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晴雯病重不能动弹时,竟然被王夫人下令撵出大观园,当时还不许给她任何衣物,只能穿着贴身衣服送回到表哥多浑虫家,而在这茅屋漏舍没呆多久,晴雯便病死了,在晴雯临终前,宝玉曾来看望,曹雪芹特意描写了三个细节,一是晴雯和宝玉互换了贴身衣物,二是晴雯咬断了那两根两寸长的指甲给了宝玉,三是晴雯骨瘦如柴的胳膊上犹带着四个银镯子,那曹雪芹描写这些细节有何用意呢?请看下文。
在原著十七回中,宝玉拉着晴雯的手,只看到这瘦如枯柴一般的手臂,腕上还带着四个银镯,宝玉哭泣道:"你且卸下来,好了再戴上罢!"因与他卸下来,塞在了枕下,而后他又说了句: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晴雯当时擦了泪,伸手拿了把剪刀,就剪下了这葱管一般的指甲,交与了宝玉,让他贴身保管。
以晴雯被撵这一事件分析,她势必是活不了多久了,而宝玉当时不顾规矩去和晴雯见面,也暗示了一种诀别之意,晴雯已是待死之躯,神色面貌肯定是不好看的,而曹雪芹也拒绝写出晴雯蓬头垢面的丑陋模样,他通过描述晴雯那枯瘦如柴的手臂,和那四个佩戴的银镯子的对比,将晴雯此时的凄凉描述的淋漓尽致。
晴雯姿色是绝佳上等的,颇有黛玉的风貌,她一个十几岁的少女,一双玉臂握若无骨,正是美人之姿,可因为绣春囊事件的发生,王夫人的一顿痛骂让晴雯明白自己即将大势已去,落不得好。
被赶出大观园的那一刻,她彷佛掉进了炼狱,如火烧心,好好的一个天真少女,被摧残成了枯瘦如柴的模样。而这极美的四个银镯,却反成了将死之人的可怜境地,宝玉看到这,痛上心头,是不忍佳人遭遇,才把银镯子放在了枕头下。
晴雯被撵走时,王夫人说什么都不给她,背后袭人还是收拾了晴雯的衣物送了过去。晴雯死后这些衣服首饰也就便宜了多浑虫夫妇,他们肯定不会尽心尽力地替晴雯准备包裹衣物的,所以晴雯穿着宝玉贴身衣物,反而是她生前最体面的装扮。
晴雯让宝玉光明正大的告诉别人,说自己穿了他的衣服,他也收了自己的贴身衣物和指甲,其实就是为自己出最后一口气,她战战兢兢洁身自好,却被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赶出了大观园,这一口气就是对那些污蔑她的人最好的反讽。
晴雯手腕上的镯子和两寸长的指甲都代表了贾府往日的富贵,不过到头来都是记忆之物,一切都将不复存在,正是富贵荣华皆入土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