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老人走过的地方,必定会留下或深或浅脚印。有的化作城池,有的化作名胜,有的成为镌刻在山石上的岩画,有的成为书写于竹简上的墨痕。而当历史老人经过固阳这片浑厚的大地时,他的脚印化作一一个时代特征鲜明的——村落名称。
垦荒拓地 “分子”村落遍布丘陵滩川
固阳县撤乡并镇前,我们村属于九份子乡。有朋友曾经问我,你们固阳怎么那么多“份子”?其实,小的时候我也经常被这个“份子”搞得晕头转向,因为除了九份子,我们村周围还有大三分子、小三分子、四分沟、水壕六分子、八分子等村。而昆都仑河两岸,更是能从“头分子”一直排到十二分子。
要想说清楚哪来这么多以“分子”为村名的村落,就得追溯到清朝年间。康熙七年(1668年),清廷开始实行“蒙禁”,禁止开垦蒙古族游牧地。现固阳县域当时属于乌拉特东公旗、茂明安旗、土默特旗牧民游牧之地,在“封禁”范围内,禁止汉人私垦土地。但由于开垦土地能给蒙古王公贵族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垦民们往往能够得到王公的庇护,安心垦荒耕种。尤其是从乾隆后期开始,为了让遭受水旱灾荒的内地汉人能够自谋活路,以免造成社会动荡,朝廷虽表面屡次重申禁令,实则并不严加禁止。能到蒙旗境内承包土地的人多数为实力雄厚的晋商,他们或在多年经商过程中与蒙古王公成为好友,或经人介绍取得王爷的信任。这些人往往能从王爷那里一次承包到几百亩,甚至上千亩的土地,而且这些土地多位于河道两旁肥沃的滩川平地,或坡势很缓的丘陵平梁,比较适合耕种。
承包到土地的人本身无法耕种如此之多的土地,于是转身便做起了“地户”。“地户”将承包来的土地依形就势划分为大小不等的“份子地”(地势非常平坦处份子地面积基本相同),分“份儿”向外转租。为便于管理,这些“份子地”就被编上序号加以区别,于是就有了头份子、二份子、三份子等地域区分。在这些地域上租种土地的人们为了方便,集聚而居,逐渐形成村落,“份子”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村名。
为了书写简便,一些地方把“份子”写作“分子”,两种写法长期并存。由于有些“分子”村排序相同,相距又不远,为了便于区分,就根据方位、周围环境或村里主要姓氏加以细化,于是就有了上八分子、下八分子、水壕六分子、马二分子等村名。据统计,固阳共有大大小小110多个“分子”村,由于这些村落土地开垦时间较早,所以多选择在平整肥沃之处,地势狭小局促的地区一般没有“分子”村。
其实,与“分子”村名堪称姊妹篇的还有两种村名,一种用来标识“地户”居住地,如地户渠。还有一种村名叫二约地。所谓“二约地”指的是地户与王爷续约时,增加承包的土地,这些土地一般不再重新划入“分子地”,直接称为“二约地”,意为第二次签约时租得的土地。据我所知,固阳县现在至少有两个用“二约地”命名的村落。其实,在放垦的过程中,还有“三约地”“四约地”,只是这些土地没有以村名的形式保留下来而已。如《萨拉齐县志》中照录的“绥远垦务总局各旗召报垦地亩及已放未放分别表——茂明安旗报垦表”中就有“莫尔根召三约地、四约地”的称呼,而这些土地就在如今的固阳县境内。
此外,与放垦相关联的村名还有“伙房”。最初,很多口里出口外租种土地的人,春种时来收秋后回,被称为“跑青牛犋的”或“雁行者”。这些人不带家口,也无永居之意,他们往往与一同前来的同乡或邻近的“雁行者”搭伙食宿。久而久之,那些简易的“伙房”便成为所在地的标识,进而演化成了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