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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文化厅公布的“国宝”名录中,有11件器物格外引人注目——它们并非出自日本本土,而是来自中国。
这些本应陈列在中国博物馆、承载中华五千年文明记忆的稀世珍宝,如今却被贴上“日本国宝”的标签,在东京、京都等地的展厅中被奉为国家荣耀。
这一现象背后,是一段沉痛而复杂的历史:
据中日双方战后统计,自甲午战争至1945年日本战败,日本通过战争、条约、所谓“学术调查”等手段,从中国掠走文物约360万件,其中包括300万册古籍和数十万件青铜器、瓷器、书画、佛像等珍贵器物。
这一数字并非推测,而是源自日本政府在1950年代初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内部档案资料。
掠夺之路:从《马关条约》到全面侵华
文物大规模流失的起点,可追溯至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尽管条约正文未明确提及文物,但日本以“赔偿”为名,在占领台湾及辽东半岛期间,系统性搜刮当地官府、寺庙和士绅收藏。
例如,台北府库所藏清代御赐瓷器、文献多被运往东京帝国大学(今东京大学)保管,成为日后日本研究“东洋学”的基础材料。
进入20世纪,中国政局动荡,八国联军入侵、军阀混战、盗墓猖獗,为文物外流提供了可乘之机。
日本学者、商人趁机深入华北、中原地区,以“考古”“收购”为名,大量获取甲骨、汉简、唐宋瓷器等。
其中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大谷光瑞探险队,三次深入中国西北,带走敦煌文书、佛像、壁画残片数千件,现藏于东京国立博物馆与龙谷大学。
真正的掠夺高潮出现在1937年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日本陆军设立“文化财产保护委员会”,实则组建多支“文物调查队”,配合作战部队行动。
南京沦陷后,中央研究院、金陵大学、江南图书馆等机构遭洗劫;北平故宫虽南迁,但留守文物仍被劫走数千件;沈阳故宫、热河行宫等地更是损失惨重。
据1946年中国国民政府《战时文物损失报告》记载,仅1937年至1945年间,被日军有组织劫运的文物就超过10万件,书籍300余万册。
这些物品多数经大连、青岛港口装船,运抵神户、横滨后分藏于各大博物馆、大学及私人藏家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掠夺并非无序抢夺,而是高度组织化的文化战略。日本军方专门制定《战地文化财保护要纲》,表面强调“保护”,实则将有价值文物登记造册、优先转运。
许多文物甚至配有编号、照片和来源说明,形成完整的“战利品档案”。
这种制度化掠夺,使其在战后得以辩称“合法取得”,进一步增加了追索难度。
11件“日本国宝”:中华瑰宝的异国身份
在被掠文物中,有11件因艺术价值极高,被日本政府依据《文化财保护法》指定为“国宝”——这是日本对文物的最高级别认定,全国仅千余件,其中外国文物不足30件,而中国文物占了近四成。
最著名的当属三件“曜变天目茶碗”。这种宋代建窑烧制的黑釉瓷碗,釉面在高温下形成如宇宙星云般的蓝色光斑,被誉为“天下神品”。
中国境内至今未发现完整器,仅出土少量残片。而在日本,静嘉堂文库藏“稻叶天目”、藤田美术馆藏曜变盏、大德寺龙光院藏曜变盏,均被列为国宝。
其中“稻叶天目”在1934年即获此称号,被视为日本茶道文化的象征。
此外,还有唐代螺钿紫檀五弦琵琶(正仓院藏)、北宋李公麟《五马图》(东京国立博物馆藏)、南宋梁楷《出山释迦图》(东京国立博物馆藏)、元代赵孟頫《兰亭十三跋》残卷(东京国立博物馆藏)等。
这些作品在中国艺术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如今却成为日本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正仓院所藏唐代琵琶。该乐器为8世纪遣唐使带回,虽非战争掠夺所得,但其保存状态之完好、工艺之精湛,远超中国现存同类器物。
这恰恰反衬出一个残酷现实:许多中华顶级文物,因战乱、忽视或保管不善,在本土早已损毁或散佚,反而在异国得以幸存。这种“文化反哺”现象,既令人欣慰,更令人心酸。
被掠文物主要分布在三类机构:
