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三年,南京。
76岁的李善长,被一道奏疏推到了绝路上。
十年前,胡惟庸已死;十年后,李善长牵连胡惟庸案中。
这个曾被皇帝比作萧何、位列百官之首的开国丞相,最终被逼自尽,一家七十余口被株连。
在所有开国文臣中,李善长的位置极其特殊。
他不是冲锋陷阵的武将,而是朱元璋真正意义上的后方中枢。
从投奔朱元璋开始,李善长负责的,从来不是某一场战役,而是战争能否持续进行的全部条件——军粮、赏罚、文书、人事、安抚。
朱元璋打天下,前线是刀兵,后方是秩序,而李善长正是那个替朱元璋维系秩序的人。
在滁州、和阳、采石、太平、集庆一线扩张过程中,朱元璋几乎所有重大行动背后,都能看到李善长的身影:
他审人、用人、安人;
他定军纪、管粮饷、稳地方;
他让投诚者安心,让将领不越线。
正因如此,朱元璋对他的倚重,并不在计策多巧,而在事情交给他,不用担心。
这种信任,在明初是极其罕见的。
等到朱元璋称吴王、建行中书省,李善长直接进入制度核心,担任右相国,后来又担任左相国。
此后,无论是制度厘定、礼法制定,还是军国大事裁决,李善长始终处在统筹者的位置。
洪武元年称帝后,这种地位不仅没有削弱,反而进一步强化。
朱元璋把最关键、最敏感的事务交给他:
追封祖宗、册立后妃、确立太子;
制定郊社宗庙之礼;
留守南京、统筹北伐军需;
修《元史》、定官制、立礼法。
这些事的共同点只有一个——一旦出错,皇权本身就会受损。
也正因为如此,在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时,朱元璋将李善长放在一个极其显眼的位置:
封韩国公,年禄四千石,子孙世袭;
赐铁券,免其二死,其子免一死;
并在诏书中,直接将他比作萧何。
这不是虚礼,而是公开承认:李善长,是明初文官体系的轴心。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当天下未定时,这样的人是稳定器;当天下已定时,这样的人,就成了结构性存在。
李善长不仅位高,更关键的是久居。
他参与制定制度,又长期掌控制度运作,门生故吏遍布中枢,很多官员的仕途路径,都绕不开他。
这种影响力,并不需要结党,也足以形成天然的政治重心。
更重要的是——朱元璋心里很清楚,这一切,不是靠个人能力维持的,而是靠丞相制度本身支撑的。
洪武初年,朱元璋对相权的态度,经历了一个极为明显的转变。
在创业和建国初期,他高度依赖中书省与丞相体系。
原因很现实:天下初定,事务繁杂,皇权尚未稳固,必须依靠像李善长这样的总管型文臣,来统筹制度、财政、礼法与人事。
但随着政权逐渐稳定,这种依赖开始变成掣肘。
中书省权力过于集中,六部名义上分掌事务,实权却仍在丞相之手;大量政令并非直接出自皇帝,而是通过相府中转。
这种结构,在唐宋时期尚可运转,但在朱元璋眼中,却成了皇权无法彻底落地的障碍。
于是,一个根本性判断逐渐成形:
历代之乱,皆起于相权过重。
胡惟庸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爆发的。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以谋逆罪名被杀,随即牵连甚广。
表面看,这是一次针对个人的清洗;但从制度层面看,它真正完成的,是对中书省权威的根本性打击。
紧接着,朱元璋做出了一个决定性的动作——废中书省,罢丞相。
从这一刻起,明朝的政治结构发生了根本改变:
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皇权不再经由相权中转;所有重大决策,直接汇集于皇帝一人。
这一步,才是朱元璋真正的目标。
而正是在这个时点上,李善长的位置,开始变得极其尴尬。
因为在所有人当中,他是相权时代的象征性人物。
他不是胡惟庸的同类——胡惟庸是激进扩权者;
但他比胡惟庸更具代表性——他证明了丞相制度本身就可以自然生长为权力中心。
但朱元璋在胡惟庸死后,并没有立刻动李善长。
这不是疏忽,而是策略。
因为在洪武十三年刚刚废相的节点上,朱元璋并不适合立即对李善长动手。
那时,明朝立国尚浅,开国文臣集团仍有相当凝聚力,过早清算第一文臣,容易引发系统性震荡。
不过,单纯的把李善长之后的死归于皇权与相权的博弈,还是太过于片面了。
从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爆发,到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被杀,中间整整隔了十年。
这十年,正是理解李善长之死的关键。
如果朱元璋真把李善长视为同党,完全没有理由拖延十年再动手;反过来,如果李善长毫无问题,也不可能在十年后突然被翻旧账。
这段空窗期,恰恰说明:李善长的结局,并非一时震怒,而是长期观察后的结果。
首先要明确一点:李善长并不是不知道风向变了。
胡惟庸被杀、中书省被废、丞相制度被连根拔起,这些信号已经足够清晰。
对一个参与制定制度、又长期身处权力中枢的人来说,不可能看不懂其中含义。
问题在于,他的性格和判断失误。
当一些功臣因为居功自傲,骄奢淫逸而人头落地时,他非但没有警惕之心,其性格反而越发跋扈。
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三样安全感来源:
一、开国元勋的资历;
二、被比作萧何的历史定位;
三.铁券在手,曾被明确赦免二死。
这三点,在过往朝代,往往意味着政治终身保险。
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这是政治保险,也是皇帝的潜在威胁。
而李善长,偏偏在几个关键点上加剧矛盾。
史料记载,表面温文尔雅的李善长,实则性情暴烈。
当有人稍微触碰其权限时,李善长的反应往往异常迅速且强硬。多人因此而遭到贬谪。
还在与刘基争论法令的时候将其斥责的无地自容,刘基因此而告老还乡。
这一系列行动引起了朱元璋的不满。李善长察觉到朱元璋的不满后便辞官归乡。
不过即便是在“致仕”之后,他依然被反复启用,承担中都营建、移民安置等重大事务;
还把临安公主下嫁给其儿子李祺。
哪怕是后来李善长被人弹劾,在朱元璋染病期间没有前往看望时,也仅仅是被削掉年禄一千八百石,不久又被重新启用。
从这一系列事件来看,朱元璋对李善长的态度虽有不满,但没有到诛杀的地步,甚至一度重用。却为何在后面会满门抄斩?
关键在于李善长始终没有与胡惟庸的案件做出足够清晰的切割。
洪武十八年,其弟弟李存义和侄子被告发为胡惟庸党羽,朱元璋免了他们的死刑,但李善长没有感谢,引起朱元璋的不满。
洪武二十三年,御史正式弹劾李善长,给出的定性极其明确:知胡惟庸谋逆而不举,狐疑观望,大逆不道。
这句话里,没有一句是临时起意。
“狐疑观望”四个字,点出了朱元璋最不能容忍的态度:既不表忠,也不揭发;既不站到皇权一边,也不彻底切割旧关系。
在洪武后期,这种状态,本身就是罪名。
至此,李善长已经没有任何可操作空间:
功劳,不能再抵消政治风险;
铁券,也无法覆盖谋逆相关罪;
致仕多年,更不能证明无辜,反而容易被理解为避风头。
于是,朱元璋选择了最符合洪武政治逻辑的处理方式:逼其自尽,株连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