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竹瓦街窖藏青铜器研究述评
蒙家原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出土青铜器在先秦史研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对于文献相对匮乏的巴蜀古史研究来说,更是意义非凡。在巴蜀地区迄今为止出土的青铜器中,四川彭州竹瓦街的两处青铜器窖藏长期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它们分别在1959年和1980年被发现,共出土40件青铜器。第一处青铜器窖藏发现于1959年冬季,出土21件青铜器,包括5件罍,1件尊,2件觯,8件戈,1件戟,1件矛,1件锛,2件钺。第二处青铜器窖藏发现于1980年春季,出土19件青铜器,包括4件罍,3件钺,2件戟,10件戈。竹瓦街青铜器中的容器多为商周时期中原地区的典型器物,如青铜罍在造型、纹饰、风格上均与同一时期中原的铜罍相近,两件青铜觯铭文中的“覃”“牧正”也是商周时期中原地区的代表性族氏。与此同时,竹瓦街青铜器中的兵器又多为古蜀地区本土铸造之物,如青铜钺在形制和花纹上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体现出古蜀文明自身独特的文化面貌。竹瓦街青铜器窖藏所在的彭州地处龙门山脉南段与成都平原的交接处,是古蜀先民早期活动的核心区域之一。因此,竹瓦街青铜器无疑是探讨商周时期中原与巴蜀地区文化交流的珍贵材料,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自竹瓦街青铜器发现以来,海内外学界对此已展开了数十年的深入研究,多有创获,有必要对已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和分析。本文拟在系统整理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从竹瓦街青铜器的年代、来源、器物组合、埋藏性质四个方面进行述评。
一、竹瓦街青铜器年代研究
年代问题是竹瓦街青铜器研究中的基本问题,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竹瓦街青铜器的铸造年代,二是竹瓦街青铜器的窖藏年代,二者不可混为一谈。总体上看,前人在讨论竹瓦街青铜器的年代问题时更侧重前者,对后者的关注则相对较少。
(一)铸造年代研究。1959年,竹瓦街第一批窖藏青铜器被发现。1961年,考古简报公布,作者王家祐首次指出其制作时代可能在殷末周初(《记四川彭县竹瓦街出土的铜器》,《文物》1961年第11期),但这一判断并未完全得到学界认可。樋口隆康主张这批器物虽大多具有周初的特征,但其中的某些兵器可能是晚至战国时代的器物(《西周铜器の研究》,《京都大学文学部研究纪要》第7号,1963年)。冯汉骥通过对不同类别铜器的考察,也将简报的时代下限有所下延,指出青铜容器中尊和觯应为晚商时期所铸的器物,罍的铸器时间则可能在西周末年到春秋初年之间;青铜兵器中戈的制作时代下限为西周末期,矛、戟的制作时代下限则可以晚到春秋初期(《四川彭县出土的铜器》,《文物》1980年第12期)。林巳奈夫则对竹瓦街窖藏中的青铜容器有所关注,他将5件罍与1件觯均置于所谓“西周IB阶段”内,即西周早期偏晚时期(《殷周时代青铜器の研究·殷周青铜器综览一》,吉川弘文馆,1984年)。
