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朝代,从经济方面来说,宋朝的经济水平几乎对其他朝代形成碾压的姿态,可宋朝在对外战争方面却输的一败涂地,好像任何一个外敌都可以轻松的欺负宋朝,为什么宋朝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除了从赵匡胤时代开始宋朝就重文轻武的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宋朝内部的吏治和贪污问题,宋朝已经不可以简单的用“贪污成风”来形容,宋朝的吏治黑暗程度常人难以想象,即使是“清朝第一贪官”和珅放在宋朝,也只能算是小贪。
一、宋朝的吏治
(一)重文轻武
宋朝可以说是历史上十分特殊的一个朝代,而它最典型的特征就是重文轻武。
其实在各个朝代都有一些重文轻武的倾向,毕竟在国家和平时期,练武人士对国家始终存在威胁,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朝代能够与宋朝相提并论。
宋朝的重文轻武不仅体现在国家对兵权的把控上,还体现在整个国家的风气上。
首先,宋朝对民间的管制十分严格,普通人无法拥有铁器,也无法进行练武,这点宋朝管理得很严格,即使你不在乎国家命令,一心练武,依旧不敢使用铁制兵器,这点从小说《水浒传》中可以看得出来。
以宋朝为背景的《水浒传》中有无数的英雄好汉,也有无数的地方豪强,但这些看似无法无天的地方豪强,他们在练武的时候只能使用棍棒,刀枪等铁制兵器根本不敢出现在家里,这也是为何像屠夫这种职业能够称霸一方,因为在那个时候拥有一把铁制的菜刀,和在冷兵器时代拥有一把冲锋枪的效果无异。
而宋朝重文轻武在官场上的反应,就是文官集团的权力过度膨胀,本来一文一武就是最好的平衡,而宋朝在废除武将的情况下,让文官集团的势力迅速膨胀,再加上宋朝又不是一个中央集权强势的朝代,所以宋朝的吏治十分的混乱,这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宋朝的文官体系十分的臃肿,一个只需要十人的部门,很有可能放入五六十人,庞大的官员体系不仅对宋朝的财政形成了压力,也让宋朝出现了黑暗的一幕,因为官员体系过于庞大,国家的命令很难实施下去,这成了宋朝贪污腐败成风的原因之一,类似的情况在清朝和明朝的末期也有出现。
其次,宋朝法律对官员的限制十分有限,不仅可以大罪化小,小罪化了,在特殊时期甚至还出现过用钱来赎罪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宋朝整体吏治混乱,为整个宋朝贪污成风埋下了伏笔。
(二)宋朝贪污的来由
宋朝初年,宋朝国内便贪污成风,这在历朝历代是很少见到的,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宋朝之前是五代十国时代,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时代,任何事情都可能出现,所谓忠心完全是不存在的,如何保护自己才是最主要的,作为武将可以用武力保护自己,但作为文臣,装满自己的口袋,用金钱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赵匡胤建立了宋朝,但是众多官员依旧受到旧时代的影响,贪污腐败的状况一直存在,难道宋太祖赵匡胤对于这种情况就视而不见吗?其实宋朝之所以贪污成风,有很大原因来源于赵匡胤。
作为一个通过兵变获得皇权的人,赵匡胤一直对武将有所防范,除了杯酒释兵权分权以外,赵匡胤重文轻武的政策都可以说明他对于武将的防范之心,但对于文臣来说,赵匡胤却有自己的观点,赵匡胤认为武将才是对政权最大的威胁,文臣无兵,对国家几乎没有威胁,所以他们贪污也是可以纵容的,因为不会让政权灭亡。
因此,从赵匡胤开始,宋朝便开启了官员贪污的时代,很多人都曾有过怀疑,宋朝官员的俸禄非常高,为何他们还会贪污呢?其实这和宋朝的政策有关系。
宋朝官员的俸禄确实很高,但俸禄之中超过一半是以物品形式发放,例如布匹、米、盐等,但想要生活下去主要还是得有钱,为此,无数官员想要养活自己一家人,就必须有灰色收入,这便开启了宋朝的贪污时代。
二、有法不依、依法不严
(一)宋朝的反贪政策
在宋朝初期,曾经有大量的反贪污政策出现,并且每一条政策都十分得当,那么宋朝都有哪些反贪政策呢?
