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历史是面镜子,通过它可以知兴衰、明天理。然而可有人想过,照镜子的角度不同,看到的东西可能大相径庭!
南宋岳飞,抗金名将、民族英雄,毕生秉持“精忠报国”的宗旨,以收复河山为己任,浴血奋战,功勋卓著,成为南宋王朝的擎天支柱。不料最终却被害风波亭。谁是凶手?这是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值得后人深思。
一、是秦桧等人害死了岳飞?是,也不是。
千百年来,民众形成了固定的认知,那就是:秦桧为了投降和谈,陷害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于是杭州西湖岳坟之前才有了秦桧等四大奸臣的跪像。
说“是”秦桧害死了岳飞,
那是因为身为主和派代表的秦桧和坚定的主战派岳飞素为政敌;岳飞从解职、下狱到处死实际上是由秦担任总操盘手的。正因如此,秦桧应该万劫不复。
说“不是”秦桧害死了岳飞,
那是因为岳飞作为枢密副使、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之一,手中掌握最精锐的武装力量,岂是丞相有权撼动的?更何况在强敌环伺的战争年代!因此,在岳飞被杀这件事上,秦桧充其量是个建议者、执行者。在回应韩世忠的质问时,秦桧这样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这句话千百年来成了秦桧陷害岳飞的铁证。其实,我们仔细品味品味,这句话难道不透露出一股无法明说的尴尬和无奈?
二、是高宗赵构杀害了岳飞?是,也不全是。
首先要纠正几个传统认知上的误区:
其一,赵构昏庸无道,错杀岳飞。赵构是南宋王朝的开国之君,在北宋灭亡、山河沦陷之际,能重整山河,建立南宋并执政35年,此后南宋王朝一直延续152年,这样的君主会昏庸无道?你见过历史上哪个开国皇帝昏庸无道?
其二,赵构为了和金国顺利和谈,按对方要求杀了岳飞。
和谈其实就是谈判,而谈判离不开底气、底牌。在宋、金关系上,岳飞及其强大的“岳家军”就是赵构最大的底气、最强硬的底牌。试问,有哪个谈判者会为了谈判成功而毁灭自己和对方讨价还价的本钱?
其三,岳飞一心要“迎回二圣”,犯了赵构大忌,所以被赵构杀害。
这种观点很有市场,也很有迷惑性。但仔细分析一下却也站不住脚。一来“迎回二圣”这句口号原创者正是赵构本人,南宋立国不久,没有什么能比这句口号更能集民气、凝人心的了;二来这句口号当时是一种时尚,是“政治正确”,喊的人多了去了,就像我们当年高呼“打倒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一样;其三,岳飞曾上书赵构:
异时迎还太上皇帝、宁德皇后梓宫,奉邀天眷,使宗庙再安,万姓同欢,陛下高枕无被北顾之忧,臣之志愿毕也。
这段话表明了“迎回二圣”的心迹,重申了对赵构的忠心,打消了赵构的疑虑,令赵构十分受用。
更重要的在于,
赵构是绝对没有关于钦宗回国可能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担忧的!你想啊,一个国破家亡、自身沦为阶下囚的前任皇帝,有什么资格和能力与在废墟上开疆建国、羽翼已满又拯救自己的现任皇帝一争高低?
那么,赵构为什么非杀岳飞不可?
赵构对岳飞的态度,经历了喜欢欣赏、信任重用到失望反感、深恶痛绝的过程,但是也可以学学韩世忠,夺其兵权让其安享晚年,为何一定要置于死地?毕竟人家是有大功于社稷的。老夫看来,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两点:
第一,两宋立国理念使然。
北宋开国立国,一直以“重文轻武”为治国方略,以“防武”、“限武”为执政理念。(开国不久就发生了“杯酒释兵权”这一著名事件。)根源在于,当年赵大郎就是武将造反而黄袍加身的,因此,赵家骨子里对手握重兵的武将有种本能的恐惧和戒备,就像一个靠秘书的身份成功干掉老板娘上位为董事长夫人的女人,对任何接近老公的稍有姿色的女秘书都心怀高度警惕一样。而岳飞恰恰具备了这一切条件。
第二,岳飞许多做法触碰了赵构的心理底线,激发了其杀机。(下文详述)
为什么说“不全是”赵构杀害了岳飞?
如上所述,赵构对手握重兵的统帅有种天然的防范戒备心理,而岳飞几个不经意的举动一而再再而三地触动了赵构的心理底线,使其杀心顿生。之少有这么三件事很关键:一是岳飞数次上书赵构要求立储,犯了自古“皇子武将不相交”的大忌。第二,1137年3月,因为对淮西并兵之事的结果不满,岳飞撂挑子不干,擅自到庐山为母守墓。期间,朝廷数次下诏劝返并严令岳飞部将李若虚、王贵上山劝说。二人苦劝六天,最后哀告岳飞:“相公原本河北一农夫,难道真的想造反吗?”直到此时,岳飞才下山赴临安向赵构请罪。后世史学界普遍认为,此事是赵、岳关系的“分水岭”,而在宋朝,君主一旦对大将起猜忌之心,则二人的关系将是不可逆的急转直下。第三,放纵属下对外妄称“岳家军”,淡化朝廷和皇上,有把朝廷军队演化为私人武装的嫌疑。须知:封建王朝是更加强调“党指挥枪”的,岂容得“枪指挥党”?
上述三件事对于岳飞而言也许是无心之举,在他看来或是一心为国,或是对不公待遇的抗争。而对于赵构,则自然而然的认为岳飞拥兵自重、要挟朝廷,不臣之心已现。为何会有如此的认知错位?原因在于:
人性的本质在于自我,付出了,就要求对等回报;有贡献,就有权索取;对于不对等的回报自然而然有权进行抗争,或牢骚或撂挑子或不买账,最严重的就是拆台、另起炉灶。
想必岳飞就是这样想的、这样做的。但是他的失误在于,这种“
对等回报抗争权
”适用的前提是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商事主体,双方之间是合作关系。但是,君臣之间并非合作关系,地位也绝不平等,双方是主仆关系,人身依附关系。身为臣子,一旦有这种想法,在君主眼里就是“有不臣之心”。这就是为什么历朝历代都有那么多“居功自傲”、“尾大不掉”的权臣的原因。所以说,岳飞自己人性的弱点一定程度上也对赵构举起屠刀起到了“催化”作用。
简言之,杀死岳飞的凶手是人性中对权力的贪婪和排他性,是人性中自我意识的过度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