1980年,竹瓦街第二批窖藏青铜器被发现。1981年,考古简报公布,指出第二批青铜器的制作年代与第一批青铜器相同,时代上限均不应早于商末周初(四川省博物馆、彭县文化馆《四川彭县西周窖藏铜器》,《考古》1981年第6期)。简报指出两批青铜器制作于同一时期,这一判断此后成为学界共识,至于具体年代是否在“商末周初”,学者则仍有不同意见。卢连成、胡智生、李学勤等学者认为竹瓦街青铜器应均为西周早期的器物(卢连成、胡智生《宝鸡
国墓地》,文物出版社,1988年。李学勤《彭县竹瓦街青铜器的再考察》,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四川考古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6年)。李伯谦通过与20世纪50年代四川新繁水观音遗址出土青铜器进行对比,认为竹瓦街出土青铜容器中尊、觯的造型具有商末周初作风,罍则有西周早期的典型形制与花纹,暗示其制作年代应分别在商末周初和西周时期;而青铜兵器中部分长援直内戈的时代可以早到商代,三角形援直内戈则多属西周早期,有的甚至晚到西周中期(《城固铜器群与早期蜀文化》,《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2期)。施劲松在系统梳理四川地区出土青铜礼器的基础上将其分为四期,并指出竹瓦街出土的尊、觯应位于第二期,时代相当于商末;竹瓦街出土的罍应位于第三期,时代相当于西周早期(《论四川出土的商代西周青铜礼器》,四川大学考古专业编《四川大学考古专业创建三十五周年纪念文集》,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学界对于竹瓦街青铜器铸造年代的观点开始趋于统一,“西周早期说”逐渐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如罗泰赞同林巳奈夫对竹瓦街青铜容器的判断,认为它们应当都在西周早期晚段,而武器、工具应该也大致“制作于同一时期,也许是公元前1000年前后”(《竹瓦街——一个考古学之谜》,罗泰主编《奇异的凸目》,巴蜀书社,2003年)。孙华通过类型学研究和对铸造工艺的考察,亦指出竹瓦街青铜器的铸造年代应该在“西周前期第2、3段”(《彭县竹瓦街铜器再分析——埋藏性质、年代、原因及其文化背景》,高崇文、安田喜宪主编《长江流域青铜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2年)。施劲松对其以往观点也有所修正,认为竹瓦街青铜器“时代不晚于西周早期”(《金沙遗址祭祀区出土遗物研究》,《考古学报》2011年第2期)。代丽鹃认为竹瓦街青铜器的制作年代“不晚于公元前10世纪末”(《名相之辨:四川盆地青铜“钺”研究》,《南方民族考古》第7辑,2011年)。田剑波指出竹瓦街青铜器中铜罍的制作年代在西周早期阶段,尊、觯的制作年代则在西周早期偏早阶段(《论西周早期蟠龙兽首铜罍及相关问题》,《北方文物》2021年第3期)。此外,苏荣誉、胡东波注意到竹瓦街出土的2件青铜罍明显存在滥用垫片的情况,从商周青铜器铸造工艺的发展过程来看,垫片滥用现象主要出现于西周中期,至西周晚期之后则渐趋严重,这似乎表明“竹瓦街的青铜罍的年代当有西周晚期或者春秋时期的可能”(《商周铸吉金中垫片的使用和滥用》,《饶宗颐国学院院刊》创刊号,2014年),但后来苏氏又放弃了这一观点,认为“未必周全”(苏荣誉等《桃江金泉青铜马簋及其相关问题研究(上)》,《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13辑,2017年)。综上所述,海内外学界对于竹瓦街两批窖藏青铜器的年代问题如今已基本取得共识:它们应当都铸造于西周早期。
