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民党题材的影视剧中,保长的提及率和出镜率都还可以,那么保长到底是何种角色,在国民党历史上的职能又如何呢?
为便于集中说明问题,我们权且就拿抗战时期的保长来说事儿。
1939年,随着国民党实施推行“新县制”,而将县以下基层组织分为区、乡镇保甲,一改自1934年推行的县级以下区、乡、镇、坊、保、甲等繁冗制度。
我们不妨以1937年四川各县市的保甲制度为例,来说说国民党“保”和"甲"的概念和含义。
当时四川全省人口为52085011人,户数9378607,平均每户约为5.6人;保数85796,甲数848842,平均每保约为607人,每保约可换算成108户。
按规定每保设保长一名,四川全省计有保长8万余人。每保平均管辖607人、108户,当然也有大小之分。
抗战初期,保长并无薪资可领,每月理论上有2-10元的办公补贴,实际还按八折发放,大多在自家办公,条件稍好地区的保长在乡镇公所办公或在保办公处办公。
保长待遇似乎一般,身上担负的职能却为数不少:诸如负责征兵、征粮、捐募,编查保内户口、督促训练壮丁、办理互保连坐、帮助军队过境、救护伤病军人、缉拿敌伪汉奸、整饬军用交通等,“工作繁重,责任无限,地位卑贱,动受惩罚”,“所做工作如征兵、征粮、征工、收捐等,最易遭人之毒怨”。
抗战期间,国民党保长的主要职责自然就是征兵征粮了,特别是征兵,也即是征募壮丁就成了重中之重。
因壮丁征募不足,或发往部队的壮丁逃亡返乡,保长还经常被部队的接兵队殴打,甚至直接将其带到部队抵充兵额。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问了,既然担任保长基本没有薪水可拿,还承担这么多责任,甚至还会被殴打甚至问罪,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愿意当保长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这里面自然有着门道。
按国民党的规定,保长必须由年龄在25岁以上的壮年男人出任,高小或初小以上文化程度,曾办理过地方公务、有能力有威望者。
规定是规定,落实是落实,实际上国民党的保长大多不符合以上条件,“贤者不为,为者不贤”,以致保长职位基本由当地的土豪劣绅占据。
由于保长在任期内可免除兵役和工役,估计连全家人甚至全族人的兵役义务都可以免除,不少人因此不惜花费数百元谋求保长一职。
再者,在保内普通百姓面前,保长几乎就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动辄将“不听话”的保民送到乡镇公所关押,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保长们畸形的权力欲望。
或许更重要的是,保长看起来似乎没有很多明面上的薪资及补贴可领,但在实际的征兵、征粮、捐募过程中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捞取大量“油水”的。
比如,保内符合壮丁标准的人被抽签抽中,被选为壮丁,如果想逃避服役,就会花钱向保长运作,保长再用其中一部分钱“购买”他人顶替该壮丁名额,或者出钱向接兵队“购买”该壮丁移交手续,如此等等。
征粮、捐募之时,保长往往也会上下其手,从中渔利,苦的最终还是保内普通百姓。
总体来说,保长虽然看似责多利少,实际上却并不是这么回事,否则也不会有人宁愿花钱也要爬上这个位置。
在上级及部队长官甚至面前,保长甘愿当受气包当帮凶,可一转眼又在保内百姓面前耀武扬威,大肆攫取私利,这几乎成了保长这个群体的“生存哲学”。
汉奸形象
保长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畴,也让他们中的不少人变成了日军的帮凶和走狗,也即是成为汉奸。
这是因为,某地一旦沦陷,日军也要指着当地的保长替他们征夫征粮,而这些原本就更多出自土豪劣势的保长们,也很容易很快就会为日军效劳。
或许,这就是保长形象在抗战剧中大多不堪的根本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