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中国不仅是签署国,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具体法律,将这些崇高理念转化为每个中国公民触手可及、实实在在的法定权利。
这些权利听起来宏大,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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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与自由
——来自宪法的庄严承诺
人权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渗透在生活每个角落的 “安全感”,核心围绕 “平等自由”“人格尊严” 两大维度,由法律划定明确的保护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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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
宪法中“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庄严承诺,在就业促进法中具化为反对就业歧视的明确条款。招聘中无合理依据的 “限男性/女性”“35岁以下”要求,本质是剥夺部分群体的平等就业权,属于侵犯人权的歧视行为,你有权拒绝并主张合法权益;无论户籍、性别、年龄,你在教育、就业、医疗等领域享有的平等机会,正是《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 理念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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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
宪法第四十六条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是联合国人权公约中 “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的理念一脉相承。针对随迁子女入学难题,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打破户籍限制,让随迁子女在城市平等享受义务教育,不让教育机会的差异,成为人权保障的 “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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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空间中
合法权益同样受保护
法律保护公民依法在网络空间进行交流沟通的权利。同样,也禁止任何利用网络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中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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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与安宁
——来自民法典的细致守护
民法典的人格权编专门为 “人格尊严” 这一核心人权保驾护航,这些生活场景中,法律明确为你的人权 “撑腰”:
01 | 隐私权
快递单随意丢弃泄露信息、酒店偷装摄像头、骚扰电话短信不断——这些行为不仅侵犯隐私,更是剥夺你 “私生活不受干扰” 的人权。民法典明确你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让 “安宁生活” 不再是奢望。
02 | 名誉权
在社交网络上被无端辱骂、造谣抹黑,本质是他人通过违法方式损害你的人格尊严,侵犯你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你可要求删除内容、公开赔礼道歉、主张损失赔偿,这正与《世界人权宣言》“人人享有名誉权” 相呼应。
03 | 肖像权
照片被商家盗用作广告、未经同意被“AI换脸”传播,这些行为无视你的人格独立,侵犯你对自身肖像的支配权。民法典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即使非盈利,恶意丑化传播也可能构成侵权,让你的“人格标识”不被随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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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权利受到侵犯时
你可以这样做
当人权被侵犯时,你不是孤立无援,法律早已为你准备好维权路径,按照以下四步走,就能切实守护属于你的人权:
1
收集证据
保存好合同、票据、截图、录音录像等所有相关材料。
2
尝试协商解决
直接与侵权人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如何侵犯你的人权,提出删除内容、赔礼道歉等合理诉求,多数纠纷可协商解决。
3
借官方与第三方推动处理
一方面可向对应部门投诉举报;另一方面也能申请调解或仲裁,借助第三方力量推动纠纷公正处理,为受侵人权争取支持。
4
提起法律诉讼
若前序方式均无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纠纷)。司法是人权保护的最后防线,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依法判决,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
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我们日常安稳的底气,更是尊严的铠甲。从平等就业到隐私守护,从言论自由到受教育权,这些权利藏在生活的每一处细节里。人权保护永远在路上,愿我们都能懂法、用法,在法治阳光下勇敢捍卫自身权益,让每一份正当诉求都被听见、被尊重,活出更有底气、更有尊严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