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27年的事了。斯文·赫定,瑞典国家学会的会员,一个在西方名声很响的探险家。他发现了楼兰古城,也悄悄把大量中国文物带回了斯德哥尔摩。西方人把他当英雄,我们眼里,他更像一个精明的文物大盗。可平心而论,瑞典比起那些一车车运走敦煌经卷的强盗,到底还留了几分体面。后来瑞典成了最早归还中国文物的西方国家,也是头一个和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大国。
这大概就是那份复杂的渊源。赫定晚年,心里未必没有愧疚。他动了念头,想替中国作家争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名额。那年月的诺奖,几乎被欧洲人把持着,可赫定觉得自己有这个分量。他也不是没犹豫过——赛珍珠是拿了奖,可那是个写中国人的美国女作家,终究隔着一层。他真正看中的,是这片土地自己长出来的笔。 他最早锁定的两个人,是梁启超和胡适。梁启超还没来得及接到这份提议,人已经在1927年走了。奖项只颁给在世的人,于是名单上只剩下鲁迅和胡适。可他们两个人,都先后把这份天大的荣誉,客客气气地挡了回去。 鲁迅说了句很有意思的话: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这话搁谁听都心惊。他要是说不配,那当时中国还有谁敢说配?可鲁迅的不配,不是客套。他说得很清楚:如果是因为脸皮黄,人家格外开恩,那反倒滋长中国人的虚荣心,好像真能跟别国的大作家平起平坐了。这话说得很重。他想到的不只是自己一个名字挂在榜单上,而是整个中国文坛那点脆弱的自尊。他怕什么?怕别人拿了奖就飘了。怕那些还没写出像样作品的人,以为中国文学真的一步登天了。他甚至隐隐怀疑,瑞典人是不是因为当年搬走了太多文物,想颁个奖来补偿。哪能要这种安慰呢? 那时的鲁迅,眼睛看到的中国还是黑漆漆的,内忧外患,连气都喘不顺。他写小说写散文,早写得累了,自己也说有些疲倦,有些颓唐。一个在人堆里摸爬滚打多年的人,早已不愿再被供上神坛。他宁可自己站在暗处,也别让人拿他的名头去哄骗大家。 胡适那边的故事,更有意思。1929年2月末,他从外地回上海,火车上正好碰见斯文·赫定。赫定开门见山,说自己有资格提名,想让胡适参选。条件呢?得把著作翻译成英文。胡适听了,既没激动,也没马上回绝。他说:如果他们因为我提倡文学革命有功而选举我,我不推辞;如果他们希望我因希冀奖金而翻译我的著作,我可没有那厚脸皮。这话里透着骨气,也透着一股清醒。胡适这一辈子,三十几个荣誉博士,研究庞杂,著作等身,可他心里清楚,那些学术成就归学术成就,文学作品是另一回事。他坦坦荡荡地说:我是不配称文学家的。 但真正让他不快的,恐怕不是这称号配不配。挪威、瑞典当年给非文学家颁奖,也不是没有先例。关键是,要我翻译自己的书来取悦评委?那不是成心推销自己吗?胡适这人一向爱惜羽毛,哪肯为了一个奖项,把自己摆到货架上去。 他心里大概还嘀咕着另一层:你们西方人,真的读过我的文章吗?看都没看过,提名又是凭什么呢?那时候的欧洲,能读中文的人少得可怜,所谓国际声誉,不过是隔水望月,虚得很。 搁到今天,随便一个奖项都能让不少文人削尖了脑袋,托关系、找门路,恨不得把名片印成奖状。再看看鲁迅和胡适当年的婉拒——一个站在中国文学全局的位置上,掂量着整个民族的虚荣心;另一个守着自己做人的底线,不肯为了头衔弯一下腰。一个是从文人的大处想,一个是从自身的小处守,两个人走的路径不同,骨子里那股傲气和清醒,却一模一样。 那样的一种风范,现在想来,倒真让人有些怀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