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的广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这一年见证了其经济改革的起步、社会生活的变迁以及多个标志性事件的发生,为后续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0年,广州的GDP约为252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大城市中经济实力雄厚,仅次于上海。这一年,深圳的GDP仅约2.7亿元,广州在珠三角乃至全国的经济引领地位十分突出。
为解决商品匮乏问题,广州率先放开部分农产品价格,试行自由购销。同年2月25日,芳村开办了全国第一家可以自由贸易、自由议价的国营货栈——河鲜贸易货栈。
1980年,广州出台政策鼓励个体经济发展,并允许农民进城设摊开店。同年,广州的个体工商户数量、从业人员和注册资金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位。
1980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越秀区高第街开设了全市第一个工业品市场,这也是全国第一个以经营服装为主的个体户集贸市场,成为当时引领时尚的“顶流”。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虽然特区主要指深圳、珠海、汕头,但该条例为整个广东,包括广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对外开放政策框架和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