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伟人毛主席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辉煌事业,赢得了流芳百世的历史英名,受到中国人民的盛赞与怀念。
但他的一生坎坷跌宕,历经磨难与苦楚。尤其在1935年遵义会议以前,他屡受打击,政治生命波折不断。
别的不说,单是他早年受过的“处分”,大大小小,竟达20次之多。
建国前,毛主席本人就曾和斯诺谈到过他受的“处分”。建国后,他也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场合提到自己历史上受到的多次“处分”和打击。
其中,毛主席印象最深,给他带来影响最大的有这样三次大的“处分”。
第一次处分
毛主席受到的第一次大的“处分”是在1927年11月秋收起义失败后。
秋收起义发生在1927年9月9日,是毛主席受中共中央的委托,以中央特派员的身份到湖南组织和领导的。
毛主席时任起义前敌委员会书记,负责组织和全面领导工作。
参加起义的队伍有原武昌国民政府警卫团,平江农军和浏阳工农义勇军,萍乡、通城和崇阳的工人自卫队和农民自卫军,还有一部分起义的农民和士兵,大约有5000人。
领导起义的除毛主席之外,还有师长余洒度,副师长余贲民以及自中共中央赶回参加起义并任起义总指挥的卢德铭。
当时的中央,刚刚召开了著名的“八七会议”,由选举产生的临时中央政治局主持工作。
这个临时中央政治局在“八七会议”上虽然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错误,扭转了中国革命的方向,但会议在反右的同时没注意防止“左”倾错误的滋长蔓延。
由于会议受到共产国际极其代表关于中国革命形势、革命性质、中国社会阶级关系等问题一系列“左”倾观点的影响,因此,在指导秋收起义的方针上,临时中央提出“湖南暴动可分为三大区域,湘中以长沙为中心,湘南以衡阳为中心,湘西以常德为中心”,强调要聚集兵力合围攻打敌人的中心城市。
这个决策在当时革命形势正处在低潮,敌人的力量远远超过革命力量的条件下,无疑意味着起义军要采取极大的冒险行动。
毛主席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临时中央这种不顾主、客观条件、全面铺兵,分散力量的盲动决策。
他曾经以湖南省委名义给中央写信,提出攻打大城市无异于“叫花子与龙王比宝”。
临时中央非但驳回了毛主席的正确主张,还点名批评毛主席的“枪杆子里牵出政权”的论断与中央精神不一致,这就给毛主席埋下了受“处分”的种子。
秋收起义受挫后,1927年9月14日,毛主席在上坪召集起义部队负责人紧急会议,他当机立断,改变了攻打长沙的原定计划,决定各路部队到浏阳的文家市集合。
在随后的9月19日的文家市前委会议上,毛主席认真分析了当时的形势,作出了带领部队上井冈山的战略决策。
历史证明了毛主席这个战略决策的正确性,但在当时临时中央的负责人却一味迷信共产国际的指示,教条地坚持“左”的错误,同意共产国际代表罗明纳兹提出的毛主席和湖南省委在领导秋收起义时,“完全违背中央策略”,犯了“军事投机”的错误的意见。
因此,在起义失利后11月9日召开的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中央认为毛主席“应予开除中央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并“撤消其湖南省委委员的资格”,这是毛主席受到的第一次大的处分。
这个处分后来被传到井冈山,误传说成毛主席被开除了党籍。
所以,在建国后五六十年代谈到这次“处分”时,毛主席幽默地自嘲自己曾当过一段时间的“党外人士”,此后毛主席便不能再担任党内职务。
但由于他在井冈山的威望和当时革命的需要,毛主席只好当起了师长,直到后来朱老总、陈毅元帅上井冈山后,关于这一“处分”的误传才得以澄清。
第二次处分
第二次大的“处分”是在中共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上。
1929年6月召开的红四军七大原本是打算总结红军建军以来斗争和发展的经验,同时解决红军当时面临的建设问题,以加强党对红军的领导,提高红军的政治军事素质,担负起更加艰巨的战斗任务。
但是,由于当时的条件不够成熟,在会前召开的前委会议上,军队领导层内部产生了认识上的分歧。
有人由于经验不足和受旧式军队的影响,对毛主席的正确主张认识不足,不同意他提出的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意见,不重视军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单纯强调“司令部对外”和军事权威;有人说毛主席提出的“自上而下的军队民主”实际上是“家长制”,主张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要求“凡事先交下级讨论,再由上级决定”。
