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入主中原后,并没有像以往的改朝换代那样毫不留情地否定前朝。相反,清朝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明代的文化、经济等各个方面的遗产。这一历史现象表现在清代对明代宫殿、陵寝的保护以及对《明史》的大力编纂上。清代的这种继承和发扬明代遗产的态度,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清代早期,特别是顺治二年(1645年),清廷下令开始编修《明史》。这标志着清朝对前朝历史的正式总结,旨在宣告旧王朝的结束和新王朝的开始。然而,《明史》初期的编修工作并不顺利,主要受到当时清廷内外战事频繁、政局不稳的影响。加之人力、物力不足,使得《明史》的编修几乎没有太多进展。明史馆结构松散,官员职位普遍不高,时常出现缺席的情况。这使得《明史》的初期编修工作断断续续,只涉及明朝20余年的历史,且还是初稿未定型。 直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康熙帝亲自组织人力、物力,正式启动《明史》的编纂工作。这一时期,一批著名的史学家和文学家,如万斯同、王鸿绪、朱彝尊、尤侗、毛奇龄等,齐聚明史馆。同时,学者黄宗羲、顾炎武等也提供了大量的明朝史料,人才济济。在这群杰出的学者的努力下,万斯同成为《明史》编修工作的主要奠基人,他先后编写、审定了两部《明史稿》,各有三百卷和四百余卷。此后,王鸿绪对《明史稿》进行改编,形成了《明史》的初稿,并于雍正元年(1723年)献给雍正帝。雍正主持下,《明史》的第三次编修正式开始。监修有隆科多、王项龄,总裁有徐元梦、张廷玉、朱轼等,期间完成了明十二朝本纪、永乐至正德九朝的列传等。到了雍正末年,《明史》基本完成。 在《明史》的编修过程中,历经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共历时95年,是历代官方编纂史书中耗时最长的一部。这其中虽然有政治因素的影响,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明史》编修工作的细致严谨。与其他史书相比,《明史》的文字清晰,谬误大大减少。万斯同在编修《明史》时曾表示:“自汉唐以后,史书中错谬百出。修史者又往往以个人好恶随意褒贬,致使同一件事由不同的人传说竟大相径庭。”因此,《明史》的编修态度异常严谨,对一些敏感史实也能如实记录,如清太宗皇太极设反间计诬害袁崇焕一事,以及明末“辽东三杰”之一的熊廷弼的功过问题,都做到了不失公允。 当然,《明史》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对清代前期的一些记录做了一些迫不得已的修改。然而,作为二十四史最后一部,《明史》不愧为华丽的收尾与谢幕。完成后的《明史》共332卷,包括本纪24卷、列传220卷、志75卷、表31卷等,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明史》详实地记载了自洪武元年(1368年)到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共277年的明朝历史,史料丰富,体例严谨,为后人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