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驾崩后,慈禧以“继承同治、兼祧光绪”的名义,立三岁的溥仪为帝,年号“宣统”。宣统的意思,就是要宣扬光大列祖列宗的文治武功,使清王朝可以万世一系的继续统治下去。
武昌首义一声枪响,各省纷纷响应宣布独立,宣统皇帝在龙榻上只坐了不到三年,就被迫退位。
溥仪下台,是帝制时代在中国的终结。对于清室的逊位,民国政府也做出一些让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于溥仪退位后的优待条件。
第一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第二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第三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第四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寢,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第五款,德宗(光绪)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
第六款,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唯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第七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第八款,原有之禁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民国政府给予清室的优待条件可谓优厚,所以如此,也是为了避免流血和无谓的牺牲,无可厚非。也是隆裕太后识时务,力排众议同意逊位,爱新觉罗氏没有落得如沙俄皇室的悲惨下场。
只是签订的太过草率,许多地方欠妥。
第一条“尊号不废”,就令许多满遗想入非非,朝思暮想着复辟;第二条的“四百万”,除了第一年足额发放之外,其后民国政府就找各种理由拖欠,清室想尽办法催讨终是无果。也不能怪民国政府,他们也是背锅子上山——钱紧!政府完全靠举外债正常运转,这也是孙中山让出总统一职给袁世凯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当初以为400万对于一个四万万的国家而言,只是毛毛雨,哪知道当家作主了,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对于何时搬出紫禁城,双方没有约定一个准确时间,所谓搬到颐和园更是想当然了。溥仪最后离开故宫,还是冯玉祥张罗的搬家公司完成的。对于清帝陵,虽然民国政府声明加以保护,但孙殿英明目张胆的盗陵,搞得震惊中外,事情最后不了而了,溥仪拿它说事,也并非无的放矢。
其中第七款,关于溥仪私产如何界定并没有明确说明,生出了许多的是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溥仪自然以为紫禁城内的所有,都是他的私有物品了。
也正是因为民国政府总是拖欠清室的款子,溥仪才会自力更生,将宫中的古玩字画用蚂蚁搬家的方法偷运出去,或盗卖、或抵押、或藏匿。
尤其令人不解的是,冯玉祥将溥仪逐出了紫禁城,也修改了对清室条款,但没有将溥仪控制起来,让日本人钻了空子。如此行事,真不知道如何评价了。
据说,冯玉祥是惟一一个肯定孙殿英盗陵的人,引孙殿英为同道中人。他将溥仪赶出了紫禁城,而孙殿英则是掘了乾隆、慈禧的陵,一个折腾活人,一个欺负死人,革命的最彻底。溥仪最恨的人,自然也是孙殿英与冯玉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