(二)窖藏年代研究。与铸造年代问题相比,前人对于竹瓦街青铜器窖藏年代问题的讨论则相对较少。竹瓦街第一批青铜器窖藏发现后,1961年简报仅称“这批铜器的制作时代,估计可能在殷末周初,但其下埋时间或要更晚些”(《记四川彭县竹瓦街出土的铜器》),并未明言具体时间,之后也罕有学人对此问题予以回应。竹瓦街第二批窖藏青铜器被发现后,1981年简报称“两批铜器出土地点仅相距25米左右,结合其他情况判断,它们的下埋时间可能同时都在西周末期或春秋初期”(《四川彭县西周窖藏铜器》),首次明确指出了竹瓦街青铜器的具体窖藏年代。在此后的一段时期内,学者对于这一观点也并无太多异议。
至2000年前后,随着学界对成都平原商周时期考古学文化面貌和文化序列的认识日益深入,在竹瓦街青铜器的窖藏年代问题上也开始出现不同意见。除青铜器外,竹瓦街还出土有部分盛放窖藏青铜器的陶缸残片,江章华指出完全可以将其与成都平原青铜文化其他相关遗存出土的陶器进行对比,并通过考察陶器的年代来判断竹瓦街青铜器的窖藏年代,经江氏研究,他发现1959年竹瓦街出土的陶缸残片与十二桥文化二段早期风格相同,与十二桥文化一期有明显的区别,故铜器的下埋年代应当与十二桥文化二期早段相当,也即西周后期(《试论三星堆文化、十二桥文化与周邻文化的关系》,《成都文物》1998年第1期)。李明斌也通过考察装盛铜器的陶缸的年代,指出竹瓦街青铜器的窖藏年代在“十二桥文化第二期的年代范围内——西周后期,下限或可至春秋初期”(《彭县竹瓦街青铜器窖藏考辨》,《南方文物》2002年第1期)。孙华则指出竹瓦街青铜器窖藏属于距离其200米的青龙村遗址,而青龙村遗址出土的陶器年代介于十二桥文化与新一村文化之间,并且更接近于十二桥文化晚期,十二桥文化的下限在西周前期偏晚阶段,新一村文化的上限则在西周前、后期之际,因此竹瓦街青铜器窖藏的时间应当也在这一时间范围之内(《彭县竹瓦街铜器再分析——埋藏性质、年代、原因及其文化背景》)。此外,罗泰在指出竹瓦街青铜器铸造于“公元前1000年前后”的同时,也认为窖藏年代应该在制作后不久(《竹瓦街——一个考古学之谜》)。2007年,青龙村遗址考古简报公布,指出遗址的年代为西周早期,竹瓦街“两批铜器窖藏的年代与青龙村遗址的年代应该相同,同属于西周早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四川工作队等《四川彭州市青龙村遗址发掘简报》,《考古》2007年第8期),自此之后,竹瓦街青铜器的窖藏年代便基本成为定论。近年来,如代丽鹃将竹瓦街青铜器的窖藏年代下限“推定在公元前900年”(《名相之辨:四川盆地青铜“钺”研究》)、田剑波称竹瓦街窖藏的时间为西周早期前段(《 论西周早期蟠龙兽首铜罍及相关问题》),也都基本不出这一范围。
总之,目前学界对于竹瓦街青铜器窖藏年代也已无太大异议,基本认定在西周早期,稍晚于铸造年代。
二、竹瓦街青铜器来源研究
来源问题是竹瓦街青铜器研究中的核心问题。自竹瓦街青铜器窖藏被发现之始,前人就已注意到其来源不一的情况,譬如在1961年的简报中,王家祐便指出竹瓦街出土青铜容器中的尊、罍、觯在形制与纹饰上均与商末周初的典型器类似,推测它们应该是中原铸造的器物;而青铜兵器中,戈、戟、矛也可能都是外地传入,只有钺属于本地铸造(《记四川彭县竹瓦街出土的铜器》)。同年署名为“川博”的文章也认为“除铜兵器有些可能是四川本地铸造的以外,铜容器显然是从中原输入四川的”(《四川省近年来的考古发现概况》,《文物》1961年第11期)。徐中舒对竹瓦街出土的两件带铭青铜觯予以重点关注,他通过对文字的系统考释,指出二觯本为商人之物,武王灭商后作为战利品被赏赐给蜀人,因此是“蜀人参加伐纣之役最直接有力的物证”(《四川彭县濛阳镇出土的殷代二觯》,《文物》1962年第6期)。冯汉骥亦赞同徐氏的观点,认为尊、觯为通过交换、赐予或掳掠至蜀地的商人所铸之器,其中又以掳掠而来的可能性最大,兵器和罍则均为本地铸造(《四川彭县出土的铜器》)。可以看到,虽然对于竹瓦街青铜器不同器类的具体来源仍有一定争议,但将其来源分为中原器物和本地器物两大类,则是学界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基本形成的共识。
