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论“道”是否算作一级行政区划时,我们指的是这种民事行政道台,也就是巡抈道。回溯清初“道”的起源,与巡抚有很多相似之处,一开始都是被派遣的官员,随后道员逐渐成为实质官员,道也因此成为介于省和府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清代的地方行政官员中,总督和巡抚是封疆大吏,位高权重,是地方实权派的代表。州县官则是“父母官”,直接面对百姓,虽然品级较低,但却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这两个层级的官员是国家管理地方事务的两个重要支柱,在历史演变中变化不大,权责相对清晰。其他官职如尚书、布政使、知府等,虽然重要性不及前两类,但在职能划分上仍然明确。在清代,除了省以下,府以上,还存在“道”,而道的长官称为“道台”,是正四品官员,位次低于省内的布政使和按察使(一般为从二品和正三品),高于知府(一般为从四品)。那么,清代的道究竟算不算一级行政区划呢?道台又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呢?我们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清代的道大致可以分为三类。首先是为省政府承担特殊职责的“专业道”,比如粮储道、河务道、盐务道等。这些道可以被视为省政府的分支机构,负责管理某个方面的事务。例如,粮储道以粮食或以银折粮为省政府征收赋税。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并非每个省都设有粮储道,而是仅设在粮食产量相对富裕的省份。其中,江苏省设有2个,山东、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各设有一个(晚清取消了山东粮道,同时新设了一个福建粮道)。盐法道则全国仅有9个,个别省份设有从三品的盐运使,比如位于天津的直隶长芦盐运使。至于河务道,全国仅有两个,一个是直隶的永定河道,另一个设在山东的运河道。
第二类是具有特殊职能的行政道台,例如茶马道、水利道、驿传道、提学道、兵备道,以及晚清时期开放国门后的海关道。这些道大多数由巡道兼任,一般的巡道都兼任兵备道,因为清朝设立道的初衷,除了民事职能(监督地方事务、评价下级官员)外,还包括军事职能(压制亲明分子和地方叛乱)。在这些道中,只有天津海关道拥有独立的衙门。
第三类是最重要、也最为普遍的一种,即分守道和分巡道,也可称为民事行政道台。省布政使(也称藩司)派出的称为守道,按察使(也称臬司)派出的则被称为巡道。到了晚清时期,守道和巡道的区分已经失去实际意义,因为它们基本上承担相同的职责。然而,1899年的《大清会典》仍然沿用这一区分,当时全国共有20个守道和72个巡道,还有一个既不属于守道也不属于巡道的天津海关道。
大家在讨论“道”是否算作一级行政区划时,实际上是指这种民事行政道台,即巡守道。考察清初“道”的起源,它与巡抚有许多相似之处,最初都是被派遣的官员。随后,道员逐渐演变成为实质官员,道也因此成为介于省和府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道员的设立起源于明代,省内的布政使派遣分守道,按察使派遣分巡道。最初,这些道的长官都带有参政、参议、副使、佥使等原衔,但到了乾隆十八年(1753),这些原衔被取消,专称分守道或分巡道,并将道员制定为实质官员。这时的道,也正式成为省以下、府以上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当然,在某些情况下,道与府存在着职能重叠的问题,例如江苏的江宁道台(驻南京)和徐州道台(驻宿迁)。这两个道台下辖各自的府,江宁道台下辖江宁知府,徐州道台下辖徐州知府,这两位知府分别管理7个知县。这种结构也反映了道台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官”,而不是直接参与地方民事管理,因此道台也被称为“监司”或“观察”。
清代最具权势的道台之一是上海道台,又称苏松太道。在19世纪后期,上海道台被广泛认为是直省督抚以下东南地区最为重要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