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上海造币厂(后称“中央造币厂”)是中国近代重要的国家造币机构,其发展历程反映了当时币制改革、金融主权与工业现代化的多重交织。
1920年2月,北洋政府为统一混乱的银元流通体系,颁布大总统令第456号,批准在上海设立造币厂。财政部任命钟文耀为首任厂长,并在上海香港路4号设立“上海造币厂筹备处”。
厂址选定,原拟建于租界外,因担心地方官员干涉,最终选定苏州河宜昌路小沙渡对岸(今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7号)。厂房建筑由英商通和洋行与美国造币专家赫维特(Clifford Hewitt)共同设计,仿美国费城造币厂样式。因北洋政府财政困难,建厂经费约250万元由上海银行公会组织银团借款提供,合同于1921年3月签订。
1933年根据《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铸造专属于中央造币厂,各省分铸银币局面终结。中央造币厂开始铸造“船洋”(孙中山头像壹元银币),背面为帆船图案,俗称“三鸟币”,后因政治争议停铸,改用无飞鸟版(“民国二十二年”“二十三年”船洋)。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放弃银本位,中央造币厂停铸银元,转产辅币(镍币、铜币)。
1994年厂房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