在1980年竹瓦街第二批窖藏青铜器被发现后,学界开始对两批青铜器的来源问题进行共同研究,成果颇丰。
(一)整体考察。如西江清高认为竹瓦街青铜器中三角援戈、双耳矛等兵器是商末周初典型的中原系青铜器,同时也有部分器物是在当地制作的(《巴蜀わよび岭南地方の青铜器文化をめぐる若干の问题》,《东南アジア:历史と文化》第13号,1984年)。宋治民指出“在竹瓦街的窖藏铜器中已有蜀人自己铸造的铜器和兵器”(《从三星堆的新发现看早期蜀文化》,李绍明等主编《巴蜀历史·民族·考古·文化》,巴蜀书社,1991年)。
李伯谦将竹瓦街青铜器分为三组,觯、尊、长援直内戈为第一组,罍、三角形援直内戈、矛、斧为第二组,钺、戟为第三组。他认为第一组是典型的商(周)式铜器,肯定由中原传入,而非本地生产;第二组基本形制与商周同类器物类似,但也有一些不同的特点;第三组在形制和花纹方面均有浓厚的地方特色,二、三组应该都是在当地铸造的典型蜀器(《城固铜器群与早期蜀文化》)。李明斌认为竹瓦街青铜器中仅青铜觯“为蜀人参加伐纣战争所获赏赐品,而青铜尊、罍以及兵器和工具则应是蜀地本土所(仿)铸”(《彭县竹瓦街青铜器窖藏考辨》)。孙华指出竹瓦街青铜器中尊和觯是中原地区铸造的器物,兵器则是在当地铸造的,罍的情况有些复杂,它们即便不是周王朝所属的铜器作坊直接生产的产品,至少也受到了周文化铜器风格的强烈影响(《彭县竹瓦街铜器再分析——埋藏性质、年代、原因及其文化背景》)。赵殿增认为竹瓦街青铜器中尊和觯是商人所铸之中原器物,“其它铜容器、铜兵器,如列罍、戈、矛、戟、钺、斧、斤等,则为蜀地制作”(《竹瓦街铜器群与杜宇氏蜀国》,《四川文物》2003年第2期)。
(二)具体考察。施劲松起初认为竹瓦街青铜器中尊、觯的面貌与中原同时期铜器一致,可能是从中原直接传入的,而罍虽然是中原器型,但在形制和纹饰上都存在一系列有别于中原铜器的地方特点,应该是在当地铸造的(《论四川出土的商代西周青铜礼器》)。此后施氏对其观点有所修正,认为除觯和尊显然是来自北方之外,罍应该也是外来的,不是蜀文化的产物(《金沙遗址祭祀区出土遗物研究》)。
李学勤认为竹瓦街青铜器中罍“从铜质和铸造工艺(如多施垫片)来看,应为当地所制,不是由中原输入的”,而觯的铜质则与竹瓦街出土的其他器物有异,应该是中原地区商人所铸之物(《彭县竹瓦街青铜器的再考察》)。罗森主张竹瓦街青铜器中的罍是在四川本地制作的(Jessica Rawson: Western Zhou Ritual Bronzes from the Arthur M. Sackler Collction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30)。罗泰认为“将竹瓦街的罍看作关中或河南某个作坊的产品最为合理,即使它们制作于四川,也一定是仿制中心地区输入的典范”(《竹瓦街——一个考古学之谜》)。
可以看到,对于竹瓦街青铜器的来源问题,迄今为止海内外学界虽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但在某些问题上则仍然聚讼不已。具体而言,学界对于竹瓦街青铜器中的尊、觯和兵器的来源基本已无异议——尊、觯为中原地区制造的器物,兵器则为本地铸造的器物。主要的分歧集中于9件罍上。