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功爵制,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军功(实际也有事功)而赐给爵位、田宅、食邑、封国的爵禄制度,即“以爵赏战功,故曰军爵”。
这项制度产生于春秋,成熟于战国,因秦统一全国,由商鞅变法所确立的二十等军功爵制度(早期只有十八级)流传下来,同时为汉朝所继承,直至东汉末年曹操重新确立新的爵位制度,正式废除了军功爵制。
爵位的产生,源自于周朝确立的分封制,然后分封血缘关系、有功之臣以及先朝后人,产生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制,一开始并没有等级差别,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当时的情况揣度初期的历史,对此解读产生了等级差别。
在五等爵制的规定下,天子、诸侯、大夫等都是世代传递的。以井田制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宗法制相表里,共同确定了周朝的制度。
当社会的技术发生变化,作为经济基础的井田制崩坏,周王室无法再压制诸侯的野心,再加上晋国发生的曲沃代翼事件,造成小宗取代大宗这种严重破坏礼制的事情,原本确立的制度开始产生裂缝。
晋献公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大幅度削弱了公族的势力,同时任用一批异性人才,确立了卿大夫的制度,这种制度同样是可以由血缘关系传承至子孙,这种制度本身是对周朝礼制产生了破坏。
原本五等爵制是进行“授民授疆土”,这种虽然没有进行爵位的分封,但是对土地城池赐予卿大夫为后续的三家分晋埋下隐患。
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统治者仅仅将土地和人民封给卿大夫们作为采邑,但是他们并没有统治权,也就是说获得封邑的人并不再像以前那样作为一方诸侯,可以是这一处区域的最高统治者,即所谓的“食封制”。
爵位,不再作为统治权的象征出现,而是作为待遇标准出现,诸侯们对有功的臣子们分封爵位,就不怕他们威胁自己的统治,这也是军功爵制的雏形。
在春秋时期,齐、晋、秦、越、宋、楚等诸侯国都有因功赐爵的记载,只是在这个时候,赐爵更多是源自君王的个人倾向,什么样的爵位匹配什么样的待遇,没有一个完整、系统的制度。
随着诸侯春秋争霸、战国争雄的时代到来,各国纷纷进行变法改革,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功爵制度体系,特别是在战争烈度逐渐攀升、诸侯各国不断兼并的情况下,围绕军功而产生的爵位制度的诞生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将军功爵制度提得更高,他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颁布了“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的法令,在秦国建立起“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爵位等级制度。
也就说商鞅所建立的军功爵制度,将一个人一生当中的衣食住行全部进行划分,明确了什么爵位能够享受什么样待遇都做了规定,甚至连死后墓地旁边能够种几棵树都同样做了划分。
当然了,随着爵位提升和职位的提升,商鞅确定了“盈论”的做法,也就是将领本身需要以队伍斩首总数来计算爵位,“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同时,商鞅所建立的军功爵制度,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达到了对应的条件就可以升自己的爵位。
这种制度为那些平民,乃至“野人”(生活在各国统治范围外的)们打开了一条施展才能的晋升之路。
应该说,商鞅对人性的揣摩与把握极其厉害,确定每一级爵位达成什么样的条件就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后,对人的驱动力是极其巨大的。
明明白白告诉你,达成什么样的条件,能够晋升到下一级,晋升下一级后,能够享受到什么样的待遇。
现在的游戏里面,各种网站、app的会员制度,其实用的还是这一套东西,完成了一个目标,就可以拿到对应的奖励。
这让秦国爆发出极高的战争潜力,在挖掘各个阶层人才的同时,也帮助秦国吸纳各国投奔而来的人才,让秦国逐渐强盛起来。
商鞅所确定的军功爵位制分为:
小夫,一级公士,二级上造,三级簪褭,四级不更,五级大夫,六级官大夫,七级公大夫,八级公乘,九级五大夫,十级客卿(左庶长),十一级正卿(右庶长),十二级大庶长,十三级左更,十四级中更,十五级右更,十六级少上造,十七级大良造。
这个时候因为秦国国君在西周分封的体系里面还是侯爵,自然不可能封侯,因此能够看到商鞅自己也是在大良造之后受封商君而非侯位。
后期随着秦国称公(公爵位),灭蜀国之后封蜀侯,这种侯位并非是因功封侯,真正的因功封侯是魏冉,昭襄王十六年“封魏冉于穰,复益封陶,号曰穰侯”, “穰侯昭王之亲舅也,而秦所以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乡稽首者,穰侯之功也”,魏冉乃是秦因功封侯的第一人!
不过这种封侯性质并非是在原有的军功爵制上进行改造,只是成了不再封君要封侯的方式,而封侯真正确认下来的就是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对军功爵制进行改造有了关内侯和彻侯。
两个爵位的区别在于关内侯只享受侯爵待遇,而彻侯则是有封地。
汉承秦制,秦汉二十级军功爵制为:
一级公士,二级上造,三级簪褭,四级不更,五级大夫,六级官大夫,七级公大夫,八级公乘,九级五大夫,十级左庶长,十一级右庶长,十二级左更,十三级中更,十四级右更,十五级少上造,十六级大良造,十七级驷车庶长,十八级大庶长,十九级关内侯和二十级彻侯。
爵位待遇折算(网友计算)
爵位待遇折算(网友计算)
商鞅所确立的这种“计首授爵”的制度,引起了秦国在对外战斗的大量屠杀记录,造成了各国在战国后期的强烈抵抗。
同时,秦统一六国的进程中所发生的大量战事导致庞大冗杂军功爵群体的形成,民众普遍拥有低级爵位,且不断扩张,即使严格按“盈论”标准晋爵,原来军功爵制的分层限止也无法容纳和激励不断膨胀的低级军功爵群体,低级爵层逐步向上侵蚀高级爵层。
因此,在后期经过吕不韦、尉缭等人的努力扩大了奖励军功的范围,不再单纯以斩首论。这种方式削弱了其他各国的抵抗决心,有利于秦国完成统一大业。
商鞅从秦孝公三年(前359)变法建立秦国早期军功爵制,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六国确立秦帝国二十等军功爵制,前后经历了138年的发展、演变和完善的过程,这期间也正是秦国不断发展壮大并实现统一的过程。
这个过程中诞生了一大批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样对爵位进行了民爵、官爵之分,规定庶民得爵不能超过八级公乘,超过就要转给兄弟子侄(吏民爵不得过公乘者,得贳与子若同产。然则公乘者,军吏之爵最高者也)。
不过,封侯依旧是有严格的标准,要么带领士兵斩杀足够的数量的敌军,要么破阵斩将夺旗,所谓的李广难封,就是因为他达不到封侯的条件。
但普通人失去了获得高爵的机会,就让这个机制失去了活力,成为既得利益者保护自己利益的工具,逐渐失去了原本激励士兵的作用,再加上爵位本身成为统治者揽财的工具(卖官鬻爵),军功爵制就慢慢地走向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