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国民党军队的内部有许多派系,除了中央军外,还有很多地方军。在中央军中,除了有嫡系和旁系的区分,像陈诚的“土木系”、胡宗南系、汤恩伯系等大派系也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以胡宗南系为例,虽然抗战爆发前,胡宗南系仅有第1军系统,但在抗战过程中,胡部迅速扩充,发展出了一支几十万人的庞大军队。而且,胡部的主要力量集中在西北地区,使得他的部队在实力上相对完整,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抗战胜利后,虽然胡宗南部的主力依然留驻在西北地区,但其派系的影响已经远超这个区域。一些部队被抽调到美械部队,派往东北和华东等战场参战。胡宗南部还向山西和中原战场派遣了部队。在华北,胡宗南派遣了第34集团军,进一步扩大了其势力范围。第34集团军下辖两个军,分别是第3军和第16军。第3军进驻华北后,控制了石家庄,并通过接收日军的武器装备(主要是枪械)来增强自身战力,使得其装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由于该军所在的区域正是我华北根据地的核心地带,当华北野战部队的力量逐渐增强后,第3军成为了第一个被歼灭的目标。在1947年10月的清风店战役中,第3军军部及第7师被消灭,留守石家庄的第32师和保安队在11月也被歼灭。 石家庄的解放是我军首次对国民党军占据的重要城市进行的大规模城市攻坚战,这次胜利不仅象征着我军在华北战场的优势,也使得晋察冀根据地和晋冀鲁豫根据地相连,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在第3军被歼灭之前,曾对其装备情况做过统计,借此我们可以了解该军当时的武器装备情况。 根据当时的报告,第3军军部直属有一个野炮营,按编制应该有12门炮。然而,实际情况是,该野炮营仅有9门火炮,其中还包括3门苏联援助的115毫米榴弹炮。由于115毫米榴弹炮的弹药极为匮乏,几乎无法使用,因此第3军请求补充6门新的野炮以完善装备。按编制,第3军还应有两个山炮营,总计24门山炮。这两个山炮营属于其下属的两个步兵师,每个师都应该拥有一个山炮营,但实际情况是,第3军只拥有10门山炮,且只有一个山炮营,并且该营的装备也没有完全达到编制要求。 在迫击炮方面,第3军拥有82毫米和60毫米两种迫击炮。82毫米迫击炮的实际装备数量为64门,但由于其中7门无法使用,因此实际可用的为57门。根据第3军的编制,平均每个步兵营至少配备3门82毫米迫击炮,这一装备水平还算不错。60毫米迫击炮理论上是配备到连级单位,但实际装备只有55门,每个步兵连配备1门,这在当时其他中央军中显得较为不足。不过,第3军在石家庄还收缴了大量日军掷弹筒,数量达370具,平均每个步兵连有6具以上。根据后来的战报,清风店和石家庄战役中的掷弹筒缴获显示,第3军至少装备了这些掷弹筒的一半,每个步兵连至少拥有3具,从而弥补了60毫米迫击炮的不足。在轻重机枪方面,第3军装备有116挺马克沁重机枪,平均每个营至少有6挺。此外,第3军还收缴了107挺日式重机枪,这些并未列入当时的装备统计。至于轻机枪,第3军拥有623挺捷克式轻机枪,平均每个步兵连配备9挺,还有多余的枪支分配给其他分队。值得注意的是,第3军还收缴了379挺日式轻机枪,这些机枪有部分被分配到收编的保安队伍中,剩余的则作为后备武器储存。 在步枪方面,第3军自有的七九步枪有6707支,装备到6个步兵团和其他分队中,基本满足需求。然而,第3军在石家庄还收缴了近10000支日式步枪,这些枪支有可能被用来替换旧有武器,或者分配给保安队。尽管第3军没有收缴到日军的火炮(这些主要被第11战区收缴),但他们收获了若干日式坦克和铁甲列车,这些重型武器被他们自行保留并使用。因此,在石家庄战役后的缴获中,不仅有坦克和铁甲列车,还有大量其他武器,这一情况值得注意。