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古代,古人通常都“事死如事生”,认为人死后并不是真正的死亡,灵魂会到达另一个世界。所以为了死后继续生前的享受,古人不论是谁,但凡有那么一丁点能力,都会给自己带上几样陪葬品。
但终究还是要根据社会地位来划分,王公贵族总是要比平民百姓多的。公元前221年统一了中国的秦始皇陪葬的甚至是一座王城,接下来的帝王将相,王公贵族更是不遑多让。而这,也就引出了一批利欲熏心之人的觊觎,自古至今,“盗墓”这一行当也是伴随着陪葬制度的发展而发展了。
盗墓就是指的为了利益而私自进入他人的坟墓,做出不问自取行为的事件。最早的盗墓事件可以追溯到距今2770多年西周时期,掘开了商朝地一代帝王商汤的墓穴,自其中得到了一枚玉质大印。自这开始,盗墓行为就开始层出不跌,屡禁不止。
干盗墓的古时候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官盗。三国时期的曹操,董卓等人甚至都组建了一支专门寻找墓穴,盗取陪葬品的军队。被现在的人们称作“摸金校尉”,在一些文学作品之中也能看到这支队伍的消息。近代也是有孙殿英这个已报仇为名义掘了清十三陵的官盗。
还有一种就是民盗,他们人数众多,但是一直都隐藏在民间各地,偷偷摸摸的开始动作。但是一般来说,在古墓分布较多的地区,比如说河南洛阳,西安、湖南长沙,陕西关中这种地方比较集中。他们通常是两两合伙,分工合作。一个干活一个望风。除非大墓,很少会多人合作。
这些人通常都是长期以盗墓为职业,甚至私下还会有人撰写盗墓相关的资料书籍相互传看。自古至今发展不知道多少年,而盗墓现象的普遍也在历代都留下了许多深刻的历史记忆。常有“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的说法流传世间。
盗墓的二人组通常都是有血缘亲戚关系,或者是关系十分要好的朋友,必须是可以“过命”的交情才会放心组团盗墓。因为通常是一个人挖土,下到墓道之中拾取随葬品地面上。一个人放风,在地面上接随葬哦。
若是上面的那个人见财起意,墓道之下离地面通常都有五六米之深,只要在拉他上来的时候,猛地松绳。其在这么高的高度摔下去非死即伤,再将墓道口挖出来的土推下去,下面的人几乎是必死无疑。
上世纪1960年,考古学家们发现了武则天的孙女永泰公主的墓穴,他们对这个墓穴进行了发掘。在发掘到第六个天井的时候,发现了一具明显服饰不是唐代的骸骨。骸骨枯坐在一堆金银玉器之上,边上竟是有一把锈迹斑斑的铁斧。
考古学家们将头向上一看,尸体的正上方,恰好有一个盗洞。经过检测,这个尸体的年代来自于宋朝。很明显这就是遇见了同伴的背叛,同伴见财起意,拿过珠宝就走了,仅留其一个人在墓中枯坐千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