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战争结束后,有许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犯下大错的战犯受到了我军战后公审。其中就有一位特殊的师长,他在抗日战争中曾立下不凡战功,他在作战中凶狠非常,“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是对他最好的形容。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赫赫有名的师长,为什么最后却被处以死刑这样的刑罚呢?他到底犯了什么罪无可赦的错误?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既是英雄,又可谓是“恶魔”的师长,李本一。
“杀神”李本一
李本一其人如其名,简单直接带着些许鲁莽,这样的人是把“双面刀”。在战争中用好了,就是摧毁敌人最好的“武器”;用不好,那他的意气用事和不考虑后果则会大大伤害到自身的利益。
李本一于1903年生于广西容县,年少时家中贫困,靠给别人打工为生,后来为了生存下去,他在十八岁那年选择了入伍当兵。
刚入军中,李本一就受到了挫折。当时军队的教官们对新兵们辄打压辱骂,然而刚烈的李本一受不了这种侮辱,他多次公开反对教官的这种带兵方式,更是在后来的射靶比赛中赢了教官,也是这一次的胜利,让当时的桂系军阀白崇禧注意到了这个勇气可嘉的新兵的存在。
然而,要得到白崇禧的赏识,绝不是这样简单的事情。李本一在加入军队后一方面拼命练习军事技能,除此之外还学习文化知识。
抗日战争爆发后,李本一在多次作战中显露出自己敢拼敢杀不怕死的风格,由此得到了白崇禧的赏识,成为白崇禧身边的“红人”和得力战将,李本一也逐渐从一个底层小兵爬到了国民党陆军中将的地位。
在淞沪会战期间,李本一时任国民党第171师513旅1026团上校团长,起初,李本一率领的不是先头部队,当时先到战争的几个部队几乎被日军打得所剩无几,当李本一率部队赶到战场时,战争已接近尾声。
于是,李本一部队接手了掩护部队安全撤离的任务,为了保证主力部队的安全转移,李本一先是指挥部下抢修防御工事,防御工事很快建好。但破败的防御工事抵挡不了船坚炮利的日本军队,李本一在这种情况下死守嘉兴,全团无一退却。
在日军猛烈炮火的侵袭下,李本一的部队由原来的几千人到后来只剩不到两百人。
在掩护国民党军队大部队全部撤离以后,李本一终于收到了撤军的通知,然而当他带领残余部队来到富春江准备渡江时,却发现没有船只。
身前是滚滚江水,身后是凶神恶煞的日本追兵,李本一没有犹豫,带领部队纵身入江,奋力游过富春江,终于与大部队会合。
擅入南京受降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当时许多伪政府在投降时会给接受日军投降的受降大员许多战略物资,生活用品甚至是金钱。
许多受降大员在接受日军投降这个过程中赚的盆丰钵满。
李本一没有经受住金银物质的诱惑,在国民党还在讨论派哪支部队去南京接受日本投降时,李本一已经率先擅自进入南京,并向当时的伪政府索取大量房产金钱。
这使国民党上层颜面尽失,但由于桂系军阀白崇禧“罩着”,李本一没有立即受到处罚,只是回到了自己的受降地蚌埠。
渡江战役惨败
解放战争时,李本一受命在安徽与解放军交锋,在灵璧、泗县等地侥幸取得了几次小胜,后来在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时又被调到山东。
当时国民党整编第七十四师陷入困境,整第七军、整第二十五军、整第八十三军可以前去解围,但三军离心离德,谁都没有出力,最终导致整第七十四军全军覆没,张灵甫等将领阵亡。
事后整第二十五军,整第八十三军指挥官受到责罚,李本一所在的第七军属于桂系,由于白崇禧位高权重不好责罚,但又不能没有人出来“顶罪”。
于是白崇禧为了保第七军,许诺李本一副军长的职位。李本一本被处于三年有期徒刑,在白崇禧的“保证”下,只入狱三个月便出来了,还换来了第七军副军长之职。
1948年3月,李本一接掌第七军(整编第七师),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第七军的末代军长。
接管第七军之后,李本一打了几次败仗,但他心高气傲不以为然。事实证明,过度自大会使人盲目。李本一很快便迎来了最后宿命般的溃败。
渡江战役时,李本一按照白崇禧的部署在青树坪伏击解放军,李本一不负众望,通过埋伏打击了解放军追击部队,但在解放军回过神后,李本一很快被解放军的回攻打得落花流水。
第七军的副军长凌云上、参谋长邓达之、第一百七十一师师长张瑞生和第一百七十二师师长刘月鉴全部被俘,李本一成了光杆司令,为了苟活趁机逃跑,回到了白崇禧身边。
白崇禧并未责怪他,毕竟此时正是用兵之际,而李本一又骁勇善战。于是他让李本一重新整合第七军,与解放军作战。
然而国民党的失败已成定局,岂能以一人之力左右。一个月之后,李本一率领的部队再次惨败,李本一本人也被生擒。
结语
从一代抗日英雄沦落到被判处死刑,李本一的所作所为可谓是罪有应当。明明身负作战才能,在抗日战争中立下战功赫赫,却毫不知珍惜自己的羽翼,挥刀向更弱者,无情杀害无辜群众三万余人。
最后李本一于1951年8月24日经过公审被判处死刑,当日执行。
倘若李本一在当时并未铸下大错,那他本可以是受人爱戴的抗日英雄,然而他心存恶念,落得这样的结局也只能说死有余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