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全国考古工作的不断推进,在陕西岐山贺家村、辽宁喀左北洞村、喀左山湾子、湖北随州等地陆续发现若干件与竹瓦街类似的青铜罍,不少学者均注意到上述地区之间的文化联系,譬如童恩正主张竹瓦街2件罍和北洞村1件罍的相似是“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的典型例证(《试论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文物出版社编辑部编《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但广川守则认为仅凭个别器物便建立起两地的联系有些牵强,他结合贺家村出土铜罍的情况,更倾向于这些器物应该是首先在周原地区制作,此后再分别传播到四川地区和辽宁地区(《辽宁大凌河流域の殷周青铜器》,《泉屋博古馆纪要》第10卷,1994年)。田剑波则对上述观点有所调和,他通过对蟠龙兽首铜罍的研究,指出其原型源自中原殷墟文化,在商末周初传入大凌河流域的青铜窖藏之中,之后又通过“半月形文化传播带”进入成都平原,最终影响到叶家山铜罍所代表的湖北长江中游地区和贺家村铜罍所代表的关中地区(《论西周早期蟠龙兽首铜罍及相关问题》)。总体上看,随着其他地区相关材料的增多,竹瓦街出土青铜罍所体现出的中原文化因素也愈发受到学界关注,而这或许也是未来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竹瓦街青铜器物组合研究
竹瓦街两处窖藏共出土40件青铜器,总体数量虽不算多,但包含的器类却较为丰富,因此长期以来,学界对竹瓦街青铜器窖藏中的器物组合问题也有讨论。施劲松通过对整个四川地区青铜礼器的研究,指出蜀地长期使用尊、罍作为礼器,与中原商周时期以鼎、簋、鬲和觚、爵、斝的器物组合明显不同,这在竹瓦街出土的青铜器中也有体现(《论四川出土的商代西周青铜礼器》)。孙华指出竹瓦街青铜器中尊仅出现1件,罍则数量较多,体现出四川盆地青铜礼器文化从以尊为中心到以罍为中心的过渡;兵器多戈而少矛,则是四川盆地青铜文化的共同特征(《彭县竹瓦街铜器再分析——埋藏性质、年代、原因及其文化背景》)。李明斌认为竹瓦街青铜器以罍、尊组合和列罍制度为特色,与三星堆文化中对青铜尊、玉璧、玉璋、玉戈的尊崇明显不同,实质上是三星堆遗址两个器物坑所出重器的对立物和替代物,它们体现出了十二桥文化的礼制特征(《彭县竹瓦街青铜器窖藏考辨》)。赵殿增指出不仅青铜罍的组合是有规律、有意义的,青铜兵器也按照一定规律组合在一起,而且大多数不是使用过的实用器物,有可能是专门制作的一组礼器,竹瓦街青铜器整体反映的是杜宇蜀国的礼仪制度(《竹瓦街铜器群与杜宇氏蜀国》)。
在竹瓦街青铜器窖藏中的若干器类中,前人对罍的关注明显较多。冯汉骥首先注意到罍的问题,他发现竹瓦街出土的第一批窖藏青铜器中有5件罍,“一大而四略小。四略小者中,每两只的大小、形制、纹缋大体上相似,故可视为两对。此五件罍,亦可视之为列罍”(《四川彭县出土的铜器》)。此后“列罍”这一概念便逐渐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和肯定,如孙华便进-步指出竹瓦街第二批窖藏青铜器中的4件铜罍是一个不完整的组合,它应该和第一处窖藏一样,原本也是5件组成列罍,但可能由于陶缸容量不够,最终有1件铜罍未能予以窖藏(《彭县竹瓦街铜器再分析——埋藏性质、年代、原因及其文化背景》)。列罍现象在中原地区并不常见,但其背后的列器制度则是中原商周时期礼器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因此不少学人均对竹瓦街青铜器窖藏中罍的重要性有所揭示,如李学勤便注意到竹瓦街两批窖藏青铜器中容器尤以罍为多,因此认为“罍和玉‘牙璋’一样,在巴蜀文化中有特殊的意义”(《彭县竹瓦街青铜器的再考察》)。罗泰亦指出罍在竹瓦街青铜器群中非常突出,而在中原商和西周墓葬的礼器组合中则相对罕见,而且通常不会成对或成套出现,可见这一器物在四川地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竹瓦街——一个考古学之谜》)。