首先是法律上,想要彻底根治贪污,那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须具备的,宋朝法律明确规定,官员之间,不得有任何钱财上的交易或者交流,即使是逢年过节,官员之间也不得送财物类的礼物,至于贿赂这类的事,更不许发生。
在大的政策之下,还有很多配套的小政策,比如不允许有亲戚的官员在一个机构或者一个地区一起当官,在审案的时候,遇到官员和犯人同乡的情况下,官员也要避嫌,不过这些还不够,宋朝还专门设立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监察机构,监察官员是否贪污,在这一套政策下,宋朝出现了短时间的平静,官员贪污情况也减少很多。
但可惜的是,这些政策对于整个宋朝的影响还是有限的,在“风口”过了之后,大家的贪污情况更加严重。
(二)皇帝的“仁心”
对于一个国家的贪污情况,如果想要彻底根治,必须有一个人将反贪污坚持下去,这个人就是皇帝。
换句话会说,宋朝的贪污情况是得到根治还是彻底摆烂,几乎只看皇帝一个人的态度就好,可惜的是,宋朝大部分皇帝对贪污的态度都是“从轻处理”。
比如说在宋真宗时期,就出现了这样一幕,官员如果贪污,就会按照法律处理,比如降职、发配边疆等结果,但是在一段时间过后,这个官员不但可以回到原先的地方,还有机会当面向宋真宗“陈情”。
“陈情”简单来说就是倒苦水、博同情,如果这个官员表演天赋高,官复原职的难度并不大,甚至还可以保留一部分当年贪污的财物,例如一个官员贪污了100万两,在被发配半年后回到原籍,通过陈情官复原职还留下了30万两,这就相当于这个贪官员毫发无损的贪污了30万两,并且这些钱是经过皇帝首肯的。客观上讲,这哪里是贪污,分明是工作正常所得,和奖金差不多。
不过这还不是最狠的,最狠的一点是在宋朝超过100年的时间当中,官员如果贪污,还可以选择主动自首,当面交代罪状,皇帝可以从轻处理或者既往不咎,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关于反贪污的任何法律都可以“有法不依”,反贪政策形同摆设。
(三)依法不严
总结来说,宋朝的反贪法律经历了一个执法从严到依法不严的过程,反贪政策一再放宽,最后形同虚设,于是宋朝的官员开始了组团贪污的情况,只要大家团结起来,那些揭发你的人就没有任何办法。
宋朝的法律只限定了同乡之人不能在一起工作,但在官场之上哪里有“亲戚”情分,大家只要志同道合,立刻就能成为好兄弟,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宋朝的“六贼”,以“六贼”为代表的官员体系十分庞大,庞大到朝廷内外超过60%的官员都是一个团队。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皇帝没有执意抹杀这些官员团队,任何告密者和执法者都形同虚设,再加上“六贼”大量迫害告密者,久而久之,自然没有人敢告发他们,法律的不严谨,执法过程的松懈,再一次助长了贪污官员的嚣张气焰,让他们百无禁忌。
(四)刑不上大夫
除了法律层面,观念层面的影响也是造成宋朝贪污成风的原因之一,在宋朝有刑不上大夫的理念,文官的集体尊严十分重要,所以文官犯错的时候,不仅可以轻松抵消法律的惩罚,还可以“用钱赎罪”。
比如说你贪污了60万两,被人告发后受到降职的处理,这时你可以选择用30万两来抵消这个惩罚,这就相当于你贪污了60万两,分给朝廷30万两后毫发无损,这就和上税一样,对官员没有任何威胁,虽然表面上看是少赚了30万两,但有职位在身,往后贪污的机会更多,从这点来看,宋朝仿佛就是这些官员的赚钱机器。
三、结语:
宋朝的贪污成风,吏治黑暗,其实主要的问题并不在官员身上,而在皇帝和国家法律的身上。
因为宋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让官员贪污无所顾忌,这才是宋朝腐败的根本,对于官员本身来说,他们只有敢贪污和不敢贪污两种情况,在金钱的诱惑下,没有几个人能够抗住诱惑,这点在南宋时期最为明显,南宋时期从皇帝到官员全部沉醉于享受,纸醉金迷,如果南宋能够幡然醒悟,全力抵抗蒙古,蒙古想要突破襄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