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婴,鲁迅和许广平唯一的孩子,一出生就是“星二代”。然而,他被人们熟知,并非因为文采出众,而是他打了十几年的官司,只为索要父亲的稿费。
有人说,作为大师的儿子,却如此爱钱,实属不应当。
可这件事,终究难分对错。
一、鲁迅和许广平唯一的孩子
周海婴出生于1929年9月。
当时鲁迅与许广平,其实并不打算生养孩子,但在鲁迅48岁那年,却还是意外迎来了一个新生命。
在周海婴出世时,许广平曾一度出现难产的迹象。当医生为此征求鲁迅意见,鲁迅不假思索地说:“留大人。”
万幸的是,母子平安,周海婴也成了鲁迅和许广平唯一的孩子。
鲁迅为其取名海婴,视其为上天的恩赐,对他细心照料。
作为一代大师,鲁迅不喜欢传统的中国式教育,更不喜欢责罚、禁锢或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他对周海婴,很少苛责,更多的是注重品质培养,教他知识,让他更有毅力,视野更宽。
1936年,周海婴7岁。
年幼的他,对于父亲的病情懵然无知,一读书回家,便边上楼边叫着父亲。鲁迅则忍着咳嗽答应着。
鲁迅溘然长逝时,仍念着海婴,而直到此时,周海婴这才惊觉自己失去了父亲,不由悲恸大哭。
有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周海婴会子承父业,成为像父亲一样伟大的文豪巨匠,但周海婴却从8岁开始,捧起相机,只为了记录父亲去世后的每个点滴。
后来的周海婴,成了有名的摄影家。
摄影评论家刘铁生说,周海婴的摄影作品不仅记录了鲁迅的挚友、周氏家族,还以平民真实的视角记录了大量社会底层的人,这与鲁迅的精神一脉相承。
“因为他是鲁迅的儿子,心灵深处有着父辈同样的关注”。
二、索要父亲的稿费,官司打了十几年
关于周海婴索要父亲稿费的官司,我们先来梳理下时间脉络:
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出版社纷纷出版鲁迅作品。
当时,正是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1952年4月,许广平和周海婴写信给冯雪峰(当时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表示愿将鲁迅稿酬赠与给国家,参与新中国的建设。
1968,许广平与世长辞。
然而,10多年后,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
1981年3月下旬,周海婴给人民文学出版社写信:“请将历年来鲁迅书籍的版税、稿费予以结算。”人民文学出版社非常意外,表示,当年不是捐献给国家了吗?
1981年年底,人民文学出版社经批准,与日本学习研究社等,签订合作出版《鲁迅全集》的合同:出版《鲁迅全集》,并由日方支付了21万外汇人民币的版税。
周海婴得知此事后表示异议,经文化部、出版局领导出面做工作,然而双方并没有和解。
1986年6月28日,周海婴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诉称人民文学出版社侵权。
1988年6月2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许广平、周海婴将鲁迅著作稿酬赠与国家的行为有效,现周海婴反悔,要求追索已赠与国家的4万余元稿酬,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之后,周海婴不服,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1989年12月12日调解结案——
“人民文学出版社向周海婴补开捐赠书,支付鲁迅首发作品稿酬1242.2元。”
三、作为鲁迅的后代
已经答应捐献给国家,为何出尔反尔呢?
这件事,或许还是因为家庭生活困难。
周海婴夫妇共育有四个子女,此外,周海婴还曾患病,生活拮据,因此才提出了索要父亲鲁迅的稿费。
而当年捐献稿酬,曾有一条,即人民文学出版社将这笔款项以“鲁迅稿酬”的名义在银行立户存储,以备许、周需时支取。
而周海婴认为,自己已经到了生活困顿之际,便想着取出这笔钱。
其实,排除对父亲的爱,周海婴并不认为“鲁迅之子”是个很光荣的称呼。
因为是名人之后,他待人处事必须格外小心谨慎。有时连自己的兴趣,也不能保有。
周海婴很喜欢无线电技术,十几岁的时候,还用自己的压岁钱,报考南洋无线电夜校,考取了业余无线电执照,并在自己家里玩起了无线电台并架起了天线。
然而没过两天,他的这些东西就被迫拆除。
只因上头认为,他们家往来的人很多,很容易引起特务的注意。
周海婴回忆在北大物理系读书时,同学可以打桥牌、跳交谊舞,他出于好奇,偶尔走去观看,就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什么“鲁迅的儿子不好好读书,只知道打牌跳舞”。
他失去了常人应有的生活方式。
此后,他不论在什么单位工作,除了偶尔需要公开说话外,基本见不到他的身影。
不但如此,连他的儿子,也脱离不开鲁迅的光环。
1979年,周海婴的儿子周令飞申请到日本留学。
鲁迅的后代要出国,这在当时是件重大的事情,这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格外重视。
而周令飞在留学期间与台北姑娘张纯华的爱情,在当年海峡两岸的形态下,竟然酿成了举世关注的重大事件——鲁迅的后人不思“思想改造”,准备“叛逃”。
可这,只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