施劲松也认为“竹瓦街青铜器的主要特色在于重罍的组合”(《金沙遗址祭祀区出土遗物研究》)。龚伟通过对蜀地青铜礼器演变过程的考察,指出竹瓦街出土青铜罍是古蜀历史上一次礼制变革的体现——商周之际,蜀地青铜礼器组合从尊、罍向以五为数的列罍变化。同时他结合传世文献,指出这样的礼制变革应与蚕丛、杜宇之间的古蜀王权更替有密切关系(《考古与历史的合证:由蜀地中原青铜礼器演变说古蜀王权更替》,《中华文化论坛》2023年第3期)。李竞恒则认为竹瓦街青铜器所反映出的列罍制度是一种有别于同时期中原地区的新礼制,它一方面是对三星堆以来各类本土礼制的进一步延续,另一方面也是在综合汲取中原文化基础上的新整合和新表达(《彭州竹瓦街青铜器窖藏》,《天府新论》2023年第5期)。
四、竹瓦街青铜器埋藏性质研究
青铜器窖藏是西周时期一种较为常见的文化现象,但与墓葬中随葬青铜器的情况有所不同,窖藏的原因往往更为复杂。前人对于竹瓦街青铜器的埋藏性质问题虽有一定关注,但相关研究很难称得上充分。首次对竹瓦街青铜器埋藏性质提出看法的学者为冯汉骥,他结合《蜀王本纪》《华阳国志》等传世文献关于古蜀国开明氏取代杜宇氏的相关记载,认为竹瓦街所在地区是蜀人早期活动的主要区域,因此这批窖藏应该是由于杜宇和开明之间的政权交替和政治斗争而埋入土中的(《四川彭县出土的铜器》)。此后范桂杰、胡昌钰在撰写竹瓦街第二批窖藏发掘简报时便采用了冯氏的这一观点,也认为竹瓦街出土的两处青铜器窖藏都是“杜宇族退隐西山的时候下埋的”(《四川彭县西周窖藏铜器》)。赵殿增也赞同这一“改朝换代”说,并进一步加以论述,他认为竹瓦街青铜器作为国家礼制权力象征的重器在杜宇氏开国时就已经存在,此后长期被敬奉和保存,至杜宇氏灭亡时,这些礼器经过祭祀仪式后最终被郑重地装人陶缸,埋入土中,此外赵氏还进一步推测,这一埋藏的过程并非仓促之举,而是有计划地多次埋入(《竹瓦街铜器群与杜宇氏蜀国》)。不过也有学者对此持有不同意见,如孙华便认为竹瓦街青铜器的窖藏年代与文献所记杜宇、开明的嬗代时间并不吻合,更可能与时代较早的鱼凫和蒲卑有关(《彭县竹瓦街铜器再分析——埋藏性质、年代、原因及其文化背景》)。
不过,如《蜀王本纪》《华阳国志》等关于古蜀历史的文献大多时代较晚,其中对各代蜀王具体年代的记录并不绝对可信,因此也有学者对此持较为谨慎的态度,譬如罗泰在考察竹瓦街青铜器的埋藏性质问题时就抛开史料,仅指出竹瓦街窖藏“也许像陕西西周畿内发现的许多青铜礼器窖藏一样,埋藏于政治不稳定时期(已有学者推测了可能导致这种情况的历史事件)。也有可能像三星堆器物坑一样,与宗教活动有关。不过与三星堆不同的是,竹瓦街埋藏的遗物没有经过焚烧,也不曾被毁弃。可以相信,埋藏这些器物是为了将来可以重新取回”(《竹瓦街——一个考古学之谜》)。事实上孙华也从竹瓦街窖藏的实际环境入手对埋藏性质问题有所讨论,他指出竹瓦街青铜器中容器较为笨重,作为窖藏很容易理解,但兵器较为轻便仍作为窖藏,并且其中还未见到四川盆地青铜文化时代长期流行的柳叶形扁茎铜剑,只能说明这些青铜兵器是多余的,而非铜器主人所随身佩戴,埋藏这些器物的目的是为了以后还要取用,其埋藏性质是因为某种突发事件的窖藏,两个窖藏可能是同一贵族宅第内的两套青铜器具,也可能是两所相邻的不同贵族宅第内的青铜器具(《彭县竹瓦街铜器再分析——埋藏性质、年代、原因及其文化背景》)。
五、总结与展望
