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内务府,作为掌管宫禁事务的机关,承担着为皇室成员办理衣、食、住、行等事务的任务。这使得内务府官员享有普通官员无法比拟的特殊地位,他们随时可以借助宠爱来获取升迁的机会。此外,内务府的职权通常不受国家制度的限制,而是依照皇帝的意愿和准则行事。作为一个二品衙门,内务府的最高长官被称为总管内务府大臣。
内务府大臣的具体职责涉及办理宫内祭祀、朝贺礼仪、扈从后妃、总理皇子、公主家务,负责宫内筵席的设席,监视内阁的宝物使用,值班宫内及圆明园,以及考察、任免、引见本府官员等多个方面。可以说,内务府大臣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这也是清廷设置多名内务府大臣的根本原因。在康雍时期,内务府大臣的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而乾隆时期后则增至5人以上,甚至最多达到10人。在乾隆之前,内务府大臣的任期较长,但随着清王朝的衰落,官员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成为他们频繁更迭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清制,内务府大臣的人数和身份地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大臣之间在地位上并无高下之分。然而,很多内务府大臣通常兼任其他职务,因此需要按照原来的品级划定班次。于是,在内务府大臣中通常会有一个领班,类似于军机处的情况。领班的权力较其他大臣更大,如果该大臣强势,其他人更是无法撼动他的地位。例如,和珅担任内务府大臣期间,凡事都需经过他的决策,毕竟他既是大学士,又是首席军机大臣,这个身份的加持使得他在内务府中独领风骚。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几个内务府大臣的地位相当时,可能导致位次的不明确。在嘉庆十五年,因为内务府大臣的班列位次纠缠不清,甚至特意请旨皇帝进行排列次序的确认。 随着清王朝的逐渐衰落,原有的统治秩序逐渐瓦解,内务府大臣中也出现了一些贪污腐败的现象。到了晚清光绪年间,内务府大臣中存在一些未尽其职责的情况,随着内务府势力的减弱,内监势力逐渐崭露头角。在这段时期,太监李莲英等异军突起,他们的势力甚至超过了内务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内务府大臣作为皇室的奴仆,只授予满洲人,即便是在旗人中也必须是皇室包衣才有资格被选任。 因此,内务府大臣还享有一些其他部院大臣所不具备的特权。例如,他们在有事需要随时入奏时不受时间限制,而其他部院大臣必须在早朝时上奏。这也就是所谓的“向来御前大臣、军机大臣、内务府大臣,奏事不拘时刻”。此外,每逢喜庆的节日,如皇帝的圣寿或宫中的庆典,内务府大臣都可以进宫道贺,而其他部院大臣则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庆贺。清代皇帝之所以对内务府如此重视,对内务府大臣给予特权,主要原因在于两点:一是因为皇室的事情就是家事,而内务府官员是家臣,他们对待事务的真诚让皇帝更加信赖;二是因为皇帝认为,内务府官员真心为他们服务,而其他大臣则未必如此,可能只是在应付形式。由此可见,内务府官员虽然同属皇帝的臣子,但在皇帝心目中,内外之别,内臣亲,外臣疏,这种差别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