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630~700年),字怀英,原籍并州太原,即今山西省的省会太原。他出身于太原的狄氏家族,拥有少数民族血统。年少时,他通过明经科考试取得了资格,之后在宦海中经历了多次起伏,曾在中央和地方担任过多个不同的官职。他在法律方面颇具见地,以敢于直言并不怕权势而闻名。天授二年(691年)九月,狄仁杰由洛州的司马提升为地官侍郎,代理尚书的相关事务,并被授予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一位宰相。
尽管狄仁杰是一位优秀的宰相,他更为人所称道的却是他在法律领域的杰出才能。《旧唐书》记载显示,狄仁杰对八股文并不擅长,因此走上了明经的科举之路,这一科目主要考察对经文的记忆和理解力。虽然他顺利中举,但由于没有获得朝廷的重用,只得担任七品级的判佐。不过,凭借其出色的表现,他被提拔至并州都督府法曹,主要负责协助审理案件,这为他成为一名出色探案人奠定了基础,狄仁杰在断案方面的才能逐步显现出来。
在司法领域,狄仁杰充分展示了他的天赋。在高宗仪凤年间(676年-679年),狄仁杰升任大理寺丞,一年内审理案件超过一万件,且所有案件均未出现冤屈之人。许多被冤屈的囚犯在狄仁杰的公正审理下得到释放,“周岁断滞狱竟有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授仁杰侍御史。”
由于其卓越的能力,狄仁杰在朝中的职位不断提升。天授二年,也就是武则天登基后的第二年,狄仁杰由洛州司马升任地官侍郎,代理尚书事宜,并加授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开启了他第一次的短暂宰相生涯。
然而,狄仁杰在担任宰相的短短数月里,却遭到权臣来俊臣的构陷,几乎丢掉性命,最终被贬为彭泽县令。696年,狄仁杰因在抵御契丹方面有卓越表现,再度被拜为宰相,之后受到武则天的深厚信任。《旧唐书》中提到武则天对狄仁杰的宠爱“恩宠无比”。公元700年,狄仁杰因病去世,武则天特意为他缅怀,召开朝会三日,以表达对他的追思。
狄仁杰一生中对唐朝最大的贡献,是他成功说服武则天重新关注与她几乎反目的两个儿子,进而将大唐的统治权归还给李家。如果没有狄仁杰的努力,未来是否还能有辉煌的“开元盛世”,就难以预测。如果要评选唐朝最杰出的宰相,或许狄仁杰在房、杜、宋、姚等人之下,但如果论及最受百姓爱戴的官员,狄仁杰必然是号召力最强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