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刊客座作者马俊武
毫无疑问,明朝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笔者更关心王位继承的法律解释。
当代继承法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二阶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明朝的第一顺序是“父死,子死”,第二顺序是“兄死,弟弟继位”。因此,正德帝死后,皇位空了,大臣们一致同意,由正德帝的堂兄兴王朱厚熜继位。有趣的是,这是基于“父死而子继”,而不是“兄死而弟继”。原因是,大臣们讨论的结果是,按照封建社会小教派必须保证大教派有继承人的观念,兴王朱侯康作为弘治帝的侄子,自封建以来就没有子嗣。弘治皇帝唯一的儿子正德皇帝去世。接下来,他必须被收养为弘治皇帝的继子,然后以继子的身份继承弘治皇帝的皇位。
这与清朝同治帝死后无子,同治帝的表弟光绪帝继位咸丰帝为咸丰帝继子一样。是“父死子继”,而不是“兄继弟”。这也是嘉靖帝不断与大臣诉讼承认兴宪亲王为亲生父亲身份的“大理决议”案的逻辑背景。嘉靖皇帝作为一国之君,为了成为自己生父兴献王的儿子,与大臣们斗了二十多年。他还利用皇帝的身份打压别人,最终取得了微弱的胜利。由此可见封建社会继承法中继承正统的力量。
“兄弟终有弟”的传承在明代也存在。天启皇帝和崇祯皇帝是兄弟。传说两人的关系还是很好的。天启皇帝在位期间,朱由检(后来的崇祯皇帝)正在和弟弟玩耍。他看到弟弟的王冠非常漂亮,就问哥哥能不能让自己戴上这顶王冠。天启皇帝并不像其他皇帝那样冷酷。他反而笑说,等我穿几年你再穿。结果果然是一语成谶。天启帝死后没有子嗣,只有朱由检是他的弟弟。按照明朝的继承法,“兄弟以弟结束”,他认为是朱由检继位,成为崇祯皇帝。
可见,“父死后继”的观念比“兄死后兄弟继位”的观念更强。要实现“兄死兄继”,首先必须排除“父死子继”,其次必须是已故皇帝。有兄弟。
那么,南明弘光帝应该本着“父死子继”的原则继承太常帝的皇位,而不是传统的“兄继弟”的观念来继承。崇祯皇帝即位。
明崇祯十七年,李自成起义军攻入北京。崇祯帝自杀,太子及二王失踪。南京大臣们必须讨论新皇帝的选择。崇祯皇帝在南京没有子嗣,崇祯皇帝没有侄子,也没有活着的兄弟。最亲近的人应该就是小福王朱友松了。朱由嵩是崇祯皇帝的堂弟。当太昌帝无子嗣时,应被太昌帝收为继子,继承太昌帝的皇位。这也是南渡太子案爆发后,弘光帝说道:“有一个孩子说那是先帝的东宫,如果他是先帝的真子,那就是我的儿子,他应该是精心养育,不失去自己的地位。”也就是说,即使这个太子真的是崇祯帝,应该由弘光帝养大,但是也没有必要放弃皇位,因为弘光帝继位后,他将继承太常帝的皇位,成为皇位的继承者。太常帝的继子。没有必要将皇位还给崇祯皇帝。
当时,桂王朱常英、惠王朱常润都在世。他们都是万历皇帝的亲生儿子,也是太常皇帝的亲兄弟。他们的顺序应该是福王朱由嵩之后,而不是传统认为的与福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
后来弘光政权灭亡,桂王朱由榔继位,按照小教派必须保证大教派延续的原则,应该将皇位传给太常皇帝。
当时东林党认为天下大乱,应该迎一位贤明的诸侯王为皇帝。主张任命的鲁王朱常熙是万历皇帝的弟弟鲁王朱宜流的儿子,也是万历皇帝的侄子。在继承顺序上,他更依赖后面的人。抛弃万历皇帝的孙子,迎来万历皇帝的侄子,让很多人不满。当时的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作为南京最大、权力最大的官员,并没有严格按照继承法来选择继任者,迫使福王朱由嵩只能依靠江北将领的权力重新夺回王位。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如果史可法严格遵循继承法,主张立福王,那么天下谁能不服,江北军为何强大呢?打压反对东林党员的舆论,必能安定民心,坚守江淮,稳住阵脚,确保南明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靖难之战”实际上与明朝的继承法有关。我们说过,在明朝,第一件事应该是“父死而子继”,第二件事就是“兄死而弟继”。明太祖洪武皇帝的寿命很长。太子朱标、次子秦王朱方、三子晋王朱范都早于洪武帝去世。按照“父死子继”的原则,洪武帝的皇位应该由儿子继承。当太子、秦王、晋王都去世后,燕王朱棣是长子,也是最优秀的儿子。洪武帝没有坚持“父死子继”的原则,而是立太子朱允炆为皇孙。这本身就违背了封建社会的继承原则。因此,燕王后来的反叛安抚皇帝,也可以认为是坚持继承原则。
在现代社会的继承法中,这称为代位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时,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后代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说,如果父亲先于祖父去世,那么孙子将代替父亲继承祖父的遗产。问题是,如果祖父有很多儿子,孙子只能继承父亲应该继承的份额。按照现代继承原则,太子朱本本本来应该继承皇位,因此朱允炆代为继承皇位是可能的、合法合理的。但在明朝,这是错误的。 “父死子继”的原则是不能变的。如果有儿子,将皇位改给皇孙,必然会引起天下大乱。
继承法中还有转移继承的概念。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配前,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即祖父去世后,但遗产尚未分割,如果此时父亲去世,那么儿子有权继承父亲应从祖父那里继承的那份遗产。
这种情况在明朝也曾发生过。明万历皇帝死后,按理说应该由太子朱常洛继位,将次年改为太昌元年。遗憾的是,万历帝死后一个月,朱常洛就去世了,天下还没有改变。太常帝死后,其子朱由校继位,改国号元天启。这就是经典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