还有人不愿做艰苦细致的根据地工作,主张“走州过府",攻打大城市以扩大红军的政治影响。
这些观点都与毛主席的意见相左,因此,毛主席自井冈山根据地建立以来的一系列建党建军的正确主张便受到曲解和抵触。
6月22日,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的《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在组织处理上认为“毛主席同志因负党代表与书记之工作,对此次争论应负较大的责任,故应予以严重告处分”,在随后的大会选举中,毛主席落选前委书记。这就是毛主席受到的第二次大的“处分”。
事实上,红四军前委是中共中央派出的前敌指挥机构,其成员构成和书记人选都是由中央指定的。
中央曾在1928年6月4日给红四军的指示信中明确过毛主席任前委书记的资格,在中央没有授权红四军改组前委的情况下,红四军作为前委的下级单位,其党代表大会选举改变上级党委的领导机构,这明显违背了党的组织原则,而对毛主席的严重警告处分也属于会议和决议采取了调和折中做法的产物。
毛主席在这次“处分”之后,被迫离开红四军,到福建上杭县蛟洋镇从事地方工作。直到同年12月的红四军九大,根据中央“九月来信”精神,毛主席才得以恢复前委书记一职。
第三次处分
毛主席第三次受的大“处分”是1932年10月,在江西宁都召开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上。
其实,毛主席这次受“处分”是一年前他在中央苏区第一次党代会上受排挤的继续。
1931年11月初,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后派赴中央苏区的中央代表团下车伊始,就在赣南主持召开了中国共产党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会议对毛主席进行了错误的批评和谴责,将他反对本本主义坚持从实际出发的领导方法指指责为“狭隘经验论”;把他在根据地实行的“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按人口分配土地的正确政策定名为“富农路线”;还把他“傍着原有根据地发展"的方针说成是“右倾保守”。
会议指责毛主席领导下的红军“没有完全脱离游击主义的传统与习气”,因而“要集中火力反对右倾”。在此情况下,毛主席担任的红军总前委书记职务被解除。
1932年初,出于粉碎敌人第四次“围剿"的需要,并经周恩来一再提议“有泽东负责,可能指挥适宜”,毛主席才能够于8月间复任红一方面军总政委职务。
但时间不长,毛主席又因作战方针和方向问题与中央局领导人发生分歧。在10月上旬举行的宁都会议上,毛主席根据实际情况主张红军放弃北上攻南城的计划,把部队撤至东韶、洛口一带休整以待战机。
而中央局领导人却指责他对夺取中心城市的方针“消极怠工”,执行的是“纯粹防御路线”,把他历次反“围剿”作战中克敌制胜的“诱敌深入”的方针指责为“守株待兔”,“专去等待敌人进攻的右倾主要危险",并说他有“不尊重党的领导机关与组织观念的错误”。
至此,毛主席又一次受到大的“处分”,他在红军中的领导职务被完全剥夺。
这样,毛主席第三次被迫离开红军,回到后方作政府工作。毛主席这一次速受“处分”,历时最长,对他的影响也最大。他本人后来说到,这次“处分”是“缺席审判,并且不通知",是一种“宗派主义”的做法。
此后,从1932年到1934年,他在中央根据地没有了发言权,更谈不上参与中央的决策了。
这次大的“处分"对毛主席的打击虽然相当沉重,但他并没有在逆境中消沉,而是从容不迫地思考,积极认真地读书、工作。
他一方面坚持原则,不放弃自己对中国革命正确的主张,另一方面又顾全大局,遵守党的纪律,尽可能地争取一切机会继续为党、为军队、为革命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苦尽甘来,在这次严厉的“处分”之后,经过毛主席的不断努力,历史终于选择了他。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召开后,毛主席又恢复了对中国工农红军的领导权,井逐渐确立了在党中央的核心领导地位。
毛主席一生受到多次“处分”,尤以早年这三次大的”处分”为甚,遭受这些错误的“处分”,他承受了常人所难以承受的压力。
但这些处分非但没有压垮毛主席,反而成就了他一生坚韧不拔的顽强毅力和勇往直前的拼搏精神,锤炼了他的革命意志,愈发坚定了他为国为民奋斗终身的远大抱负和笃守乌克思主义的信念。
李维汉后来回忆说,在受“处分”的艰难处境中,“他(指毛主席)坚持三条:一是少数服从多数;二是不消极;三是争取在党许可的条件下做些工作。
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毛主席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信念,始终化“处分”为动力,最终成就了震撼世界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