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中国古代的官制,很多人都会联想到九品中正制,其实这个官制是三国时期篡汉的曹丕首创的,在此之前的官员并没有品级之说。但不管是否有品级,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一个县的父母官往往都是一个朝代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基本单位。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是一个县的父母官,为什么有的时候称呼县令,有的时候又称呼知县,知县和县令有什么不同,他们的权利是否一样?这一字之差,究竟造成了多大的区别?
一、县、县令、县长、知县的由来
要想搞清楚县级官员名称的区别,我们先来看看县的由来。要知道中国古代最初是部落制,后来有了国,随着国管辖的地方逐渐变大,便渐渐有了分封,分封的依然是国,这段时期正是生产力低下的奴隶制社会时期。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奴隶制渐渐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封建制度逐渐诞生,与之同时诞生的还有中央集权。战国初期的魏国正是封建思想和中央集权的诞生地,魏文侯时期重用李俚变革旧法,郡县制由此诞生,国家行政机构变成了国-郡-县三级,后来魏国人商鞅到秦国变法将郡县制的好处发挥的淋漓尽致,也为秦始皇统一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待得秦一统天下之后,郡县制也就延续下来成为封建王朝数千年不变的一项行政制度,从此县官成为了每个朝代基层行政官员的代表。在宋以前,县官一般有两种称呼,人口较多的县,县官称为县令,人口较少的县,县官称为县长,也就是说县令只出现在宋朝之前。
到了宋朝,由于宋太祖武将出身,对武将执掌兵权或者说官员文武皆深恶痛绝,于是全面改革了官制,文官和武官有了严格的区分,甚至大部分时候文官的地位是高于武官的,而作为地方基层父母官的县官也就由此刻更名为了知县。那么县令和知县到底有什么区别,仅仅是出现的时期不同,还是说职权上也有不同?
二、县令和知县的区别
分细了来说,县令和知县远不止一字之差,也不只是两个词出现的时间不同。县令和知县主要的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县令和知县产生的方式大部分时候都不同,在隋唐之前,秦汉魏晋选拔官吏主要看出身和名声,大部分的官员都是由察举的方式产生的,比如三国时期的名人庞统就做过县令。
在乱世,一般新的人才出现,就会以县令之职予以考验,太平盛世县令的就任则多看出身。到了隋唐科举制度诞生,县令多为进士,和宋之后的朝代知县产生的方式就差不多了,但科举产生的早期很多制度并不完善,有时候还是会科举、察举并用,而到了后来,知县也有捐钱补缺的方式获得,简而言之就是产生方式不同。
县令和知县的任命管辖机构不同,县令大多有地方任命,在汉朝,由于是分封和郡县并立,很多封国内的县令是不受中央管辖和任命的。到了汉末乱世,县令更是由州、郡直接任命,给朝廷往往只是形式上的奏报而已,即使到了晋统一之后,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到了宋朝之后,中央集权制度已经相当成熟,且生产力和信息传播能力也大大地提高,中央对地方的管理也是逐渐加强,知县作为朝廷的正式官员,它的委派和考核基本都会由朝廷直接管理。换句话说,县令多为地方上官负责,知县则主要为中央朝廷负责。
县令和知县的职责大不相同,这一点也是这二者最大的区别。县令一般负责审理地方案件,鼓励农商,征收钱粮,很多时候还文武皆管,需要招募和管理一县之武装力量对抗外敌入侵。
知县则有所不同,多数知县只管文事,自行招募文书、师爷等僚属,兼管科举等选拔人才之事,并且有监察和发布上级政令的职责,有些涉及财政和军政的事宜就不完全在知县的管辖之内了。
可以说县令的一些职权是大于知县的,毕竟对官员的监察是随封建制发展不断完善的,越是完善的中央集权地方权力也就越小。因此出现时间较早的县令权限更加的大也属正常。
结语:最后我们总结一下,县令和知县其实是不同时代的产物,都是基层百姓的父母官,很多时候他们的廉洁自守会成为一个朝代繁荣景象的缩影,反之则是一个朝代腐败灭亡的前兆,多数农民起义都是从杀县官开始的,所以说不管是县令还是知县,不管他们权责上有何区别,为民请命,做个好官也都是从县官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