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赛先生的社科所
和前代相比,唐代女性的生活自由开放,精彩纷呈。
唐代官妓这一特殊女性群体。
她们不仅能歌善舞,而且才艺不凡。
但是和其他女性相比却罕有人身和婚姻自由。
官府用乐籍来区别其职业,并通过教坊对其进行管理。
在以文明开放著称的唐朝。
官妓作为一种特殊群体。
虽然承受着男尊女卑的压力。
但在浩瀚的唐代史籍里也留下了她们的斑斑点点。
官妓的定义和产生背景
对于官妓的定义史学家众说纷纭。
高世瑜认为:
“官妓是名隶各级官府乐籍的妓女。
她们虽然也常常以献艺为主,并不为单纯卖身。
但大体上具有着后来意义上的娼妓性质。”
而日本学者石田干之助认为:
“官妓系置于州郡藩镇衙门。
供刺史、节度使等地方首长公私宴会时,担任侍奉之职。
营妓亦包括在内,惟后者因置于军营中而得名。”
不同学者对其有不同的见解。
笔者认为官妓应是隶籍官府,由官府进行管理,并承担一定的官使。
主要涉及饮宴、歌舞弹唱以及侍寝等诸多方面。
官妓亦可被称为“饮妓”。
这多半是因为她们与士人宴饮助兴所致。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官妓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艺人。
一些官妓还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诸妓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话者”。
说明她们是有一定的才识和文学素养的。
据《北里志》记载:
南曲中的天水仙哥善于谈谑,能吟诗歌,行酒令,常担任宴会之席纠。
素为三曲之尤的楚儿聪慧有口辩,还能作诗传语。
郑举举不仅巧言谐谈,而且擅长文章词令。
张住住聪颖敏妙,通晓音律。
牙娘虽性情轻率,但也属于流辈中翘举者。
南曲的颜令宾也是通词句、能笔砚的文雅之人。
长安娼女曹文姬工于翰墨,被称为书仙。
因为要经常参加朝士宴聚。
比起相貌,官府更注重官妓者的才能和辨识。
她们要在宴会上和各种士人交际。
富于才辩使得他们在众人中脱颖而出。
莱儿相貌平平,但伶牙俐齿,言辞诙谐,以敏妙吸引了众多宾客。
蜀妓薛涛因其才辩过人而在士人中久负盛名。
军使高霞寓,欲聘倡妓,妓大夸曰:
“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哉?”由是身价倍增。
作为一种社会群体。
官妓在其才艺不凡的背后有其产生的社会背景。
官妓的来源
官妓的来源主要有三种。
一是隶属于官府管控的乐籍女子。
管仲改革使四民分业定居。
“四民者,务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易。”
四民分业定居论被以后的统治者所沿用,并不断地注以新的内容。
隶属于乐籍的官妓和良人不同,她们一旦入籍就很难脱籍,成为世业。
除非遇到特赦或长官的首肯。
顺宗即位后,出掖庭教坊女乐,召其亲族归之。
这是遇到皇帝特赦才得以出宫与家人团聚。
张郎中曾为广陵从事,与一酒妓曾有情,但未相守。
二十年后,张郎中与镇守淮南的李绅宴饮,此酒妓犹在席。
“目张悒然如将涕下,李起更衣。
张以指染酒,题词以送酒,遂唱是词曰:
“云雨分飞二十年,当时求梦不曾眠。
今日头白重相见,还上襄王玳瑁筵。”
李绅成人之美,令酒妓脱籍随张郎中而去。
当然能脱籍从良的官妓终为少数,大多数妓女鲜有脱籍的机会。
那些没有脱籍的官妓只能委身于官府,听任官府的使唤。
二是良人女子因为生活无依而被迫入乐籍的。
才女薛涛在父亲去世后无以为生,流落蜀中。
最终只能进入乐籍以此谋生。
三是官妓、家妓之间的相互转化。
“唐朝被称为妓的有三种人:宫妓、家妓与官妓。”
李同捷为求旄钺而以玉帛子女赂河北三镇,李载义坚于效顺朝廷。
“乃囚同捷侄及所赂玉帛妓女四十七人表献。”
李载义将同捷用于贿赂的四十七名妓女献给朝廷。
从而完成了私妓转变为官妓的过程。
这种私妓的转化也是官妓的来源之一。
官妓主要的生活情态
唐人在尚文好狎风气的影响下。
使得各种宴会时都要以妓乐助兴。
朝廷元老王铎妓女夹侍,官员王珙宴席时妓乐齐列。
李绅仰慕刘禹锡的名气,邀其至第中,设饮馔,观妙妓歌舞。
在此风气影响下,官妓也承担各种侍宴的差事。
在宴会时助兴,路岩在镇守成都时设宴于江津,以官妓行云等十人侍宴。
尚书杨汝士举行家宴,营妓咸集。
并以高歌一曲易红绫一匹赏赐众人。
此外在官员乔迁宅邸时也要进行演奏。
皇帝赐给大将李晟宅第,命教坊奏乐导从。
她们也会在官府的组织下进行大规模的演奏。
玄宗时期,集灵宝、陕县两县官,使妇人唱《得宝歌》。
