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是长征过程中,红军与大自然抗争的标志性事件。勇敢的红军战士们,在恶劣的环境下,成功渡过大渡河,完成了这项艰难的任务,其中“十七勇士”或“十八勇士”的争议,至今仍然引发讨论。那么,究竟是哪一说法才准确呢?
最初,这一事件被描述为“十八勇士”,这个说法可以追溯到1957年,杨得志同志在《红旗飘飘》上发表的文章。杨得志曾亲眼见证了强渡大渡河的过程。1935年5月,他带领红一军团到达大渡河渡口安顺场,准备强行渡河。当时,勇士们每人佩戴一把大刀,一支冲锋枪,一把短枪,手榴弹和工作工具,二连长熊尚林带队。杨得志在文章中明确提到:“十八个勇士每人带着武器,准备强渡大渡河。”
杨得志的记载作为事件的亲历者,被认为是最权威的证据,连刘伯承元帅的文章《回顾长征》中也明确写道当时的勇士为“十八勇士”。
然而,这个说法为何后续发生了变化呢?问题出在了其中一位参与者——孙继先。
1956年,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30周年,中央军委决定出版《星火燎原》回忆录丛书。刘伯承元帅和杨得志将军的文章也在其中发表。为了确保历史记录的完整,刘伯承指示杨得志和孙继先各自撰写强渡大渡河的回忆,作为不同角度的见证。
当时的孙继先并不擅长写作,这让他感到十分为难。于是,作家王愿坚协助他将口述内容整理成文。孙继先详细回忆了强渡大渡河的经过,并明确写道:“我们和熊尚林带的九个同志会和了。查查人数,我们十八个人,除了一两个负伤的,一个也不少。”
所以,最初孙继先的回忆中,也是十八人。直到《星火燎原》1960年再版时,杨得志和刘伯承的文章仍然沿用了“十八勇士”的说法。
但问题在1960年代初的某次军委会议上有人提出,孙继先作为指挥员,不应算在“十八勇士”之内。这一提法引起了广泛讨论。孙继先对此表示谦虚,称自己并非“勇士”,而只是参与者之一。这个细节引发了后来对勇士人数的争议。
最早在1935年,曾有一期《战士》报刊登了“十七勇士”的文章,且其中并未提到孙继先的名字。于是,有人推测,这一报道可能是最初将“十七勇士”这一说法定为事实的原因。而事实上,孙继先也许是出于谦虚,没有将自己算在内。
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历史资料和证据表明,孙继先作为其中的一员,依然有资格被视作“勇士”。因此,很多人认为,后来的“十七勇士”说法,源自于误解或过度的谦逊。直到2016年,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的展览上,正式将孙继先的名字列为“强渡大渡河”的勇士之一,最终修正了这一历史误差。
纵观整个事件,孙继先自己从未为自己的“勇士”身份争辩。1990年去世时,他留下的精神遗产仍在延续。他认为,所有为革命献身的战士才是真正的英雄,而他自己只是其中之一。他更看重的是,世人能记住那场历史壮举,以及那些毫不畏惧生死、开辟胜利道路的红军战士。
强渡大渡河的勇士无论是十七位还是十八位,都为革命做出了巨大牺牲与贡献。今天,关于他们的争议已经不重要,真正的历史意义在于他们为了理想与信念,毫不犹豫地投身险境,他们的英勇与忠诚,至今仍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