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日,东京湾的“密苏里”号战列舰甲板上,日本外相重光葵拄着拐杖,在同盟国代表的注视下签下投降书。
那一天,持续14年的日本侵华战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远东战事终于画上句号,3500万中国军民的伤亡换来了来之不易的胜利。
81年后的同一天,2026年9月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例行记者会上用了足足120秒,回应了一个近来在国际上甚嚣尘上的荒谬说法。
有人声称《联合国宪章》里的“敌国条款”已经失效,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一条写在联合国根本大法里的条款,凭什么有人说失效就失效?日本方面急着给这条条款“判死刑”,背后到底在盘算什么?
“敌国条款”条款就写在《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里,1945年宪章生效时就已经存在,专门针对二战中的轴心国,也就是德国、意大利和日本。
通俗地说,第53条规定区域内维持和平安全的组织对敌国采取行动无需安理会授权;第77条规定敌国的殖民地和占领领土可交由联合国托管制度处置;最核心的第107条明确写道,宪章不取消也不禁止二战战胜国因那场战争而对敌国采取或授权执行的任何行动。
这三条加在一起,相当于给二战战败国套上了一个法理上的“紧箍咒”,只要它们敢再动侵略的念头,反法西斯盟国就有合法依据直接出手。
这样的条款,日本当然做梦都想让它消失。
从1956年加入联合国那天起,日本就在琢磨怎么摘掉“战败国”这顶帽子。
这些年日本右翼炮制了两种说法,试图从法理上论证“敌国条款”已经没用了。
一种叫“非敌国论”,说日本既然已是联合国会员国,就说明被认可为“爱好和平国家”,自然不再是“敌国”,而且二战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分战胜国战败国,这不是歧视吗?
另一种叫“联大决议支持论”,拿1995年联合国大会第50/52号决议说事,说联大自己都承认这些条款“过时”了,那当然就失效了。
这两种说法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实际上根本经不起推敲。
先说“非敌国论”,宪章里从来没有规定“爱好和平国家”就自动不再是“敌国”,一个国家当年加入联合国时的状态,不代表它永远不会改变。
东德和西德1973年加入联合国之前,美英法苏四个占领国在1972年11月专门发表过共同宣言,明确说两德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绝不损害四大国因二战而拥有的权利和责任。
这就说明,成为联合国会员国和承担战败国义务根本不矛盾。
再说“联大决议支持论”,这里的猫腻就更大了。
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本质上只是建议性质,没有修改宪章的法律效力。
要修改《联合国宪章》,按照第108条规定,必须有包括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三分之二会员国赞成,还要各自走完国内宪法批准程序才算数。
1995年那个决议原文写的是“表示有意在未来最早的一届适当会议上启动修正程序”,说白了就是打算以后找时间讨论一下要不要删,连正式修改程序都没启动,怎么就成了“已经失效”?
而且那个决议通过的背景是时任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刚发表“村山谈话”,第一次明确承认日本对他国的殖民统治和侵略行径,国际社会是出于对日本反省态度的积极回应才投了赞成票。
现在的日本政府连历史都不肯正视了,当年那个决议的政治基础早就不存在了。
日本为什么这么急着给“敌国条款”招魂?答案就在它这些年的所作所为里,看看高市早苗上台之后日本都干了些什么。
2026年3月,高市早苗发表施政方针演说,公开叫嚣要推动“自卫队入宪”,从根本上突破和平宪法第九条的约束。
2026年8月,日本政府公布新版《防卫白皮书》,大肆渲染“周边安全危机”,把中国描绘成所谓的“威胁”。
军费连年攀升,进攻性武器一件接一件地买,中远程导弹往西南诸岛上部署,“宙斯盾系统搭载舰”说造就造。
武器出口限制说放宽就放宽,跟澳大利亚签了70亿美元的军舰出口协议,跟菲律宾签了《物资劳务相互提供协议》,跟德国签了双边军事协议,一圈军事合作搞得风生水起。
最过分的是在台湾问题上,高市早苗公开放话“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还说台海发生紧急事态日本必须去“营救”在台湾的日本人和美国人,甚至假设美军遭受攻击日本不能袖手旁观。
一个战败国,公然对另一个国家的内政指手画脚,还发出武力威胁,这不是军国主义复活是什么?
日本国内有评论尖锐地指出,2026年可能成为日本战后和平体制的“转折点”。
人民日报更是直接定性,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已经不再只是危险苗头,而是现实威胁。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郭嘉昆9月2日的那番话才显得格外有分量。
他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日本“新型军国主义”这头“灰犀牛”正在奔袭而来。
什么叫灰犀牛?就是那种你明明看得见、却因为觉得它离得远而不当回事,等它真冲到面前时已经躲不开的危险。
日本的再军事化就是这样一头灰犀牛,从安倍晋三推动新安保法、解禁集体自卫权,到岸田文雄出台“安保三文件”正式写入“反击能力”,再到现在高市早苗要在2026年底前完成新一轮“安保三文件”修订,这是一条清晰的从制度突破到能力建设再到社会动员的渐进式路线。
每一步看起来好像都只是“小步调整”,但加在一起就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系统性颠覆。
这个时候重申“敌国条款”,不是在翻旧账,而是在敲警钟。
日本当年是在承认军国主义罪行、接受宪章全部内容的前提下加入联合国的,现在想靠几句“失效了”“过时了”就把历史责任一笔勾销,天底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
如果日本真的像它嘴上说的那样是个“和平国家”,真的彻底反省了侵略历史,真的跟军国主义划清了界限,那这三条条款就算写在宪章里也不过是一纸空文,根本不会对日本构成任何实际约束。
反过来,日本越是处心积虑地想让这几条条款“失效”,越是说明这些条款对它有实实在在的约束力,越是说明它心里有鬼。
郭嘉昆在记者会上说得很清楚,中方敦促日本当局切实恪守《日本投降书》所确认的国际义务,正视历史,以史为鉴,同军国主义彻底切割,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
81年过去了,有人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以把侵略历史慢慢淡化掉,可以靠着外部势力的撑腰就一步步突破战后体制的束缚。
但历史不会因为有人装失忆就自动改写,法律不会因为有人喊“过时”就自动失效。
《联合国宪章》里的那三条条款,就像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三颗钉子,只要日本军国主义的幽灵还没有彻底散去,它们就会一直在那里,提醒着所有人,也约束着所有人。
信息来源:
外交部:“敌国条款”中的相关条款仍然有效
澎湃新闻 2026-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