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的雷锋、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诱敌深入的王小二…如果是80后,恐怕对上面这些英雄人物再为熟悉不过了。他们都是为了人民、为了祖国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值得后人敬仰。而我们今天要介绍的这位小英雄,他的画像曾悬挂在我们的学校中,他的事迹也在出现在我们的语文课本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精神却引发了一定的争议,从此退出了校园。
他就是英雄少年赖宁。1973年赖宁出生在四川省的石棉县,在学校他品学兼优,深受老师、同学的喜爱,不仅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还经常在书法、绘画比赛中获奖,在小学升初中时,尽管赖宁已经符合保送的标准,但他还是拒绝了,影视凭借全县第一的成绩考进了重点中学。
不同于其他同龄的孩子,赖宁除了学习优异,还特别有社会责任感,石棉县是火险区,火灾发生频率很高,尽管灭火是大人们的事,但赖宁在小学时,就曾3次上山灭火,而且事后也不告诉任何人,直到有关部门把表扬信寄到学校,老师们才知道,赖宁又做了件好事。学习突出、做好事不留名,就是这样的一个让人引以为傲的孩子,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1988年3月13日。
当天下午3点多,当地山上一处地方因电线短路引发山林火灾,火借着风势,越烧越大,而不远处的山下就是卫星电视转播台、石油公司的油库,形势相当严峻。
此时刚刚写完作业的赖宁,正好下楼玩耍,一眼就看到了山上的大火,他来不及回家和妈妈打招呼,就直接奔向山上。他拿着一根松枝,努力灭火,随后赶来的其他的小伙伴也加入其中,然而奈何火势太大,赖宁和小伙伴们未能成功。
此时天色渐暗,现场指挥灭火的县领导担心孩子的安危,便派人用汽车强行将孩子们带离火场。但赖宁看着来势凶猛的大火心急如焚,在被送下山后,他又偷偷折返,到山上继续灭火。经过数十小时的奋战,大火终于灭了,电视台、油库都安全了。然而14日的早晨,人们却在山上发现了赖宁的遗体,他的手中还紧紧握着一棵小松树,15岁的花季少年就这样告别了人世…
很快,赖宁救火牺牲的消息传遍了全国,2个月后,国家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少年向英雄学习。也就是从那时起,很多学校的校园里都会有一塑赖宁的雕像,教室的走廊里也会看到赖宁的画像,语文课本上也有他的英雄事迹。
不过进入21世纪后,赖宁精神在社会、教育界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而争议点就在于:赖宁作为未成年人,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相违背。
如果忽略赖宁未成年人的身份,他的英勇举动依然会感动所有人。但正是因为他是未成年,用牺牲的代价去见义勇为,这一点是不值得提倡的。
所以在大环境的驱使下,国家对《小学生行为规范》、《未成年保护条例》都做了相应的修改: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汇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见义勇为,当然,这并不代表赖宁精神已经过时,在任何时候赖宁精神都是肯定和弘扬的!
随着新条例的实施,赖宁也从小学课本、校园中慢慢“消失”。有人曾对此采访过赖宁的妈妈黄和榕。
黄和榕说:“他(赖宁)退出历史舞台是必然的,这些我并不关心,我最大的遗憾就是,这么好的孩子,我没能把他抚养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