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写过一篇关于北元和明朝的文章,并发布在了B站,没想到最近引发了一些讨论。所以,我看了一下那些评论(主要是与我观点相左的),并整理了一些看法。
首先,明朝对北元的蔑称鞑靼之前,明朝确实进行了几次北伐,而这些北伐显然是为了统一,而不是进行扩张或侵略的战争。 其次,北元的统治基本是由黄金家族的后代延续的,除了少数特殊情况。像窝阔台系和阿里不哥系的上位,都属于少数情况。北元的中兴时期,蒙古的达延汗之后,元代的皇族后代如世祖和顺帝都继续掌握了大权。值得一提的是,元代的传国玉玺,明朝从未抢到过,它一直作为蒙古法统的象征存在。即便是后来的也先家族,也承认这个玉玺的法理依据。 再来看清朝。清朝是在1636年建立的,也是在元代传国玉玺的法理基础上建立的。清朝加冕后,既是蒙古可汗,也是中国的皇帝。在入关之前,清朝并没有完全继承明朝的法统,而是以北元蒙古的法统为基础,继续保持了北元蒙古的法统。 至于俺答之后的土默特万户,虽然得到明朝的册封,但他实际上是一位拥有双重效忠关系的藩属。类似的情况在欧洲封建时期也有很多,但对于土默特而言,察哈尔汗庭才是他最主要的效忠对象。即使得到了明朝的封贡,俺答还是要以土默特万户的身份参与库里勒台大会,且向汗庭送质子,这点明朝无法与之相比。 关于女真人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认为他们是明朝的臣属。北元自也先到扎萨克图汗期间,持续与女真发生冲突,许多女真部族都处在一种一臣二主的状态。努尔哈赤的崛起,最初并不是明朝干预,而是科尔沁蒙古等外部势力的影响。虽然元代传国玉玺看起来只是块普通的石头,但它代表的是北元蒙古的法统延续。而后金的统治者虽然只是可汗,但在征服北元蒙古后,他们也继承了北元蒙古的法统,以此为基础加冕称帝,清朝称帝也是基于这一法理依据。 这些讨论的核心意思就是认为,元朝虽然在1368年败退草原,但其法统实际上一直延续到1636年,直到清朝建立为止。 接下来的问题是,明朝与蒙古的关系如何。明朝的北伐到底是一场什么性质的战争呢?比如著名的捕鱼儿海战役,显然那是一场彻底消灭旧政权的战争。那么,其他北伐呢? 我们来看一下朱棣在第一次北伐时的诏书,他提到:朕受天命,承太祖高皇帝洪基,统驭万方,抚辑庶类,凡四夷僻远,靡不从化。独北虏残孽,处于荒裔,肆逞凶暴,屡遣使申谕,輒拘留杀之。乃者其人钞边,边将获之,再遣使护还,使者复被拘杀。恩既数背德,岂可怀?这段话明确指出,朱棣要讨伐的鞑靼(即北元),是因为其不断侵扰明朝边境,杀害明朝使者。因此,朱棣的北伐目的更像是一场扫荡漠北的讨伐战,而不是统一战争。对比朱元璋的北伐诏书,可以发现两者有显著区别。朱元璋的诏书提到: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四海内外,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他强调的是元朝的统一是在天命之下,而并未认定元朝为法统。虽然他在诏书中指责元朝朝政混乱,但从他的言辞来看,朱元璋并没有承认元朝的正统地位。 同时,朱元璋在洪武二年曾给元顺帝写信,他提到:未几,边将来报,君率残兵留连开平,朕思君前日宗社奠安,国用富实,尚不能削平群盗,今以孤兵自随,远寄沙漠,若欲效汉之匈奴,唐之突厥出没,不常以为边患,是君之计不审也。他的意思是,元朝虽然曾强大,但如今已经被我打败,如果想效仿匈奴、突厥成为大明的边患,那是不可能的。 从这封信可以看出,明朝并不把蒙古势力看作元朝的延续,反而认为他们与匈奴、突厥无异。后来的嘉靖年间,明朝甚至将元朝及其名臣的牌位撤除,这并非因为他们承认北元是法统,而是因为日益加剧的蒙古边患。可以说,明朝的政策中更多体现的是夷夏之论(即胡汉之争),而非承认元朝的法统延续。 综合来看,从明朝的角度,元朝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法统已经结束,远遁草原的蒙古势力并不被视为元朝的延续。这一争论实际上是中原本位论和边疆视角的另一种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