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也被称之为贼,文明诞生以来便一直存在这样一种角色。清代诗人郑燮便曾在诗中写道:“夜深费我披衣送,收拾雄心重作人”,足以见得他对盗贼来临的无奈以及对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盼望。
时至今日,小偷在世界上依然广泛存在,它们盗窃的理由千奇百怪,有些人是生活难以持续,有些人则是天生爱好偷窃。几乎所有国家都会针对盗窃罪制定刑法,比如我国就会依据偷窃情节的轻重来判刑,最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这也让我国的偷窃情况相比世界其他国家好很多。
不过世界上还有一些人以偷窃为乐,每次偷东西都会给自己带来新鲜感,美国便有这样一位老太太,她职业偷珠宝长达六十年,到了八十六岁被捕,警察却将其无罪释放,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位老太太名叫多瑞思·佩恩,是美国著名的钻石大盗。多瑞思出生于1931年的西弗尼吉亚州,那个时代的美国远不如今天发达,多瑞思的家乡小镇斯雷弗克也十分贫穷,再加上她是黑人家庭出生,更让她的童年生活举步维艰。早些年多瑞思的父亲在煤矿打零工,母亲依靠着灵巧的手艺帮别人缝补衣服,一家人日子虽苦,但也勉强过得下去。
到了多瑞思十三岁那年,当地的消费水平骤然上升,让这个本就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多瑞思的父亲难以承受这样的压力,带着一家人远离家乡,来到发达的克利夫兰寻求工作机会。到了新的地方整个家庭的生活状况有所好转,多瑞思也顺利来到了十八岁。如许多少女一样,此时的多瑞思也渴望着爱情,幸运的是她很快便找到了心仪的男孩,两人相处十分和谐。
情窦初开的多瑞思完全沉迷于爱情的甜蜜中,没过多久就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得知消息的她十分高兴,第一时间告知了男友,没想到男友表面承诺对多瑞思负责,第二天却已不见了踪影。这件事情对多瑞思打击极大,再加上父母的年龄渐长,已经难以承受多瑞思的高昂开销,无奈之下的她只得流浪街头。
此时的多瑞思开始思考自己为何为落入这样的境地,最终得出结论是贫穷导致的,如果有钱那么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于是多瑞思脑海里构思着无数赚钱的方法。碰巧的是此时旁边正好有一家珠宝店,里面闪闪发光的钻石吸引了多瑞思的注意,她心想如果这些钻石属于自己那该多好。想到这里多瑞思突然灵光一现,这是她第一次想到了偷窃。
后面的几天多瑞思经过精密的筹划,将目标锁定在匹兹堡的一家高档珠宝店内。到了行动当天,她先是进入商店让店员拿出多款珠宝并进行试戴,店员以为多瑞思是一位富家少女,于是越加积极服务。就这样随着多瑞思尝试的珠宝越来越多,店员也变得手忙脚乱,趁此机会多瑞思眼疾手快悄悄藏了一个钻戒在自己的荷包里,然后和店员说了声谢谢便悄然离去。
第一次的偷窃便如此顺利让多瑞思信心大增,偷窃的挑战与刺激更是让她无法自拔,于是她开始筹划着下一步的目标。就这样经过几次偷窃之后多瑞思已经有了丰厚的本钱,她开始思考如何才能使自己变得像有钱人,最后得出结论得先把自己包装起来。
于是她将偷来的珠宝全部贩卖,然后买了各种昂贵的名牌衣服,包包以及高跟鞋。也许由于钱来的很容易,多瑞思花钱也十分舍得,精心打扮之下看起来仿佛真的是一个贵妇人,与小偷根本不沾边。由于多瑞思日常开销十分浪费,这也导致了她必须频繁盗窃维持生活。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多次作案的多瑞思也曾被逮捕过数次,每次只要被店员发现报警了多瑞思都会非常配合,直接承认了自己的盗窃罪行,而且进入监狱之后她都会表现良好。由于美国的人道主义,多瑞思每次被抓都会很快释放,几次下来她也变得有恃无恐。
到了后来多瑞思的偷窃水平更加高超,即便偶尔被店员发现了,她也会立马取下珠宝,并且告知对方自己只是忘了摘下来,这样再怎么怀疑也只能因为没有证据而作罢。后来的多瑞思逐渐爱上了盗窃,她为了刺激甚至前往法国,日本,英国等地进行偷窃,凭借着多年积累的经验以及高超的技巧,这些海外盗窃她一次也未被发现。
多瑞思曾直言只要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无论如何也会得到,这就是她的人生格言。不过任何人都有老去的一天,多瑞思八十六岁时仅仅因为偷窃了一件价值九十美元的衣服便被捕入狱,法官却认为这是她想要故意入狱安度晚年,原因是多年偷窃导致了多瑞思在外界没有亲朋好友,足以见得其晚年的凄惨。
财富需要通过努力奋斗而来,如果每一个人都想不劳而获,那么科学将永远无法进步。
参考资料:
《送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