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清末政府设立商务部,简称商部。
清政府计划在商务部内部设立大清商标登录局,并派商务部官员陶大均办理此事。
清朝光绪三十年(1904年)
清政府根据英国人赫德代以的商标法规条文制定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同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规。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清政府设立农工商部,将原来的工部和商务部合并。清政府计划在农工商部设立大清商标注册局。
清朝宣统三年(1911年)
由于全国爆发了辛亥革命,清朝筹备9年的商标注册局和工商部自行消亡。
民国二年(1913年)
北洋政府将工商部改为农商部,设立农商部工商司。同年北洋政府设立农商部商标局筹备处。
民国五年(1916年)
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的商标局登录筹备处被北洋政府撤销。
民国十一年(1922年)
北洋政府在农商部设立商标登录筹备处。
同年北洋政府在天津和上海设立商标登录筹备处分处。
民国十二年(1923年)
北洋政府重新修订《商标法》,第二个月国会通过了成立商标局的议案。
同年北洋政府在农商部正式成立商标局,公布商标局组织法《商标局暂行章程》共13条。
北洋政府在北京举行商标局成立大会,第一任商标局局长是秦瑞玠。
民国十七年(1928年)
北伐胜利后,民国政府设立全国注册局,同年又改为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