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年,清代杰出的官吏与学者,被康熙帝誉为天下第一能臣,因其廉洁公正,民众亲切地称他为陈青天。今天,我们一同走进这位令人敬仰的历史人物的世界,分享他一生的智慧与德行: **一、初为官时,立座右铭自励** 陈鹏年,原名郭鹏年,字北溟,又字沧州,生于1663年,湖南湘潭人。从小聪慧异常,酷爱读书,才气出众。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便中举,七年后,顺利考中进士,踏上了仕途的征程。他先后担任过浙江西安知县、江南山阳知县、江宁知府、苏州知府等职务。
刚刚踏入官场的陈鹏年便给自己立下了明确的座右铭——他焚香立誓,从此为官必遵循天理与人心的法则,若有任何违背这一原则之事,必遭天谴。他亲手书写清、慎、勤三字,悬挂在书房,时时提醒自己。这三字不仅是他为官的原则,更是他一生的座右铭:清廉自守,谨慎为事,勤勉为官。这句古人传世的官箴,也成了他一生追求的真实写照。 **二、严励管束家人,为官清廉不贪** 其中清字,是他一生为官的基本要求。陈鹏年在处理公事与家事上,始终保持清正无私,尤其厌恶家人干政,坚决避免家人插手官场事务。实际上,在他担任各职务期间,许多同僚与下属甚至从未见过他的妻子和母亲,陈鹏年以此方式杜绝了家族成员借职权谋取私利的可能。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他调任淮安府山阳知县(今江苏省淮安市)。他上任后改革政治,力求削减不必要的开支,严厉打击腐败行为,鼓励农民进行生产,严格制止官员奢侈生活,镇压民间争斗,治理效果显著。在这一期间,虽然身在北方,他依旧喜欢吃辣椒和大米粥,夏天最爱调盐蒜泥,生活简单朴素。百姓称他为官清民安,并将四个字书写成匾额挂在他住所的门上,表达他们对他清正为官的敬意。 在担任江宁知府时,陈鹏年依旧保持着清廉的作风,民众称他为陈青天。即使生活艰苦,身处困境,他依然一丝不苟地履行职务。第一次回京修书时,家贫无力租房,他只能住在武英殿旁的偏屋,作为临时住所。他时常告诫家人,不容许他们为了金钱或物品而委屈自己,任何来自外界的馈赠他都严词拒绝。 **三、保持言行谨慎,并且善始善终** 陈鹏年的一生,处处彰显着慎字。他常以慎言、慎行、慎始、慎终作为自己做事的准则。在他眼里,言行的每一个细节都关乎品格与成败。每当他调任一个新地方,身边仅有少数几名随从,行事低调,从不张扬,这种谦和的风范,与许多官员大肆铺张的做派截然不同。 少年时期,陈鹏年便深受家风熏陶,品行端正,儒雅的举止深得乡里长辈的称赞。他继承父亲的良好教养,做事总是谨小慎微,始终保持低调。在做官时,他更是将这份谨慎延续到每一项工作中。与同僚交往,他始终保持着高洁的品行,并且注重与他们的真诚交往。曹寅(曹雪芹的祖父)便是他的一位朋友,他的才华与品格深受陈鹏年的推崇。曹寅曾在太子欲杀陈鹏年时,敢拔刀相助,为陈鹏年求情,这份情谊可见一斑。 陈鹏年不仅与上司保持谨慎的关系,也常关心下层百姓与同事的感受。他常与下属衙役谈心,倾听他们的声音,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这也让他在官场上获得了更多的尊敬与信任。 他心怀宽恕,对待恩怨有着从容的态度。即便是自己的妻子的伯父在年轻时被冤杀,他依旧能冷静地面对这一切,并劝导家人不要心存仇恨。即使在苏州知府期间遭到陷害,差点丧命,他也未曾因此心生怨恨。陈鹏年待人宽容、心胸开阔,不将个人恩怨置于心头。 **四、勤于政务、心系百姓** 陈鹏年座右铭中的第三个字便是勤。他不仅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中保持高度的勤奋,还以实际行动为百姓服务。他在淮安任职时,夜以继日地处理积案,走访百姓,了解民情,短短几个月,便让整个县域风气焕然一新。百姓写下官清民安的匾额,送至他府上,表达感激与敬佩。 康熙南巡经过江宁时,曾驻扎在织造府。当他见到一个小孩子玩耍,便问道:你知道江宁有好官吗?小孩毫不犹豫地回答:知道,有陈鹏年!这份民众的口碑,让陈鹏年名声远播。 陈鹏年为官清廉,刚正不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在为治河工作。1722年,他奉命勘察黄河、山东与河南的运河,亲自督工,夜以继日地与工人一起堵塞决口。经过艰苦奋战,黄河终于顺利合龙,但因过度劳累,他的身体不支,最终因病去世。 **笔者感悟:**陈鹏年,一位以清、慎、勤自励的官员,做到了他所立下的誓言。他的一生证明了,清廉为官,不仅能赢得民心,更能树立榜样;慎重处事,不仅能避免失误,更能树立个人威信;勤政为民,不仅能实现自我价值,更能为百姓造福。陈鹏年以他的实际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真正的清廉能臣,为我们今天的为政者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