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骑士议会”中,议员们对国王的挥霍无度和对财政补助不断增长的要求日益不满。第二次英荷战争爆发后,议员们的不满情绪更加高涨复辟时期,英国已不再像克伦威尔时代那样受到欧洲的重视,而是被欧洲大陆诸国看成无足轻重的岛国。在欧洲大陆的人们看来,英国内部纷争社会混乱,无法与欧洲相对稳定的君主制国家抗衡。
当时,除了荷兰人之外,欧洲很少人懂得英语,了解英国历史和文化的人也很少,而英国人自己还抱着一种畏惧外国人的心理。在17世纪,荷兰是英国争夺海上霸权的主要敌手,当查理二世同葡萄牙的公主、布拉干萨的凯瑟琳结婚时,作为凯瑟琳的嫁妆,除了200万镑现款外,还有非洲摩洛哥北部港口丹吉尔和印度的孟买。但孟买的葡萄牙总督却拒绝将孟买交给英国人,而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却为荷兰人聚集了大量财货,并将这些财富源源不断地运向荷兰。
同时,荷兰人还在北美的新英格兰扩张势力,在哈德逊河口建立了殖民地。英国人眼看在海外贸易的斗争中落到了荷兰人的后面,即集中力量建造新的船舰,添置大炮,准备与荷兰人一决雌雄。为了集中人力和财力,把克伦威尔时代在欧洲大陆占领的敦刻尔克以40万镑卖给了法国。出售敦刻尔克虽然得到国王和约克公爵的同意和支持,但主要是克拉兰敦的主张。克拉兰敦此举主要是为了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因为查理二世政府每年需支付10万镑给驻守在敦刻尔克的卫戍部队,查理二世的政府无力担负这笔沉重开支。
虽然克拉兰敦为此而受到国人的谴责和诽谤,但这是英国集中力量与海上主要劲敌荷兰作斗争所不得不采取的措施第二次英荷战争(第一次英荷战争发生于1652年)在1664年实际上已经开始,不过到1665年2月22日才正式宣战。这次战争的根本原因在于英国和荷兰海外商业利益的冲突。1651年英国制订的“航海条例”,其主要矛头就是对准荷兰。
到1660年英国议会制订新的“航海条例”,对荷兰更加不利。1663年,英国议会又颁布了一项“商品产地法案”,企图将荷兰的商业完全排挤岀英国殖民地。根据这个法案,当从欧洲把货物输往英国的各殖民地时,必须从英国本土运输出去,或者用英国的船只运送。
1664年3月,查理二世宣布将北美洲哈德逊河口的新尼德兰(原属于荷兰)的土地赠予他的兄弟约克公爵,这种擅自将别国属地宣布为己有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和战争无异的行为。对这种行为,宫廷內部意见分歧。包括克拉兰敦在内的一些大臣认为,战争可能会使政府已经很困难的财政问题更为严重。他们的这种态度遭到主战分子如约克公爵、亨利·班奈特、托马斯·克利福德等人的驳斥。
到1664年,査理二世向伦敦城区借到20万镑款项,就更加积极准备向荷兰开战。查理二世认为,依靠英国海军袭击荷兰商船,可以获取很大的经济利益。因为在1652年-1654年第一次英荷战争中,英国就曾因为打败荷兰使英国的商船船队的吨数增加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