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负责漕粮任务的省份有八个,分别是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湖南、湖北、江西和河南。其中,江苏、安徽、山东和浙江等地可以通过京杭大运河进行运输,湖南、湖北、江西则有长江通道可以接入大运河。然而,河南省远离大运河,它的漕粮运输途径不同,主要是通过隋朝时期修建的永济渠,再到明朝后称为卫河的水道运送至京城。
那么,河南省的漕粮运输是如何组织的呢?李钧,这位曾任河东河道总督、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官员,曾在《转漕日记》中详细记录了他在道光十六年(1836年)至十七年(1837年)期间的漕粮运输过程。书中不仅记录了船队的规模、漕粮的来源与数量,还描述了沿途的地点、遇到的困难,以及他用诗歌表达自己的感受。
在清朝时期,督粮道是专责漕运的官员,属于省级布政司的派出机构,负责监督漕粮的运输和管理。除江苏省有两名督粮道官员外,其他省份每省设一名,官阶为正四品。每年的漕粮运输任务除督粮道外,还会设有一名总运官和四名监兑官员。
在道光十六至十七年的这次运输任务中,总运由开封府盐捕同知担任,四名监兑则包括开封府理事同知、盐捕同知和其他几名官员。
河南省漕粮的主要来源地包括开封、彰德、卫辉、怀庆等四府,涉及41个县。这些地方的粮食将被收集并送往楚旺镇,之后由船队运送至京城。道光年间,河南省的漕粮起运地点主要是在楚旺镇,它位于彰德府内的黄县,这里成为了重要的漕粮集散地。
漕粮的运输安排极为复杂,由多个船帮协作完成,包括来自通州、天津、山东德州等地的船只。在道光十六年,漕粮的运输船队总数为361艘民船和32艘军船,总计393艘。
每年漕粮的征集通常需要约两个月的时间,从各州县将粮食汇集到楚旺镇,并进行质量检查、解决运输难题,最终开始向京城进发。漕粮运输的整个过程涉及大量的协调工作,从道光十六年九月到十月,监兑官员开始赴楚旺进行前期准备,直到道光十七年正月二十六日,漕粮才开始正式运送。
在运输过程中,李钧详细记录了每天的行程与停泊点。例如,第一夜停泊在馆陶县的卫家渡,第二天继续向南行进,经过了馆陶废治,并在李家圈停留。每天的行程中,李钧通过诗歌表达自己对沿途景色的感想,甚至创作了几首诗,其中一首《过馆陶得四绝句》描绘了馆陶的美丽景色。
到达通州仓时,漕粮的运输任务并没有立即结束。李钧一行直到四月初四才将所有漕粮卸完,整个过程耗时超过半年。
这次漕粮的运输不仅体现了清朝时期漕运的复杂性,也展示了一个历史时期的官员如何管理和监督这样庞大的运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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