治生涯的追踪,我们发现他自幼便身处秦国政坛核心:一方面他是华阳太后的亲属,楚系外戚的重要成员;另一方面,他与子异和嬴政关系密切,多年交往,政治利益高度一致。由此可以合理推断,昌平君在二十三岁随子异即位登上政坛,二十六岁时因嬴政幼年即位而跻身掌政大臣之列,三十四岁时以辅政大臣身份,持御史大夫官职领军平叛嫪毐之乱,助嬴政顺利亲政,其声望与实力达到巅峰。 追踪昌平君至三十四岁,我们的调查线索便可回到开篇,解开一桩谁是丞相的人事谜案。吕不韦被免相后,秦国丞相空缺,无疑需立即任命。嫪毐之乱平定后,吕不韦因与帝太后及嫪毐的关系被牵连罢免,贬出京城。此时,三十五岁的昌平君,身为先帝时代遗留下的辅政大臣,官职仅次于相国,同时又是秦王表叔、华阳太后侄子,且平定叛乱立下头功,由他接任丞相,自然顺理成章。 《史记索隐》为昌平君出任丞相提供了直接证据: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为相,后徙于郢。这条史料明确指出,昌平君曾被立以为相,即出任秦国丞相。至于确切时间,史料未明,但结合上述分析,可合理推断,昌平君应在秦王政十年接任被罢免的吕不韦,成为辅佐嬴政的第二位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