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君书·境内》一篇中,秦军的基层士兵和军官被称为“校、徒、操”。从其中的“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这句话来看,“徒”应指的是普通士兵,而“校”和“操”具体含义不清,本文对此暂不深入探讨。文中提到的“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命曰卒”一句中的“卒”,并不能简单理解为“普通士兵”。根据《周礼·夏官司马·叙官》中的记载:“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可以推测,文中的“卒”更可能指的是军官。《尉缭子·兵教上》也有类似说法:“什长教成,合之卒长。卒长教成,合之伯长”,这表明在战国时期,“卒”一词常用于指代军队的基层军官。“卒长”一词也在秦代的里耶简中出现,表明它是指秦军中的一种军官职务,类似于百将的称呼。
通过这些资料,可以看出,秦国的军职和爵位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除了《商君书·境内》对士兵和军官爵位的规定外,里耶秦简中的“敦长屯戍簪袅悍”也表明,拥有第三等级的爵位(如簪袅)的人有资格担任屯长一职。屯长的职务在百将之下,什长之上,因此,原文中的“五人一屯长”应为“五十人一屯长”的笔误。
由此可以推断,秦军中的军官职务与爵位是直接挂钩的。无爵或公士的士兵通常担任基层的士卒或伍长职务,而拥有更高爵位(如上造、簪袅或不更)的军官则分别担任什长、屯长和百将等职务。百将以上的军职则包括候、司马和校尉等。候的职务还被称为“曲千人”和“二五百主”,这可以从《孙子兵法》中的一些文献得到确认。
关于秦汉时期“曲”所代表的兵力规模,杜佑在《通典·卷一百四十八》中提到,二官可以指代200人,因此“候”这个职位的兵力大约为200人。此外,里耶秦简中也提到,秦军在迁陵县的兵力通常由一个名为司马的军官指挥。根据里耶秦简中的数据,一名司马所能指挥的最大兵力为626人,但如果算上其他地区的增援,人数则可能少于400人。
从目前的出土秦简来看,可以大致推测,秦国的“候”和“司马”所辖的兵力规模分别为200人和400人。至于《二年律令·秩律》中的“卒长五百石”一职,可能就是“百将”被称为“五百主”的原因之一。尽管如此,根据一些秦简,百石级的“亭校长”也能担任卒长的职务,指挥什长、屯长等职务。
综上,秦军中的职务可以按爵位和职位层级进行对应。从没有爵位的士卒到百将、候、司马等职位,职位层次清晰,而职务的指挥权也与士兵的爵位密切相关。军职和爵位的这种联系表明,秦军的结构是非常制度化和严密的。
秦军的士兵在获得“甲首”的奖励时,常常会受到不同的待遇。根据《商君书·境内》中的记载,士兵若能成功获取敌方的首级,将会被奖励晋升爵位,并获得田地等财产。虽然有部分学者对“羽”字的解释存在争议,普遍认为这个字指代的是“死”或者“逃亡”的含义。总的来说,这些规定反映了秦国在军事和奖励上的严格制度,强调了集体的合作与勇敢,而非仅仅依赖少数勇敢的士兵。
总之,秦国的军事制度深刻影响了当时的社会结构。无论是军职的晋升,还是士兵的奖励,所有的规定都强调了军事纪律和集体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