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具体指在1949年9月30日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他们是共和国的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老红军健在的已经很稀世了、老八路也已为数不多、老解放也普遍90岁以上了。
他们有的是走完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红军,有的是抗日战争的老英雄,有的是解放战争扛过枪、抗美援朝渡过江的老革命。
共和国成立后他们不居功自傲、不讲条件,以不同身份积极投身到各行各业的社会主义建设热潮,他们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立下不朽功勋!党和国家不会忘记他们、人民同样不会忘记他们!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们中间的一部分老同志将面临退休。为了他们安享晚年,得到周全照顾,党中央决定,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到县一级,普遍成立了党委老干部局,负责服务他们的服务管理工作。中共中央老干部局是中共中央组织部直属局,负责全国的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一般按照:老红军享受正厅级生活医疗待遇;抗战前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享受副厅级省会医疗待遇;抗日战争后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享受正处级生活医疗待遇;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享受副处级生活待遇。
他们的享受待遇级别,都是经过严格的身份鉴别界定的。新中国成立后,在副厅级实职上离休的抗日战争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革命,基本都集中安排在干休所安度晚年,其他的一般都在那儿离休那儿安置,随子女共同生活。
他们的离休工资相对较高,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药品和医疗器械报销范围的100%报销。
他们都经过血与火的战争洗礼,大部分不同程度受过伤,有些经历残酷战斗多的,满身伤痕,甚至伤痕累累,刺刀和子弹贯通伤也不少见。他们用生命和鲜血,守护了中华民族的尊严和打出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休干部理应得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