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普遍认同的明朝历史观认为,明朝在1644年灭亡,清军占领了北京,正式进入了清朝的初期时代,之后的南明政权通常被视为“明朝的残余势力”。然而,我认为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
首先,我们需要记住,每个历史时期的标准和定义都是不同的。要全面研究历史,我们必须站在当时人的角度来看,而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评判过去。实际上,1644年真正灭亡的只是明朝的北京政权。崇祯帝自杀并不意味着明朝的彻底灭亡,因为南京仍然由明朝控制,除了四川,几乎整个南方的领土依然在明朝政权的统治下。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五月,福王朱由崧在南京被四镇军阀和当地官员推举为皇帝,年号弘光,成为弘光帝。尽管这个政权非常短暂,弘光政权在同年五月就被清军摧毁,但朱由崧依然是崇祯皇帝的合法继承人。朱由崧的父亲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朱常洵,而崇祯皇帝是万历皇帝的长子朱常洛的儿子。由此可见,崇祯和弘光两位皇帝都属于万历皇帝的直系后代,而朱由崧则是崇祯的堂兄。在崇祯皇帝的太子失踪的情况下,朱由崧完全有资格继承明朝皇位。因此,此时的南明弘光政权和清朝政权,实际上已经处于南北对立的状态。 弘光政权迅速崩溃之后,唐王朱聿键在福州即位,年号隆武,成为隆武帝。虽然隆武政权同样非常短命,仅存在了一年不到,于1646年便灭亡,但隆武政权在短短的时间内,获得了大部分明朝地方势力的支持。与此对比,同一时期的鲁监国政权仅限于浙东地区,实际影响力较弱。值得注意的是,在1657年,永历皇帝朱由榔为隆武帝上庙号,表示对隆武政权的正式承认,并改其谥号为“配天至道弘毅肃穆思文烈武敏仁广孝襄皇帝”,这证明了隆武政权虽然与万历皇帝的直系有些距离,但依然被南明的其他势力认可。 隆武政权灭亡后,桂王朱由榔在广东肇庆即位,改年号为永历,成为永历帝。永历帝是桂端王朱常灜的儿子,而朱常灜又是明神宗朱翊钧的第七子。因此,永历帝和弘光帝一样,出自万历皇帝的后代,是崇祯皇帝的堂弟,具备继承明朝皇位的资格。尽管《皇明祖训》明确规定“非嫡子不得立”,但这一条规矩早在明代前期就已被打破。 自1652年起,永历帝朱由榔得到了大西军余部的支持,除了郑成功外,大部分明朝势力要么被大西军消灭,要么归附于永历朝廷。在这种局势下,南明的控制区域逐渐统一(除东南沿海的郑成功部外)。因此,永历皇帝逐渐成为各反清势力公认的天子,永历朝廷的控制范围也包括了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四川等七个省。由此可见,南明政权并不能仅仅被视为割据政权,更应当被看作是明朝的延续。从1644年到1662年永历帝朱由榔遇害的这段时间,中国实际上处于南北政权对立的状态。明朝真正灭亡的时间应当定在1662年。之后,尽管郑成功的儿子郑经孤守台湾,并且包括鲁王朱以海在内的大批明朝宗室逃往台湾,但由于明朝正统的皇帝已经死去,因此郑氏政权不能再被视为明朝的延续。然而,即便是此时,从民众的角度来看,清朝仍不能被视为中国的正统王朝,直到1683年施琅攻占台湾,清朝才真正继承了明朝的正统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