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背景
1864年,美国内战白热化,为了防止富人通过逃往海外而逃避服兵役,针对旅居海外美国人的征税开始实施,美国开始实行属人主义的征税原则——无论具有该美国纳税人在海外旅居多久,亦无论其收入来源地在何处,只要他达到了申报门槛,就必须向美国进行纳税申报。
在美国,纳税申报的门槛极低。例如,对于已婚单独申报者而言,只要其收入超过5美元,即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又如,当自我雇佣人士的净收入达到400美元时,同样触发该申报义务。相应地,20世纪80年代出台了FEIE(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海外劳动收入免税额),为旅居海外的美国纳税人提供了税务减免的途径。
二、基本要求
根据FEIE,针对包括工资、薪金、小费及自雇收入在内的劳动收入,符合条件的美国纳税人可在免税额范围内免于就一定额度的劳动收入履行纳税义务。FEIE的免税额每年随通胀而调整。例如,2021年,最高可免税为108,700美元,到了2024年,最高可免税额已调增为126,500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FEIE并不适用于投资收益、养老金、社保金、租金等非劳动收入。即,非劳动收入不享受FEIE免税。
三、重要提示
FEIE 并非自动适用,旅居海外的美国纳税人需主动提交Form 2555进行申请。由于美国的税务抵免工具较为多样,如果美国纳税人有更具节税优势的海外税务抵免工具时,其可以不提交Form 2555,以放弃适用FEIE。换言之,纳税人并不必要对Form 2555进行强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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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嘉静律师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及金融学士学位,其后于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分校进修,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何嘉静律师曾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国际税务合规工作,具备丰富的境内税务争议解决以及跨境税务合规的实操经验,是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