一是国立博物馆,如东京国立博物馆、京都国立博物馆,藏有中国文物数万件;二是大学与研究机构,如东京大学、京都大学、龙谷大学,保存大量甲骨、简牍、佛经;三是私人美术馆,如静嘉堂、根津美术馆、出光美术馆、藤田美术馆等,藏品多为顶级珍品。
以京都国立博物馆为例,其官网公开数据显示,馆藏中国文物达2773件,涵盖先秦青铜、汉唐陶俑、宋元书画、明清瓷器,几乎构成一部“微缩中华文明史”。
而静嘉堂文库除“稻叶天目”外,还藏有南宋官窑青瓷、明代永乐剔红漆器等国宝级器物。
更令人唏嘘的是,许多文物因被列为“国宝”或“重要文化财”,受到严格保护,禁止拍照、限制研究。普通游客只能隔着玻璃远观,无法了解其真实来历。
而日本学界长期将这些文物纳入“东洋美术”体系进行研究,强调其在日本文化语境中的“再创造”价值,淡化原始出处。
近年来,部分日本博物馆开始尝试透明化。例如,东京国立博物馆在2020年改版官网时,对部分中国书画增加了“原藏清宫”“1930年代流入日本”等背景说明。
但这仍属个例,整体上,文物来源信息依然模糊,公众难以建立正确历史认知。
归还困境:法律模糊与道义压力并存
战后,中国政府多次提出文物归还要求。1946年,国民政府成立“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编制《被劫文物目录》,并向盟军总部提交清单。
然而,由于冷战格局形成,美国主导的对日政策转向扶植,文物追索被搁置。
1951年《旧金山和约》签订时,日本以“放弃海外财产”为由,拒绝承担文物归还义务。此后,日本政府一贯立场是:“文物系依当时法律取得,无返还义务。”
这一说法虽在法理上站不住脚——因为掠夺行为本身违反1907年《海牙公约》关于禁止战时劫掠文化财产的规定——但因缺乏强制执行机制,中方难以突破。
近年来,情况略有松动。2012年,中国国家文物局启动“海外流失文物数据库”建设,已收录1.5万余件重点文物信息,包括上述11件“日本国宝”。
民间组织如“中国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联盟”也持续发声,推动国际舆论关注。
与此同时,日本国内出现反思声音。部分学者呼吁公开文物来源档案,静嘉堂等机构开始在展签中添加“战前自中国流入”等说明。
2019年,东京举办“东亚文化遗产对话”研讨会,中日学者首次就文物归属展开坦诚交流。虽然未达成归还协议,但承认“历史问题需正视”已是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对文化财产归还的态度正在转变。2023年,德国向尼日利亚归还贝宁青铜器,法国向贝宁归还26件文物,均基于“道德责任”而非法律义务。
这种趋势为中国提供了新思路:不必拘泥于“所有权”之争,而可强调“文化正义”与“历史修复”。
完全依靠法律手段追回全部360万件文物几无可能。更现实的路径,是推动“文化共享”模式。
例如,中国可与日本博物馆合作举办特展,让“曜变天目”等国宝短期回国展出;或共建数字博物馆,实现高清影像共享。
事实上,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近年已与东京国立博物馆开展多次借展合作。
2023年,“宋瓷之美”展在上海举行,日方出借多件南宋瓷器,虽非国宝级,但已体现互信基础。
更重要的是,必须加强本国文物保护能力。近年来,中国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力度,完善考古出土文物管理制度,并推动“让文物活起来”工程。
只有自身强大,才能在全球文化话语权中占据主动。
此外,教育层面也需发力。国内中小学历史教材应增加“文物流失”专题,让年轻一代了解这段历史。高校可设立“海外流失文物研究”方向,培养专业人才。
唯有全民形成文化自觉,才能真正筑牢文明根基。
结语:
11件“日本国宝”,360万件流失文物,不只是冰冷的数字,更是中华文明被撕裂的伤口。它们提醒我们:文化主权与领土主权同样重要。
今天的中国,已有能力守护自己的历史遗产,也有智慧推动跨国文化对话。
归还之路漫长,但每一步都值得坚持。
因为那些沉默的瓷器、泛黄的书卷、斑驳的青铜,不仅属于过去,更关乎一个民族对自身文明的认同与尊严。
它们曾见证盛世辉煌,也历经战火离散。如今,它们在异国的玻璃柜中静静伫立,等待的或许不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回家”,而是一个被正视、被铭记、被尊重的历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