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言:“矫枉者必然过正”,万事万物有利必然有弊,今日称之为利,而他日则可能成为弊端所在。宋朝家法亦是如此,在太祖赵匡胤建立大宋之初,太宗赵光义即位以来,两位君主携手共创了一套沿用三百余年的宋室家法。不可否认,这套家法在宋政权成立伊始,的确起到了维护和巩固统治的作用。但是,在经过后世几任君主的沿用之下,其弊端逐渐显露,也成为了宋朝积弱之局面的一大主要因素。
就军政方面来看:
赵匡胤立宋之后,深知唐末五代以来政权更迭之频繁在于武将专权之风太过盛行,于是他凭借自身非凡的政治手腕,于杯酒之间夺取了即位开国武将之兵权,然而这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旧武将走了,新武将便又来了。鉴于于此,宋朝统治者们在军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动。
在军队方面,宋朝政府将全国军队分为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四类。而对于兵源的征集,以禁军和厢军为例,采取了前朝募兵制的征调方法。禁军也被称为正军,负责守卫和征战;厢军则是那些因身体素质不够优异而不能编入禁军的士兵所组成的,他们主要负责路、州各地的杂役,有兵之名无战之责。
自宋朝建立之初到宋仁宗庆历年间,历经四代皇帝统治的90年间,宋朝政府所征召的禁军和厢军数量与日俱增,且呈直线上升的态势。根据《宋史兵志》统计,其数量如下:
宋太祖开宝年间(968-976):禁军人数19.3万;厢军人数18万。
宋太宗至道年间(995-997):禁军人数35.8万;厢军人数30.8万。
宋真宗天禧年间(1017-1021):禁军人数43.2万;厢军人数48万。
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禁军人数82.6万;厢军人数43.3万。
既然宋军人数在建国百年之间如此众多,身处封建农业社会,军队人数应该与军事实力成正比,那么宋朝为何在对辽和西夏的战争中处于劣势,且逐渐形成积弱的局面呢?这便要从宋朝所贯彻的家法之一:募兵制而谈起。
首先,宋朝政府再沿袭唐末五代以来的募兵制时,对兵源的征召标准进行了调整,所征之人一般为遭遇水旱灾害的流民。这些人本就生活难以自理,毫无战斗力可言,如何上阵应敌?况且这些士兵在遭遇疾病和衰老之后,也能得到政府的供养,成为终身制的职业军,这也不免给军队带来了沉重的军费压力,军队在强军方面的建设也就受到阻碍,整体军事实力便大打折扣。
《宋朝诸臣奏议》载:今河北、河东养兵三十余万五十年矣。半皆老弱怯懦。老弱怯懦之人,遇敌则先自败亡,非独先自败亡,适所以为骁壮者累。
再者,对于边防军务,宋朝政府派遣禁军进行出外戍守,这本已能够有效防止将领专权,但是宋朝统治者还是不够放心,又制定了所谓的“更戍制”:把禁军分驻到京畿和外郡,内外轮换,定期回师,并且将领不能随意调动,以达到“兵无常帅,帅无常兵”的效果。当然,此举的确达到了制约武将权力的作用,但其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军队每逢作战就会出现“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尴尬局面,指挥和作战系统的运转和配合也因此失去默契,面临军机突发情况也无法有效组织应对。
比如在宋太宗雍熙三年的北伐收复燕云十六州的战役中,大败而归。而对于战败的原因,就有大臣提到:“臣倾闻涿州之战,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知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以谦自认。未闻赏一效用,戮一叛命者。”
再如宋仁宗庆历年间,宋军与西夏军队的多次较量也多位战败为主。作为陕西经略安抚判官的田况在《论兵策十四事》中总结到:“主将用兵,非素抚而威临之,则上下不相附,指令不如意。昨任福在庆州,蕃汉渐各信服,士卒亦已谙练,一旦贼至,麾下队兵逐急差拨,诸军将校都不识面,势不得不陷覆。”
除此之外,宋朝在开国之初对于所招募的禁军还会进行系统的训练。而到了后来由于久无战事,各地的禁军将校对于训练士兵之事往往采用敷衍了事的方式,军队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这便使得军队军纪废弛,士兵庸散骄惰,其战斗力也就日渐下滑。
“今卫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给粮,不自荷而雇人荷之。其骄如此,况肯冒辛苦以战斗乎?”
这几点足以表明,募兵制之下的宋朝军队可谓弊端百出,积弱局面的产生我就理所应当了。
以上是从军政方面探讨宋朝积弱之原由,我们再来从民政方面看看宋朝如何走向积弱局面:
宋朝建立之初便着手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君权的家法,这当中就有所谓的“二府三司制”,将宰相的军权、财权剥夺的一干二净,君权也就相对加强了。君权加强之后,统治者们又把矛头对上了中央与地方这道关系当中,即如何加强中央权力,削弱地方权力。就地方而言,宋朝政府将地方划分为“路”三、“府”“州”、“县”三级。
太祖皇帝在通过杯酒释兵权的手段夺取各地将领的军权之后,便不再带兵,也没有管理地方民政,有的只是一个没有实权的官民。但地方军政民政也不能就此废弛,所以宋朝政府会派一名文臣代理他们管理地方政务,这些文臣叫“知某州事”即知州,“知某府事”即知府。这便是宋朝政府的另一家法:强化文臣地位、弱化武将权力。在这种家法的影响下,宋朝逐渐出现了“崇文鄙武”之风,世人皆不尚武,举国便为文弱了。
此外,宋朝政府还在每“路”设置了四个监司官:“帅”、“漕”、“宪”、“仓”。
“帅”为安抚使,负责一路的军工民事,有赏罚肃清、军旅禁令之权。
“漕”为转运使,管理财政,负责经费储藏、上交。
“宪”为提刑按察使,管理司法。
“仓”为提举常平使,负责民间的救济抚恤。
这四个监司官都不是地方官,而是中央所派来管理指挥地方的官员,这便是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一大重要手段。而在这四个监司官当中又以“漕”即转运使最为重要,地方财富都是通过转运使全部转运至中央(在唐代会保留一部分给地方),这种“强干弱枝”的方法在和平年代尚且可行,但到了战乱年代,它的弊端便会被无限放大。如北宋末年,中央首都汴京被金兵占领之后,全国各地瞬间瓦解,难以抵抗!为何?因为地方的财富和兵力全部集中在中央,中央一败,地方便土崩瓦解,无力抵抗。而唐朝则不同,在经历安史之乱后,长安、洛阳两京皆失,但地方却能够组织起有规模的抵抗!为何?因为地方仍有财富,各城池还有粮草、军械等积蓄。
总而言之,宋朝“积弱”的局面自其家法形成之初已成定态。宋朝家法一方面维护了赵氏的统治,另一方面也使得大宋几百年来频遭外患所害。即使在之此后的王安石试图通过变法的方式革除其弊,但在宋室家法的掣肘下却也得举步维艰。终其一朝,宋室家法与积弱局面都是相伴相行的。
参考资料:《宋史》
《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