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乃系古代中国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将这种科举取士的选拔制度予以了很大程度上的发展和完善,按照《清史稿·选举志》的说法,“有清一沿明制,二百馀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清朝时期,科甲出身的官员被称为“正途”出身,由此可见科举取士在清代官场占据的特殊地位和巨大份额。
所谓“学而优则仕”,清代读书人的终极梦想就是通过科技考试进入仕途,于官场施展政治抱负,赢得青史留名。在诸多影视作品的演绎中,诸如秀才、举人、进士等科甲功名的出现概率极高,让我们傻傻分不清楚。本文就以清朝时期的科甲制度为依据,对清代科甲制度的各级功名予以通俗说明。
童生就如同现今的招生考试一样,参加高考的学生除了需要通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系统学习外,还需要一份明确的学籍证明。清代科举考试也一样,并不是肚里有墨水就能随便参加各级科举考试,就好像游戏中的打怪升级一样,想要考取各级功名,进入仕途成为朝廷官员,你首先需要进入游戏,进入科举系统中。
童生,就是读书人具备科考资格的基本功名,需要通过县级行政单位主持的“县试”和府级行政单位主持的“府试”,才能拥有这一称号。只有成为童生,才有资格进入更高等级的考试——院试,也就是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
也就是说,凡是通过“县试”、“府试”两级考试的读书人,就具备了科举考试的资格,但不论年龄、职业、出身,只要未通过“院试”,你就永远都只是“童生”。
秀才“童生”经过一省学政主持的“院试”考核后,就会获得“秀才”功名,就成为了“生员”,也就正式拥有了科举学籍。成为“秀才”以后,读书人的学习情况不再自由,会不定时地受到各级学官乃至一省学政的监督考核。
注意,成为“秀才”,拥有科举学籍以后,就拥有诸多朝廷赋予的特权,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能让读书人能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些特权包括见县官不跪、免除徭役、不能随便用刑等。除此之外,在“皇权不下县”的清朝时期,县级行政单位以下的地方庶务一般由乡绅管理,“秀才”就是乡绅的主要组成部分。
举人清朝时期,各省级行政单位会在省城每三年举办一次大型考试,一般于八月进行,故称为“秋闱”。“秋闱”的主考官,不再有各省自主委派学官担任,而是由皇帝亲自选派钦差大臣监考。届时,一省“秀才”就会齐聚省城,参加“秋闱”,通过考试者即为“举人”。
注意,获得了“举人”功名,就等于获得了进入仕途做官的资格,这也是“举人”能被世人称为“老爷”的原因所在。同时,“举人”所获得的特权较之“秀才”更多,更显赫,其中“举人可以永久获得会试,也就是中央考试的资格”就足以令所有读书人艳羡。“范进中举”以后,能够高兴到发疯,就足以证明这一功名的显赫。
贡士考中“举人”以后,便可以进入行政系统,担任诸如学官等低级别地方官员,如果想要在仕途拥有更宽广的发展前景,成为高等级别的官员,就要在科举考试中更进一步,参加每三年于京城举办的考试——“会试”。
“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京城的贡院举行。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举人拥有无限次参加会试的资格,考试通不过的“落第举人”可以无限次参加“会试”。也就是说,“会试”由各省“举人”和前界“会试”中的“落第举人”同时参加,共同角逐。“会试”考核通过后,就拥有了“贡士”功名。
所谓“贡士”,即为能推荐给皇帝的“士”,就具备了让皇帝亲自考核的资格。
进士“会试”以后,由主考官选拔一批成绩优异的“贡士”举荐给皇帝,皇帝再于紫禁城保和殿进行一次终极考核——“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监考,理论上讲,主要参加了“殿试”,就拥有了“进士”身份,区别在于名次的不同。
“进士”的名次由皇帝亲自圈定,根据成绩优劣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个等级。其中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统称为“进士”。
清朝时期的“进士”,一般会分发到翰林院任庶吉士,等于进入了清朝预备干部队伍。而后,“进士”们或进入中央机构成为实权京官,或分发至地方政府成为高级地方官,总之就会实现“学而优则仕”的终极梦想。“进士”出身的官员,前途不可限量,成为封疆大吏、殿阁大学士乃至内阁首辅、军机首席都不无可能。参考文献:《清史稿·选举志》、《钦定大清会典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