通过对研究史的回顾,可以看到60余年来,海内外学界围绕竹瓦街青铜器已展开了相当深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年代、来源、器物组合和埋藏性质四个方面。对于竹瓦街青铜器的年代问题,学界已基本取得共识,其铸造年代与埋藏年代相距不远,均在西周早期。对于竹瓦街青铜器的来源问题,学界仍有一定分歧,主要集中于青铜罍,而青铜尊、青铜觯和青铜兵器的来源则大体已无异议,青铜尊、青铜觯为外地传入,青铜兵器为本地铸造。对于竹瓦街青铜器的器物组合问题,学界对青铜礼器的组合情况关注较多,尤其对青铜罍(列罍)在成都平原青铜文化中的特殊地位颇有揭示。对于竹瓦街青铜器的埋藏性质问题,学界则多认为与王朝更替有关。整体上看,竹瓦街青铜器研究已取得颇为丰硕的成果,不过也有不少问题尚未解决,仍存在继续深入的空间。
首先,竹瓦街出土青铜罍的来源问题仍需持续关注。竹瓦街两批青铜器窖藏共出土9件青铜罍,随着近年来各地考古工作的推进,其中有4件青铜罍在其他地区发现了器形、纹样接近的器物,譬如竹瓦街出土的兽面纹饰羊头加环耳罍,就与陕西贺家村出土夔纹罍、辽宁喀左北洞村出土龙凤纹罍,以及湖北随州叶家山出土蟠龙兽首铜罍极为相似,它们均体现出明显的中原青铜文化因素。不过竹瓦街青铜罍究竟是由中原地区直接传播而来,还是受到其他边缘地区的文化影响,目前仍难以形成定论,因此,还须期待新材料的出现以继续推动研究的深入。
其次,竹瓦街青铜器埋藏性质的研究目前仍不够充分。前人或者从传世文献出发,将竹瓦街青铜器窖藏与蜀王鱼凫和杜宇的嬗代相联系,但总体显得较为空泛,也缺乏确凿的依据;或者从竹瓦街青铜器窖藏的自身情况出发,讨论其主要特征与实际环境,但考察较为孤立,结论也缺乏深度。近年来考古学者已确定竹瓦街青铜器窖藏属于青龙村遗址的一部分,因此完全可以从青龙村遗址入手,通过结合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等成都平原其他青铜文化遗址,在更大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来考察这一问题。
最后,竹瓦街出土青铜觯铭文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竹瓦街出土两件青铜觯上分别刻有“覃父癸”“牧正父己”共七字铭文,以徐中舒为代表的学者已对其展开了系统探究,认为竹瓦街青铜觯是武王灭商后赐予蜀人的战利品,影响深远。但从近年来竹瓦街青铜器的整体研究来看,这一观点已出现不小的问题,结合其他地区陆续发现的若干“覃氏”“牧正氏”青铜器,如今已有较为充足的条件,从古文字学和历史学的角度重新对铭文展开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讨论竹瓦街青铜觯的性质、来源等问题。
巴蜀古史和巴蜀文化研究是探索中国古代早期文明的重要课题,正如李学勤在《略论巴蜀考古新发现及其学术地位——〈三星堆考古研究〉序》一文中所指出的:“如果没有对巴蜀文化的深入研究,便不能构成中国文明起源和发展的完整图景。中国文明研究中的不少问题,恐怕必须由巴蜀文化求得解决。”(《中华文化论坛》2002年第3期)由于文献不足征,考古材料在巴蜀古史和巴蜀文化研究中更是至关重要。相信竹瓦街青铜器研究的不断深入,能够进一步丰富学界对巴蜀古史与巴蜀文化的认识,进而为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研究提供更多的生动案例。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古蜀地区文明化华夏化进程研究”(项目编号:21&ZD22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日本学界巴蜀史相关成果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SCJJ23ND255) 阶段性成果。
本文原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