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8年(崇祯元年)的夏天,朱由检很烦。
尽管把魏忠贤和他的那帮孝子贤孙给收拾了个大差不差,又启用赋闲在家的袁崇焕为蓟辽督师,但是这位年轻的皇帝还是很烦。因为他需要面临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旱灾。陕北这一年的年景,已经到了“父弃其子、夫鬻其妻”的地步;满地的饿殍已经吃完了所有可吃的东西,不得不“掘草根以自食用,采白石以充饥”。
这样的人间惨剧,终于使得陕西籍的官员坐不住了。一位名为马懋才的官员将乡间的惨状写成奏折呈递御前,终于打动了崇祯帝。于是,他下达了如此命令:截留陕西两年辽饷20万两,又从国库拿出10万两,用来发放延安、庆阳两地驻军的军饷;又从陕西本地其他杂税上抠出1.4万两,用来赈济两地的灾民。
圣谕发了出去了,效果如何呢?按《明崇祯实录》的记载,延安、庆阳两地军民,最终所获得的赈灾银的数目分别为3004两、880两,合计3884两。
如果按照31.4万两赈灾银的总量计算,那么这笔银子的实际使用率为1.24%;即使把根本收不上来的那21.4万两赋税扣除,仅仅计算10万两户部银,这笔钱的利用率也不过3.88%。
缺口是填不上的,老百姓是不满意的,于是当年十二月,“陕西饥民苦加派,流贼大起,分掠鄜州、延安。”
面对这个局面,年轻的崇祯帝迅速作出了反应——剿!一定要把这帮流贼扼杀在摇篮里。然而陕西籍的士绅以及朝廷内的有识之士却非常不同意这个观点,因为这些造反的百姓本来都是最老实巴交的农民,如果给他们吃得,让他们活下去,就不会造反了。
崇祯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本着两手抓两手硬的思想,他一边派人加紧剿匪,另一边又派出御史吴甡押送十万两白银再次前往陕西赈灾。
那么,这十万两银子又是怎么用的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对于它所节余下来的银子,却是有着详细的记载的:陕西地方及剿匪军饷8173两,驿站修补4500两,三县修补墙垣523两,合计13196两。
这些钱,本不应该从专款专用的赈济灾民的钱里面出,但是,就是出出去了。而且,无论户部还是皇帝本人,似乎都对此没有意见。
而吴甡在写给皇帝的报告中也谈到:各地官吏假冒灾民所冒领的赈款,大约要占去一半;
而无论是负责发放钱粮的里长,还是横行乡里的土豪劣绅,见面截一半几乎都是一定之规;
即使那些穷苦民众分到了银两,也必须把它折换成救命的粮食,此时那些囤积粮食的官商又会借机把粮价再抬一倍。
至于吴甡本人,也被后人在核算后指出,在这次赈济灾民的过程中贪墨了500两。
这场崇祯初年的赈灾运动,到此也就草草收场了。它是大明王朝最后一次大规模地对一个地区实行赈济活动。十几年后,明朝便在一片内忧外患之中宣告终结。
地最后再讲个小故事:
吴甡在路过一个县城的时候,如此痛心地写道:
“……几于无民,从贼者十之四,流离馑死者十之六。”
这个县城,叫做米脂。而它那十分之四的“从贼者”里,有一个人,叫李自成。
参考文献:
1.计六奇.明季北略.上[M].2006.
2.张廷玉.明史,9[M].2005.
3.刘志刚.明末政府救荒能力的历史检视——以崇祯四年吴甡赈陕为例[J].北方论丛(02):7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