和者妇人皆鲜服靓妆。
官妓们除了出席宴会助兴以外。
还具有后来社会妓女陪睡的性质。
油蔚在《赠别营妓卿卿》这首诗中写道:
“怜君无那是多情,枕上相看直到明。”
官妓没有人身自由,更无人格可言。
在军政活动中更加体现了这点。
代宗时,李晟领神策军戍剑南。
凯旋归来时,将成都官妓高氏带回。
官妓高氏被将领当做物品随意带走。
后来被当地长官张延赏命吏令追还。
高祖皇帝遣李琛等以女妓遗突厥始毕可汗,以求和亲。
这里的女妓就被当做和亲的工具。
不仅如此,官妓也被用来当做贿赂品。
把官妓作为贿赂品转送将领也是一种普遍现象。
汴帅韩弘骄矜倔强,为阻挠李光颜奋力作战。
“遂举大梁城求得一美妇人,教以歌舞弦管六博之艺。
饰之以珠翠金玉衣服之具,计费数百万。
命使者送遗光颜,冀一见悦惑而怠于军政也。
并赍书于光颜曰:欲进一妓,以慰公征役之思。”
韩弘为了贿赂李光颜,搜罗全城。
将所得到的容止端丽之妓献给李光颜。
想以此达到自己的目的。
唐后期,昭宗劫迁时,名娼妓儿,皆为强诸侯所占有。
总之,官妓与其它赏赐品一样可以被用来封赏和转送。
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官妓成为军政活动的媒介并为其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根据《北里志》记载。
唐代未通朝籍的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和未直馆殿者才可就诣诸官妓。
由于每年进士及第的人很少。
一旦及第,皇帝赐宴,体现唐代“尚文”的风尚。
宴会上有饮妓助兴。
同时,她们的被蓄养也成为品评士人品行的重要标准之一。
唐代官妓的影响
唐代官妓与士人交往密切。
经常出现在宴会上,并进行劝酒、歌舞表演、行酒令等活动。
她们与士人之间以互赠诗歌为主要的交往方式。
在唐诗中也留下了诸多作品。
刘禹锡、白居易、杜牧、元稹、温庭筠、韦庄等诗人与妓女交往颇深。
写下了诸多与妓有关的诗篇。
诸如“观妓”、“怀妓”、“嘲妓”、“戏妓”等题材。
丰富了《全唐诗》的内容。
唐代诗人和妓女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
诗人通过妓女传唱其诗作,以扩大影响。
此外南北朝之旧俗也被唐代社会所继承。
以“婚宦”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
以凡婚而娶名家女,与仕而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尚。
“舍弃寒女,而别婚高门,当日社会所公认之正当行为也。”
唐代的士人崇尚娶高门甲族之女,以此来换取高官厚禄。
然而以利益为目的姻缘鲜有幸福,正是此种风尚造成夫妻双方不睦。
因此在获得一定的功成名就后。
功利性婚姻的结合就出现了一种现象。
士人和妓因为某种共鸣而越走越近。
唐代承魏晋南北朝之观念,对门第婚姻相当重视。
即便王侯将相之家也以通婚高门氏族为荣耀。
所以,唐人薛元超就以“不娶五姓女”为平生一大憾。
同时唐律规定。
“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
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
良人娶官户之女者,加二等。”
“即奴婢私嫁女与良人为妻为妾者,唯盗论。
知情娶者,与同罪。各还正之。”
政府用法律条文来规定社会的婚姻规范。
与社会的门第婚姻相平行来保证婚姻的同质性。
然而,妓女的活动并不在唐代法律的取缔之列。
她们可以公开合法地为来去自如的官员提供各种服务。
官府也设立有自己的妓乐场所。
并且许多唐政府官员都有涉足记录。
唐代官妓兴盛,文士、贵族以此相尚。
宿妓狎娼只不过是一种公开的活动而已。
以至于女子也有婚外性生活的风气。
由此,贞元时期进士及第的欧阳詹与美妓的生死相许也并不奇怪了。
虽然因为欧阳詹不克如约,“妓因积望成疾,不可为也。”
但从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出。
唐代婚姻习俗虽有封建保守的一面,也有其务实、开放的一面。
妓人的出现对唐代士人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冲击作用。
特别是唐代中后期。
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和完善。
旧士族性质开始发生改变,婚姻门第观念逐渐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