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语大词典》对于“送故”一词的考据,解释其一便是魏晋南北朝时期, 州郡长官迁转离任, 其属僚随之迁转, 是谓之“送故”。《晋书·范宁传》就有记载:“方镇去官, 皆割精兵器仗, 以为送故。米布之属, 不可称计。”
还有《梁书·文学传上·庾于陵》:“齐随王子隆为荆州, 召为主簿 ……子隆代还, 又以为送故主簿。”其二为赠送财物助办丧事。引《南史·刘 湛传》:“[湛] 父柳亡于江州, 府州送故甚丰, 一无所受。”本文所提的“送故“主要是针对第一种解释。
一、何为“送故”制度?
“送故”制度源于西汉时期,因汉代选官制度为“举孝廉”,士人进入仕途 ,需要地方官吏的举荐,从而被举荐者成为举荐者的“故吏”、“门生”,所以“送故”之说正式通用起来。“送故”举孝廉制度下特有的官场腐败形式,经历了西汉时期的“礼仪性送故”到东汉时期的“财务性送故”,并在魏晋时期达到顶峰。
于是东晋时期,政府特别出台了专门针对“送故”做出限制的规定。由此可见,此时,“送故”已由汉代的潜规则发展为官员公开的收益来源。汉晋、南朝时期的官场上,“送故”活动绵绵不绝,与此相应的,官场腐败非常严重,并由此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
魏晋时期,官员离职送故,可分为送钱、送物、送人力三类。其中送钱这样的行为,根据史料记载最早可追溯到东晋初年。
二、金钱“送故”
据《晋书·良吏·邓攸传》载,东晋元帝时邓攸为吴郡太守,“后称疾去职。郡常有送迎钱数百万”, 吴郡太守邓攸因病辞官时,吴郡当地就送了送故钱达数百万之多。还有《晋书·孔愉传》也有记载,孔愉为会稽内史,弃官后,“送资数百万,悉无所取”。由此可以推断,在当时,地方官员辞官时,都会有“送迎钱”,并且此种行为业也已蔚然成风。
到了南朝时期,这种“送迎钱”的风气并未加以遏制,《宋书·王僧达传》载,“兄锡罢临界海郡还,送故及俸禄百万以上”,这时辞官后送故钱加上自身俸禄可达百万以上。“送故钱”愈演愈烈,因此国家专门出台了政策,齐武帝永明六年颁布了“省州郡县送故输钱诏”,针对此种行为做出了限制规定,此后,以金钱“送故”的事例就较为少见了。
但是此项规定并未对“送物”之事做出明确限制,前文中提到的“刘佑”和“许劭”在收受钱财的同时,皆“改易舆服”,也就是收了地方给的车马、衣服。除了送“舆服”,魏晋时期送故之物还有兵器、米布等内容。
《晋书·范汪传附子宁传》文中记载:“又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方镇在魏晋时期,镇守一方,多为刺史,方镇辞官顺便带走了大量的兵器、仪仗,以及粮食、布匹等重要战略储备物资,甚至将国家的兵员转为私人部曲。
三、为何“送故”之名改为“还资”
还有刘宋初年的皇室刘道怜,曾为荆州刺史及军事长官,等到他“去镇之日,府库为之空虚”,此时,连荆州府的库房都被搜刮一空,实属夸张之极。官员们收到得到物品,在离任前或是还京后加以“评直”变卖,其实这跟“送钱”并无区别。因“省州郡县送故输钱诏”的缘故,齐梁以后,“送故”之名改为“还资”。
实则只是换了一个名称而已,但是“还资”是一种国家允许的聚敛形式。《宋书·萧惠开传》载,萧惠开曾任益、宁二州刺史,“自蜀还,资财二千余万”,所收受物品的价值就达两千万以上,齐高帝萧道成之子萧嶷任职荆州“评直三千余万”张欣泰父张兴世,“拥雍州还资,见钱三千万”。
由此可见“还资”数额远超“送故”的金钱数量。究其原因还是“还资”包括包括官员正当俸禄所得,还有在任期间通过各种方式所搜刮的物资,还包括很大一部分的“送故”之资。那是官员离任,“送故”乃至“还资”收入要远远超出正常的俸禄。
第三种形式就是送人力,因为魏晋时期,离职官员并非独自还京或赴新的履职地,而是由原官府安排其昔日的掾属、兵卒随行。《晋书·虞预传》记载东晋时期官员普遍心理是,“受迎者惟恐船马之不多,见送者惟恨吏卒之常少”,也就是说被迎接的官员唯恐车马少,被送走的官员又嫌弃吏卒随行太少。其中船马与吏卒都是送故的主要形式。
此文中的“吏“,又被称为“送故吏”,是离职官员的原属吏。卒,则是在送行途中承担安全保卫工作。以人力送故,自三国曹魏开始流行起来,到了两晋时期便有史料为证,如西晋李矩“及长,为吏,送故县令于长安”,李矩就把当时离任的县令送到长安,还有《东晋褚裒》从章安县令任上离职,“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塘亭住”,离任之时,乘着送故的客船,其中送故吏就好几个。
到了东晋时期,当时封疆大吏去镇时竟要带走数量不等的兵户。“送兵多者至有千余家,少者数十户。既力入私门,复资官廪布”,这无异于占有国家资源,拥兵自重。针对这种现象,范宁上疏提出“送故之格宜为节制,以三年为断”的建议,“以三年为期限”送故的原则被采纳了,之后的史料中便出现了很多送故吏逾期不还,被予以严惩的例子。
结语:
“送故”现象在魏晋时期如此盛行,其原因不能简单地以人性的“趋利”本能加以解释。“送故”现场之所以这般盛行,本质上还是因为汉代以来“举孝廉”的官员选拔制度的影响。与此同时,当“送故”成为一种文化习惯时,它又对官场人际生态产生了影响, 这与“送故”活动对人际关系的重视是一脉相承、互为因果的。
这一时期的中国官场,就像一张由各种人际关系纵横交织而成的弥天大网,主客之间互相成全,相得益彰。这种特定的“人情”文化在官场上的膨胀化发展,并非是中国文化中的精粹,而是危及社会安定和阻碍政治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
参考资料:
《晋书》
《宋书》
《南齐书》
《汉语大词典》
《魏晋南北朝史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