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陶渊明的“有酒盈樽”,到李白的“金樽清酒斗十千”,可知樽是汉代以后非常重要的一种酒器。自汉以降,铜樽就是一种器形较大的高级盛酒器,宴饮时,要先将酒从瓮或壶中倒在樽里,再用勺酌入耳杯饮用。樽是当时最主要的盛酒器之一,在酒文化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2014年7月的一天,甘肃凉州区石碑村52岁的村民赵某和妻子,在院子里清理一棵树根却发现了异常。当挖掘到1.5米左右深时,发现土质出现松软,二人判断应该是文物,遂继续朝下开挖,后在4米深的坑内,用灰铲掘出一件鎏金樽。 事后,二人将金樽藏在厨房里,并联系买家,欲将其倒卖给同村的无业青年李某——叫价2万元,但李某的心理价位是1450元,最终没有谈拢。2014年8月,在李某的举报下,相关部门将赵某在家中抓获,并当场查获鎏金樽。后经甘肃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该文物内外以鎏金组成精美花纹;腹部有对称的兽面环二个,上镶嵌红、绿宝石;腹内壁为龙、虎、朱雀纹,盖子正中饰蟠龙,周围饰朱雀等,综上所述,为特级文物,全国不超过7件,价值无法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