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本回所谓“葫芦案”,是指清军入关摧毁李自成大顺政权;所谓“薛家进京”,则指清朝入主北京。第三回回末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王子腾“意欲唤取进京”,已为本回埋下伏笔。
1. 李纨(贾兰)代表率部降清(金)之明将
本回:“原来这李氏即贾珠之妻。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已入学攻书。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继承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
“女子无才便有德”,改自明代陈继儒(眉公)《安得长者言》:“男子有德便是才,女子无才便是德。”
脂批道:“‘有’字改得好。”所谓“有德”,点出孔有德。(参见第五回“薛宝钗”、第八回“绛芸轩”)
孔有德(约1602—1652),字瑞图,辽东人。崇祯初为登州参将,崇祯四年(1631),率军援辽,至吴桥起兵叛明。旋与耿仲明里应外合陷登州,自称都元帅。崇祯六年(1633),与耿仲明渡海降金,授都元帅。崇祯七年(1634),尚可喜降金。崇祯九年(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称帝,封孔有德为恭顺王,耿仲明为怀顺王,尚可喜为智顺王。顺治元年(崇祯十七年,1644),从多尔衮入关,追击李自成。顺治二年(1645),陕西既定,移师下江南,后还镇辽阳。顺治五年(1648),多尔衮召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从辽东入京。顺治六年(1649),清廷改封孔有德为定南王,耿仲明为靖南王,尚可喜为平南王,命其率旧部下江南。孔有德由湖南向广西进军;耿仲明、尚可喜则取道江西入粤。顺治九年(1652),李定国破桂林,孔有德兵败自杀。
贾珠代表崇祯帝,其妻李纨则代表崇祯朝率部降金之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明将。(参见第二回“荣国府”)
“李守中”,脂批道:“妙!盖云人能以理自守,安得为情所陷哉!”
李守中代表明臣;所谓“金陵名宦”“国子监祭酒”,即点出此点。“金陵”代指明朝。(参见第二十三回“夏守忠”)
贾珠之子贾兰代表率部降清之吴三桂;所谓“已入学攻书”,即指崇祯十七年(1644)吴三桂接引清兵入关。
崇祯十二年(1639),吴三桂二十七岁被任命为宁远团练总兵。其好友姜新大为感叹:“仁兄廿七登坛,儒门出将,父子元戎,讵谓奇遘哉!”(李治亭《吴三桂大传》)
所谓“今方五岁”之“五岁”,即代指从崇祯十二年(1639)吴三桂登坛拜将,到崇祯十七年(1644)吴三桂率部降清之间的五年。(古人以虚岁或周岁计龄,《石头记》借其法以代指历史时间。记清。)
在《石头记》中,“李氏家族”代表降清(金)之明臣;李纨(贾兰)则代表率部降清(金)之明将,即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吴三桂等。
脂批道:“未出李纨,先伏下李纹、李绮。”
李纹、李绮代表“三藩”,即吴三桂、尚可喜(尚之信)、耿继茂(耿精忠)。(详见第四十九回“李纹李绮”)。
2. 贾兰之“兰(蘭)”
“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
李纨之“纨”,隐“完”(详见第五回“李纨”)。“宫”,去势,古代五刑之一;“裁”,杀戮。所谓“李纨字宫裁”,意指李纨所代表之率部降清(金)者将亡于杀戮与灭族。
顺治九年(1652)李定国破桂林,孔有德全家自杀,唯有其女孔四贞逃出。“三藩之乱”时孔四贞之子又为吴三桂之孙吴世琮所杀,孔有德一户尽绝。“三藩之乱”平,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吴氏遭灭族;尚可喜之子尚之信被赐死;耿仲明之孙耿精忠被凌迟处死,耿精忠之子也被处斩。(详见第六十九回“尤二姐”)
李纹李绮之名,即取自“李纨字宫裁”。“纹”隐“刎(wěn)”,割脖子;“绮”隐“剘(qí)”,割截。
贾兰之“兰”,也取自“李纨字宫裁”。“兰”繁体为“蘭”,即“草阑”也。“草”,借指降清(金)者(详见第二回“贾蓉之‘蓉’”);“阑(lán)”,残,尽。
本回所谓“葫芦案”是指清军入关摧毁李自成大顺政权,而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都从多尔衮入关,吴三桂则接引清兵入关;所以本回一开始便先“明李纨本末”,为“葫芦案”做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