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穿越回唐朝长安,想趁着月色去街上溜达溜达、逛个夜市,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儿,除非你有特殊通行证,或者赶上每年正月十五上元节那三天。为啥呢?因为唐朝有严格的 “夜市禁令”,这背后的门道可多了去了。
唐朝实行的是坊市制度,把城市划分得明明白白。居民区叫 “坊”,商业区叫 “市”,就像一个个规整的小格子。长安城里,商业区集中在朱雀大道两侧的东市和西市。市是个封闭空间,有高墙围着,开闭市时间都有规定。每天中午,市鼓敲三百下,店铺才能开门营业;日落前七刻,敲锣三百下,就得关门,顾客都得回家,不许开夜场。这就好比现在商场规定了营业时间,到点就关门,你想半夜去商场购物,门儿都没有。
与坊市制度配套的,是夜禁制。每天夜幕降临,长安城里街鼓一响,城门和坊门准时关闭。所有人都得乖乖待在自己所在的坊里,不准上街瞎晃悠。你要是偷偷溜出坊外大街,那就是 “犯夜”。按《唐律疏议》规定,“诸犯夜者,笞二十”,就是要挨二十板子,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二十板子下去,皮开肉绽。当然,要是有公事急速、吉凶疾病之类的特殊情况,能拿到本县或本坊的文牒,证明你出门有正当理由,那就可以通行。可这申请文牒的过程也挺麻烦的,得经过层层审查。
有人可能纳闷,唐朝那么开放,文化经济都繁荣,为啥要搞这么严格的夜市禁令呢?其实主要还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那时候可没现在这么发达的照明和治安手段,晚上黑灯瞎火的,管理难度大。限制百姓夜间活动,能降低犯罪率,保障城市安全。想象一下,没有路灯的夜晚,大街小巷空荡荡,坏人就容易趁机作案。实行夜禁,把大家都圈在坊里,管理起来就轻松多了。
但这夜市禁令,也不是铁板一块。到了唐朝中期,随着经济发展,城市越来越繁华,人口增多,商业活动也更频繁,坊市制度和夜禁制就有点跟不上节奏了。就说那些外国来的商人,来长安做生意,有的没地方落脚,晚上还需要各种服务。于是,一种偷偷摸摸的 “鬼市” 就出现了,算是夜市的雏形。其实就是商贩晚上偷偷卖酒,慢慢形成了一定规模,卖的东西越来越多,人也越来越多。像杜牧写的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王建说的 “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都能看出那时候南方一些州郡已经有夜市的影子了。到了晚唐,连长安城的宵禁也开始松懈,崇仁坊里 “尽夜喧呼,灯火不绝”,唐文宗还下诏 “京夜市,宜令禁断”,可那时候皇权没那么强势了,这诏令也不太管用。
后来到了宋朝,坊市界限彻底被打破,宵禁也宽松多了,真正的夜市才大规模发展起来。可唐朝的夜市禁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算是一种有效的城市管理手段,虽然限制了百姓的夜间活动自由,却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城市的稳定和秩序,也为后来城市管理制度的变革埋下了伏笔。这么一看,历史还挺有意思,一个小小的夜市禁令,背后藏着这么多故事和变化。你们说呢,要是能穿越,你愿意去体验一下唐朝的白天逛街,还是更喜欢宋朝热闹的夜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