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朝建立之后,郡县制便被完整的确定下来,《史记》中记载,“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并且“每四郡划为一县”,算下来的话当时天下总共才九个县。当时的一个县可就抵得上现在的一个省了。
当然古代劳动生产力没有现在发达,所以两千年来,每个县的人口都是在几十万和几万之间波动。并且随着制度的细致发展,城市开始规划建府,所以郡县自然不如府人多,但是在古代,一个县人口也是达到了十几万以上的人口。单靠县长一个人是怎么管理的呢?
正常来说,一个县会配三名主事人,其中县长称为知县,知县的官在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这个称呼就知道知县的官职实际上并不是很大。知县下面设有县丞,从八品,主簿,从九品。
不要看知县的官位似乎很小,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知县作为当地的大佬,经济教育安全整治等方面都是由知县安排。而另外一方面,知县都是文职,所以中央也会派遣相应的巡检。
巡检就是现在的治安大队了。如果当地有土匪进攻,或者发生了杀人团伙之类的重要案件,都会用到巡检。而一般的小偷小摸虽然也可以用到巡检,但是知县一般都会选择自己解决。因为每个知县都会配备十来个衙役。
衙役便是知县升堂站立两侧喊“威武”的一群人。平时除了在升堂审案的时候需要充当司仪之外,平时的各种案件也是需要衙役去调查取证,包括抓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派出所。但十个人管十来万人,肯定会把衙役给累死的,所以衙役之下还有帮闲。
帮闲也就是辅警,不同的是在当时,帮闲并不能算作是真正的政府人员,而是衙役世代积累下来的人脉关系,平时分布在乡落各处。如果村庄来了新面孔或者有什么乡间事情发生,都是帮闲转告给衙役的,所以论功行赏的时候也会有帮闲的一份。
两千多年的县令的掌管制度并没有用太大的变化,但是知县很多时候只会在一个地方任职几年,而不是长期扎根于此,虽然官职大却没有太多用处。因此了解一个县的具体情况,只需要仰仗各地的乡绅了。乡绅平时住在县城里,掌握着当地的经济命脉。知县有权,乡绅有钱,当然是一对亲上加亲的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